MM2表格含義
馬德里國際商標申請的外文申請書也被通俗地稱為MM表格,是因為申請書的名字是以MM這兩個拉丁字母開頭的,比如MM1、MM2等等。MM兩個字母是英文Madrid和Marks或者法文Madrid和Marques兩個單詞。外文申請書的選擇在整個申請過程中至關重要,其規則如下:我國申請人僅指定了純《協定》締約方,填寫MM1表格;申請人指定《議定書》締約方的(該締約方可以是純《議定書》締約方,也可以是同屬《協定》和《議定書》的締約方)而沒有指定純《協定》締約方的,填寫MM2表格。MM2表格也是我國申請人在申請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時最常用的表格。
MM2表格填寫錯誤補正
根據規定,商標局對國內申請人的國際註冊申請僅進行形式審查,不進行實質審查。商標局收到含有MM2表格的全部申請檔案後,編定收文編號、標註申請日期。對不符合要求的,商標局退回申請,申請日期不予保留。申清手續基本齊備,但需要補正的,商標局通知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補正通知之日起15日內補正。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如果補正不符合規範還需要補正的,商標局會再次通知補正。
常見補正:
1. MM2表格中申請人英文名稱:根據規定,申請人是法人的,應填寫全稱;如果申請人是自然人,應填寫姓名。另外,法人如有正式英文或法文名稱的,應連同中文一起填寫,並加蓋申請人印章(法人應加蓋企業或公司印章)。指定了美國商標的注意:企業性質一欄,美國要求必須填寫,而且美國不接受“有限公司”(LIMITEDCOMPANY),但可以接受CORPORATION,UNINCORPORATEDASSOCIATION,JOINTVENTURE或者PATERNERSHIP。對於公司英文名稱或者地址進行補正,由代理公司出具一份蓋公章的證明即可,如果有申請人提供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者海關備案等官方證明資料會更有利。
2. MM2表格中第10項商品一欄:美國要求商品的申報必須符合其國內《可接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手冊》(AcceptableIdentificationofGoodsandServicesManual,http//:Tess2.uspto.gov/netahtml/tidm.html)的要求,馬德里國際註冊通用的《尼斯國際分類》只是作為參考。日本、韓國也有類似的要求。建議指定美國、日本、韓國的國家的申請人在填寫外文表格MM2或MM3時,10(a)和10(b)最好一起填寫。10(b)一欄是在指定國家對商品做限制,即在不超出商品範圍的情況下,對商品做出刪除或細化。比如:美國不接受“服裝”,但是接受“服裝,例如襯衫、毛衣、風衣、褲子和運動外套”。一般會出現審查員指出的商品/服務名稱中英文翻譯差別較大,或者範圍大於原基礎註冊的範圍等補正事宜。需要根據審查員的意見寫封補正信函進行補正,提交到國家局國際處,在替換的頁面蓋上公章,並在郵件中註明是哪一頁。
3.MM2表格中第9項:如果基礎申請的商標為中文,a小項:必須用拼音來標示音譯;b小項:用英文標示意譯,意譯過程中不能出現中文字,可用:the first characer means lucky等形式解釋;e小項:如果商標有特殊含義,可以用英文進行說明;f小項:如果商標中有英文字元,需要寫出全部英文字元。一般MM2表格第9項容易遺漏填寫一些小項,這些需要根據審查員的意見寫封補正信函進行補正,提交到國家局國際處,在替換的頁面蓋上公章,並在郵件中註明是哪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