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範圍
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可用於撲救下列類型火災:A類-可燃固體表面火災,例如木材和纖維類材料的表面火災;B類-可燃液體火災,例如庚烷、汽油燃燒引起的火災;C類-滅火前可切斷氣源的氣體火災;E類-電器設備火災。不適用於撲救D類活潑金屬火災,也不適用於撲救含有氧化物的化合物。
系統工作原理
1、系統組成
系統由滅火劑儲瓶組(含壓力表、瓶頭閥)、氣動手動啟動頭、選擇閥、單向閥、氣控單向閥、集流管安全閥、低壓泄壓閥、減壓裝置、壓力繼電器、電磁先導閥、啟動氣瓶組(含氣瓶閥、壓力表)、噴嘴、甁組架、管道系統及自動報警滅火控制系統等組成。根據工程要求,利用上述設備可方便地組成單元獨立系統和組合分配系統,實施對單區或多區的消防保護。
2、全淹沒滅火系統
在規定的時間裡向防護區域噴射一定濃度的混合氣體,並使其均勻地充滿防護區的滅火系統。混合氣體滅火系統採用全淹沒方式滅火。
3、組合分配系統
滅火劑儲存裝置,通過選擇閥、單向閥的控制,實現對多個防護區保護的滅火系統。組合分配系統滅火劑用量必須滿足最大保護區的消防保護要求。一個組合分配系統所保護的防護區不應超過8個,滅火系統的儲存裝置72小時內不能重新充裝恢復工作的,應按系統原儲存量的100%設定備用量。
一個防護區域的面積不宜大於800㎡,且容積不宜大於3600m3。
4、單元獨立系統
滅火劑儲存裝置,只對一個防護區域保護的滅火系統。它是組合分配系統的單一化。該系統除了不使用選擇閥外,其餘組件與組合分配系統相同。
5、 系統主要組件有
儲氣鋼瓶、容器閥、單向閥、選擇閥、驅動裝置、集流管、金屬軟管、減壓裝置、噴嘴、壓力反饋裝置、控制盤、系統的管路附屬檔案、滅火劑輸送管路附屬檔案、壓力表和儲氣瓶支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