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治人物。先從事法律工作,25歲時被選入鐵路委員會。他要求州政府對公用事業加強管理,抨擊美孚石油公司,使他聲名遠揚。擔任州長時(1928~1931),他那雄辯的口才和不落俗套的行為聞名全國,被稱為“老大”。他實施公共工程計畫和教育改革,但使用獨斷獨行的方式來控制州政府,包括州對教育、警察和消防,以及州的軍事、司法乃至選舉和徵稅的機構等人員的任命。擔任美國參議員時(1932~1935),在大蕭條時期提出“分享財富”計畫。1935年被C.A.韋斯暗殺,因為韋斯的父親曾經遭到朗的毀謗。後來他的弟弟厄爾·朗(1895~1960)任州長(1939~1940,1948~1952,1956~1960)。
Huey Long,這位曾經的路易斯安那州州長以”分享財富”(Share Our Wealth)運動而聞名,同時他也是個一開始成功左右權力,最終被權力左右甚至摧毀的爭議人物.其曾在1932年的談話中說過一個很有深意的觀點:”法西斯主義即將降臨美國,當然,極有可能是打著反法西斯主義的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