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o[迪斯科英文名]

disco[迪斯科英文名]

“Disco”這個詞是“Discotheque”的簡稱,原意是指“供人跳舞的舞廳”,60年代初源於法國。60年代,隨著音樂設備的更新,舞廳里只要擁有一套唱片播放機就可以完成原來樂隊的工作,並且還可以隨時得到各種不同的音樂,即經濟又實惠。因此,各大舞廳不再僱傭樂隊來伴奏,而是僱傭一名唱片播放員通過播放唱片來提供伴舞音樂。慢慢的,人們把這種由唱片播放出來的跳舞音樂也稱作迪斯科。 DISCO同時也是一種音樂風格,屬於電子音樂的一種。

基本信息

簡介

迪斯科是70年代初興起的一種流行舞曲,電音曲風之一。音樂比較簡單,具有強勁的節拍和強烈的動感。 60年代中期,迪斯科傳入美國,最初只是在紐約的一些黑人俱樂部里流傳,70年代初逐漸發展成具有全國影響的一種音樂形式,並於70年代中期以後風靡世界。

80年代,自張國榮的一曲《monica》風靡香港,迪斯科舞曲開始在中國流行。從音樂上看,迪斯科一般以4/4拍為主,具有強勁的節拍,並且每一拍都很突出;它的速度大約在每分鐘120拍左右;它的結構短小,歌詞簡單,又很多段落的重複。其實,所有的曲子,只要調整一下速度,改成每一拍都很突出的節拍,都可以變成迪斯科舞曲。

發展史

Disco標誌著以舞曲為基礎的早期流行音樂的開始。繞開20世紀70年代日益繁盛的聲音和瘋克,disco強調節拍,甚至是歌手和歌曲。Disco是在那些不放任何的音樂除了舞曲的夜總會,discotheque(有譯作:的士夠格)後命名的。大部分在紐約的discotheque都是同性戀的俱樂部,DJ們因此專門挑選強烈節奏,重型風格的瘋克唱片來播放。在disco出現後,唱片開始在電台播放,並且有很大的銷量。很快,唱片公司和音樂製作者開始削減除了disco以外一切音樂形式的創作。自然的,這些唱片也有很強的流行因素,所以他們可以如此成功。Disco專輯常常不需什麼改變---他們屈指可數的長的歌曲只是保持節拍在不停的敲打。同樣的,那些單曲被發行為12英寸的唱片形式,有利於延長再混合的時間。DJ們可以混合這些磁軌,只要它們被標記為每分鐘節拍的數量,就可以匹配每首歌的拍子。很快,一直以強烈拍子為標誌的disco在流行音樂中占有了優勢,並且每個樂隊都融合了一些disco的成分,從搖滾明星the Rolling Stones和Rod Stewart到流行明星Bee Gees和新浪潮樂隊如Blondie。一些disco樂隊成為了明星---Donna Summer, Chic, the Village People,和KC & the Sunshine Band---自他們創作這些節奏和譜曲以來,都是製作者的音樂中扮演主要的媒介作用。Disco在20世紀70年代到80年代逐漸失去了動力,但是它並沒有消亡---它變異為了多種的以舞曲為基礎的流派,從業餘到專業的廣泛的舞曲流行。

社會價值

伴隨著強烈的音樂節奏,身體扭擺的一種舞姿。傳入中國不過十餘年,Disco普及的程度卻令人乍舌。跳disco的服裝無須過分講究,然而最初在眩目的七彩光影里瘋狂勁舞的英國年輕人不約而同地有著相似的打扮。他們留著像乾絲面一樣的披肩發,穿緊身的白色襯衫,做舊的須邊牛仔褲,在周身裝飾著各種各樣的閃光片、金屬環等,造成一種驚心動魄的激烈氛圍。

社會、人類學家的研究結果表明,人類有歌舞的本能要求。disco為向來尊崇含蓄、文雅、禮儀、莊重的國人帶來了一種使人耳目一新的選擇。跳disco須得忘記自己的身份、地位、學歷,忘記一切有礙於你放開手腳狂舞亂跳的人格面具。在今天的disco舞廳,青年人穿著T恤衫、牛仔褲與高幫運動鞋步入舞池照樣能找到心跳的感覺。白領男士西裝革履從公司下班不換裝就直接去disco舞廳趕場子。筆挺的西裝在鏇轉的魔影里有幾分怪異,但也沒人指責你不合時宜,只要盡興便好。disco對著裝的容納度已經變得很寬大。你甚至經常能看到北方的老頭老太聚在公園一角,穿著臃腫的棉衣棉褲扭老年disco。在此你已經找不到原來的disco精神,disco似乎已名存實亡。

特點

迪斯科舞蹈活動量大,音樂節奏強烈。是一種沒有規定動作的即興式的自由舞蹈,跳舞者同時就是音樂的欣賞者,他們會首先沉迷在音響之中,把自己帶到音響的鏇渦之中,並隨著音樂的強烈而急劇的節奏,因沒有規定的步伐,他們會根據節奏的變化即興地做出不同的身體動作,自由地扭動著身體的各個部位,特別是腰胯部位,自由奔放,跳出自已。同時間他們也會創造著各自的花樣,充分地毫無約束地表現自己的個性,做出各種不同動作。跳舞人數可男女成對而舞,也可集體同舞,與眾同樂。

迪斯科舞,可以說是一種個性解放的人的頌歌,基調是熱情和健康的,解放自己心靈和肉體,充分表達自我,也可發泄自己的苦悶和無地投訴的激情,表演出現今社會沒有的真實,平定,自由,成為健康美與心靈美的頌歌,給人以美感的享受,真正認識自我。

司儀

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就已經有DISCO存在,不過沒有現在這么瘋狂、這么HIGH,充其量只不過是一些節奏強勁一些的音樂,DJ那時候只是在幕後的節目主持,就好象現在廣播的主持一樣。

1972年“Cherry Lips”樂隊的一首“Playthe Funky Muisc”才能算是DISCO的真正起源。這種音樂風格在當時的時代環境下馬上受到廣大青年朋友的青睞,後來被命名為“Funky”,一直到現在還深受人們的喜愛。而“DJ”則從幕後轉到了半幕後,參與了一些演唱、音樂製作和演唱會的主持等幕前工作,還不能稱為專業的“DJ”。

到了1981年,一個大家都非常熟悉的時代出現了--霹靂舞的時代。霹靂舞的一直風格延續至今變成了大家知道的一種風格。他們同樣源自黑人街頭音樂,有著同樣的特點--就是在97年風靡一時的“RAP”。“DJ”在1981年便正式有幕後轉到前台,負責在各種音樂中挑選出適合的音樂放給客人們聽。

沒有唱盤機就不會有DJ的存在。“Technics”公司是到現在還在唱盤機製造業中的龍頭,沒有一個DJ會不知道這家公司開發製造的膠帶式唱機和一直到現在的石英式唱機,但鮮為人知的是“Technics”早在1979年就出產了第一台專業的唱機,為DJ這一特殊的行業奠定了基礎。在八十年代初,DJ們還不會充分發揮唱機的優點,只是機械的操作。到了八十年代末期,不知誰發明了一種叫做scratching records的玩法,把DISCO推向了它第一個高潮。之後,DISCO在卡拉OK出現的強力衝撞之下消沉了數年,在95、96年又以訊雷不及掩耳之勢再次席捲世界,它又回來了。

DJ

DJ,英文全稱Disc Jockey可以理解成唱片騎士。DJ是隨DISCO發展起來的。DJ發展到現在,意思已經完全清晰化了,DJ是職業名詞,是Disc Jockey的縮寫,

DJ,英文全稱Disc Jockey,可以翻譯成唱片騎士,DJ是隨DISCO發展起來的。DJ發展到現在,意思已經完全清晰化了,DJ只是職業,是職業名詞,工作主要是打碟,是Disc Jockey的縮寫,並不是音樂曲風,那些歌曲實際為電子音樂或電子舞曲。那些被錯誤叫成DJ的音樂實際為電子音樂。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土嗨把電音錯誤叫成了DJ,所以他們才誤以為DJ是音樂。DJ,指夜店等現場打碟者,不知道就去夜店看一次。DJ在1940年起源,當時只是在電台里放CD的,DJ從來都不是電台主持人,當時只是放單曲,後面發展為現在的打碟。DJ由HIPHOP文化而傳播開。

Disco

迪斯科(迪斯科舞曲Disco)出現在70年代,BPM約在120拍上下。Disco 70年代主導的舞曲音樂風格,特點是強節奏和活潑的弦樂編曲,Disco的大繁衍,使得與此相關的舞蹈、商店、唱片出版銷售和流行時尚成為1978年後最流行的時尚。

Disco迪斯科這個詞是discotheque的簡稱,原意為播放唱片供人跳舞的舞廳,70年代初源於法國。由於設備的不斷更新,每家舞廳只要擁一套播放機和一名唱片播放員就足以替代整個樂隊,而且還可得到各種不同的音樂,既省錢又實用。因此,各大舞廳都採用這種方法。於是人們把這種由唱片播放出來的跳舞音樂也叫做迪斯科。60年代中期,迪斯科傳入美國,70年代初在全國各地擴散開來。 迪斯科舞曲具有強勁有力的節拍,一般為4/4 拍,每一拍都是強拍,從頭到尾不變;速度大約為每分鐘120拍;它的曲調短小,歌詞簡單,不斷重複。其實,任何一首曲子,只要調整一下速度,改成強弱不分的節拍,都可以變成迪斯科。起初,迪斯科舞廳播放的只是適合跳舞的流行歌曲和搖滾樂,如摩城的索爾音樂等,後來,逐漸出現了專門的迪斯科創作曲 Disco不僅僅只是一種舞曲風格,它是當今崇尚服飾`時尚`潮流的原起點。如果沒有Disco的話可能我們的生活還是黑白的。

注意問題

浪漫、灑脫、激情、奔放的迪斯科舞蹈(DISCO),雖然動作比較舒緩,但動作幅度較大,頻率也較高,如果跳的時間過長,不但由於運動量過大可造成疲乏睏倦,而且由於樂曲節奏明顯,容易引起內心的節奏衝動而使神經興奮,從而使心跳加快,血壓升高。因此,患有心腦血管疾病者,特別是有心功能不全或血壓、血糖控制不理想者,不宜跳迪斯科。

在進行扭頭轉頸等動作時,應注意輕緩,量力而行,以避免引起眩暈或由於壓迫頸部血管而引起腦缺血。

不宜在飽腹或飢餓時跳迪斯科,以免影響消化功能或引起低血糖。

著裝宜寬鬆、舒適,不宜穿硬底鞋或薄底鞋跳迪斯科,以免因地而反作用力大,有損小腿肌腱和關節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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