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認證範圍
三類電信設備需要強制性認證:
類型I
•通過端點連線到固定轉換電話服務(FSTS)網的終端設備;
•將私人電信網連線到FSTS網的設備;
•提供增值服務為目的的與FSTS網進行連線的設備。
類型II
•類型I未涵蓋的使用無線電的任何設備,如低壓裝置、未經許可的設備和天線。
類型III
•類型I或II未涵蓋的受ANATEL的規則和條例管制的任何設備。
取證要求
•ANATEL公布名單中的所有產品都需要認證;
•證書/授權持有者(進口商、製造商)必須被巴西法定確認;
•類型I的證書在取消前均有效,其它兩類的證書有效期為兩年;
•使用手冊、安裝指南和警告標誌必須使用葡萄牙語。其它檔案可以使用英語;
•產品必須要有標識牌,包含以下信息:ANATEL標誌認證號碼(條碼);製造商名稱;製造年;型號;序號;分銷商的註冊號。
證書樣本
巴西Anatel認證證書樣本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