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首都機場爆炸案

2013年8月29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爆炸罪對首都機場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依法提起公訴。 2013年9月17日,“7·20”首都機場爆炸案嫌疑人冀中星涉嫌爆炸罪一案在朝陽法院公開審理。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定於2013年10月15日上午9時公開宣判被告人冀中星爆炸一案。

簡介

2013年7月20日18時24分,一名來自山東菏澤的殘疾人冀中星在首都機場3號航站樓引爆自製爆炸裝置,造成本人受傷,未傷及周圍其他人。2013年8月29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爆炸罪對首都機場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依法提起公訴。2013年9月17日,“7·20”首都機場爆炸案嫌疑人冀中星涉嫌爆炸罪一案在朝陽法院公開審理。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定於2013年10月15日上午9時公開宣判被告人冀中星爆炸一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冀中星在公共場所實施爆炸,構成爆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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