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情況
2014年5月3日下午1時20分,廣東高州深鎮鎮良坪村委會坑口村發生在建石拱橋坍塌事故,數十名施工人員從十幾米高的橋面墜落,造成11人死亡,16人受傷。據初步調查,坍塌橋樑無立項報建、無合法設計、無招投標手續、無施工監理、無質量監督、無安全管理;該石拱橋並無立項報建手續,屬當地村委會自行建設。初步認定,這是一起違反工程建設基本程式、違規違法建設施工、疏於管理造成的責任事故。事故原因及責任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追蹤報導
2014年5月3日
下午4時許,廣東省高州市深鎮鎮良坪村一在建石拱橋突然發生崩塌,數十名當地村民被掩埋。當地相關部門第一時間趕往救援,已經救出26人,死亡 5人,搜救仍在繼續。
2014年5月4日
下午,廣東高州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就深鎮鎮良坪村委會塌橋事故接受媒體採訪,稱在建石拱橋並無立項、報建等合規合法手續。早在3月下旬,當地政府發現該石拱橋在偷偷施工後,曾多次口頭及書面通知施工方負責人,勒令停工,施工方竟趁著“五一”假期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放假期間,偷偷趕工,釀成大禍。 死亡人數已增至11人,另有2名重傷者仍在監護室接受救治。
據了解,該石拱橋橋樑橫跨度20多米,按大小拱的施工方案,並實行上砌下頂的建造方式,從開工已歷時一個多月。據知情者透露,在施工過程中,所有作業人員都是臨時組建,事發當日在場施工的人員計有90多名,死者李老師就是其中之一。在“五一”學校放假期間,李老師每天都在施工現場幫忙,想不到竟遭此橫禍。
在距離事發地約20米處有一座小橋。據當地村民介紹,周邊幾個村莊的村民平時出行,都必須經過該座小橋。由於小橋修建時間已久,寬度窄小,且橋與路面連線處恰好是個急拐彎,經常出現交通事故。為此,村民自發組織捐款,在與連線路面形成直線處建造一座新的石拱橋。
據參與現場救援的相關專業人士稱,造成該石拱橋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沒有專業設計,立拱時承重、支撐對比不一,山體斜坡作業側壓過重。此外,組織施工相關負責人安全意識差,施工隊伍人員摻雜,施工技術不專業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硬傷。
還在高州人民醫院住院治療的傷者李伯稱,他的家鄉在信宜大成鎮,與高州深鎮相鄰,事發工地的老闆姓何,也是信宜大成鎮人,一直從事橋樑工程建設。李伯說,“之前我就跟何老闆乾過活,主要是負責砌石。事發前的2日晚,聽說何老闆在深鎮鎮良坪村委會有座石拱橋趕工,急需人手,日工資150元。也沒多想,便與10多名鄉親一道前來幫忙,未料次日便發生意外。”
據初步調查,該石拱橋並無立項報建手續,屬當地村委會自行建設。施工負責人已被警方控制。
2014年5月5日
據一名陳姓傷者介紹,當天中午12時許,參與建橋的近百名工人吃完午飯後,就返回現場繼續施工。約一小時後,工地突然傳出像地震一樣的“轟隆”巨響,當時已修建近半的石拱橋發生坍塌。隨著頂著模板的木樁倒地,橋面上分兩頭施工的所有工人全部隨塌橋滑落,都被石頭、木樁砸傷,水泥漿灑落到每個人的身上,根本無法辨認面目,很多人直到醫護人員趕到現場才被救出。
高州是茂名市代管縣級市,位於廣東西南部。事發工地地處深山,距離高州市區約2小時車程。該村村委會主任、施工承包者等4人已被警方控制。
記者現場了解到,雖然事故發生地位於良坪村,但包括大田、中間垌、柏坑等行政村的村民,都要取道良坪才能去往鎮上,原本的舊橋並不太安全。記者隨機採訪到的所有周邊村民,均對塌毀橋樑的建設表示支持,只是沒想到“本來寄予更多安全希望的新橋,卻帶來一場更大的悲劇”。
深鎮鎮有關負責人介紹,在建的石拱橋為深鎮鎮大田村村委會副主任成某(已在事故中喪生)牽頭,系自籌資金修建。不過,在大田村民眼中,未經報建發起修橋的成某是村裡有口皆碑的好人。即使丈夫於事故中昏迷不醒,盤世堅的妻子也連稱成某絕不是草菅人命的村幹部。高州市政府相關人員也表示,成某發動建橋是為了讓村民出行更便利,沒想到這次好心辦成了壞事,還搭上了自己的生命。
2014年5月8日
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2014年5月7日下午,發生在建橋樑坍塌事故的廣東高州深鎮鎮黨委書記、鎮長已停職接受調查,紀檢部門已啟動對鎮長、鎮安監所所長的調查。
已故副主任家人質疑通知書籤名
事發後,深鎮鎮曾出示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顯示,2014年3月23日對工地的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其一系列亂象,鎮政府要求工程停工待處理。在通知書複印件上,簽收人為在事故中死亡的大田村副主任成茂希。
2014年5月7日,成茂希的兒子對記者稱,2014年5月5日他在網上看到這份《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的複印件,他表示從沒聽父親說簽收過這個通知書,他感覺簽名不像父親的筆跡。
他找出幾張大田村民上繳高州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單據,每張單子下面都有“成茂希”三個字,字跡工整、一筆一畫,而對比整改通知書上的“成茂希”三字,字跡則是連筆,並且有些潦草。為此,他質疑通知書上有可能不是父親的簽名。
2014年5月9日
廣東茂名市政府新聞辦2014年5月8日通報,3日發生的造成11人死亡的高州塌橋事故中,高州市深鎮鎮黨委書記陳劍波、鎮長鄧國藝及鎮經濟發展和統計辦公室負責人唐友慶負有領導責任。其中鎮長鄧國藝和唐友慶涉嫌偽造“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已由高州市紀委介入調查,陳劍波與鄧國藝已停職檢查。
此前,深鎮鎮政府向媒體出示了一份“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顯示2014年3月23日對跨橋施工工地進行的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包括未送設計圖紙備案、未送建造契約備案、建築工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及不合程式動工等安全生產隱患,鎮政府因此要求工程停工待處理,並要求送資料備案。這份通知書的複印件上,大田村村委會副主任成茂希具名簽收。
據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14年5月6日通報,公安機關已於2014年5月5日向檢察機關移送坍塌橋樑工程承包人何奕雙、設計人鍾權浩、大田村委會主任許家幫,呈請逮捕,向紀檢機關移送深鎮鎮司法所所長伍文偉。
2014年5月13日
2014年5月11日,高州“5·3”重大坍塌事故廣東省政府調查組召開了專門會議,對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進行了認真研究分析,初步查明了事故的直接原因。經調查,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由於坍塌橋樑施工拱架的地基基礎處理、拱架搭設結構形式和立柱連線接頭方式不符合規範要求,拱圈砌築施工不平衡,工序不合理,隨著拱上荷載的不斷增加,使得木結構拱架失穩,造成整個橋樑迅速坍塌。
經研究,廣東省政府事故調查組初步認定,茂名高州市“5·3”重大坍塌事故是一起違反工程建設基本程式、違規違法建設施工、疏於管理造成的責任事故。
廣東省委、省政府和茂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該起事故的調查和善後等工作。11名遇難者全部經家屬確認身份並達成賠償協定,遇難者理賠等後續工作正在有序進行;16名傷員得到及時妥當治療、病情逐步好轉(2名重傷人員尚未度過危險期)。
下一步,廣東省政府事故調查組將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圍繞事故的直接原因,對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事故責任進行進一步調查,認定事故責任,依法依規提出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範事故的措施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