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海子煤礦“4·7”重大透水事故中兩名涉嫌玩忽職守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執行逮捕,其餘涉案人員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2014年4月7日,曲靖麒麟區黎明實業有限公司下海子煤礦發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21人遇難,1人失蹤。最高人民檢察院將案件列為重點案件掛牌督辦,要求雲南省檢察院迅速介入事故調查,嚴肅查處事故背後可能存在的瀆職等職務犯罪,並及時上報查辦情況。雲南省檢察院迅速派員趕赴事故現場,圍繞事故原因和監管部門履職情況開展獨立調查,分別成立了由省、市、區三級檢察機關人員組成的事故調查工作組,同步介入事故調查,嚴肅查辦事故背後的職務犯罪行為。
麒麟區檢察院已立案偵查6件6人。其中,麒麟區煤炭工業局高家村煤管所所長韓自增、技術副所長黃俊波兩人因涉嫌玩忽職守罪,於2014年5月12日被執行逮捕,對另外4人也已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