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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正聲:
一、2014年,全國政協常委會主要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強思想理論建設,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常委會深入學習貫徹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鞏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礎,積極動員廣大政協委員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獻計出力。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把握中央治國理政新思想新要求,不斷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進一步明確政協工作前進方向。召開主席會議、理論研討會和座談交流會等集中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65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向地方政協發出學習通知,在人民政協形成學講話、抓落實、促工作的良好氛圍。舉辦第二期、第三期新任委員學習研討班和新任港澳委員研習班,集中輪訓任務如期完成。全年共舉辦常委會集體學習講座、在京委員學習報告會、政協幹部培訓班30多期,共7000多人次參加。
(二)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建言獻策,推動重大改革舉措順利實施。常委會全年25項重要協商活動和88項視察調研活動中,大多都是緊扣重要改革問題展開,做到聚焦改革、建言改革、服務改革。圍繞經濟體制改革核心問題,召開“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從探索基本經濟制度有效實現形式、完善現代市場體系、轉變政府職能等方面積極建言獻策。就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加快資源性產品價稅改革、生態生產總值核算等經濟改革重要問題深入調研、提出建議。抓住法治中國建設這一重大改革課題,召開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和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專題座談會,就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完善行政執法體制等獻計獻策。
(三)圍繞經濟發展重大問題咨政建言,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常委會支持委員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圍繞統籌做好穩增長、調結構、防風險等工作獻計獻策。召開巨觀經濟形勢分析會和專題座談會等,加強動態研究,重點就加強和改進巨觀調控、應對經濟下行壓力、保持經濟平穩運行等提出建議。發揮專門委員會、界別、地方政協等方面作用,圍繞化解產能過剩矛盾、中小微企業技術創新、規範發展網際網路金融、發展信息消費、加強大數據技術研發和套用等深入調研,為推動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建言獻策;就推進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畢節試驗區建設,加快沿邊互聯互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沿邊開放基地平台建設等提出對策建議,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擴大內陸沿邊開放;針對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紮實推進土地確權登記、完善農村社會治理機制、推進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等提出意見建議,推動農業發展方式轉變。
(四)堅持履職為民,促進民生改善與社會和諧穩定。常委會著眼實施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和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召開加快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專題協商會。就義務教育減負提質、加快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完善高校學生資助政策、推進西部高校發展和人才培養、改善大學畢業生就業創業環境等進行調研座談。針對醫療、社會保障等重大民生問題,圍繞完善醫療機構補償機制和醫務人員薪酬制度、構建醫養結合型養老護理模式、健全殘疾人權益保障制度、支持社會組織健康發展等出謀劃策。組織界別委員開展文化、科技、衛生、體育下基層活動,面對面服務民眾。就促進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困難民眾社會保障與社會救助等提出對策建議,積極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致力促進民族團結、宗教和睦,就最佳化民族地區產業布局、左右江革命老區振興規劃、烏蒙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落實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政策、加強農村宗教事務管理等開展調研議政。舉辦《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實施30周年座談會和少數民族界、宗教界委員反映社情民意座談會,為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民族工作獻計獻策。旗幟鮮明反對暴力恐怖主義,支持黨和政府依法處置重大案件,維護社會安定團結。
(五)完善雙周協商座談會等協商形式,提高協商實效。常委會把政協協商民主建設作為帶動全年工作的重要抓手,著力創新協商載體、增加協商密度、提高協商實效,形成以全體會議為龍頭、以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和專題協商會為重點、以雙周協商座談會為常態的協商議政格局。認真制定並實施全國政協年度協商工作計畫,按照黨中央總體工作部署做好政協協商工作。著力推動雙周協商座談會在實踐中完善提高,營造多向溝通協商環境,如實快捷報送委員建議,全年就化解產能過剩、南水北調中線水源地水質保護等舉辦19次協商活動。經過不斷探索,雙周協商座談會以其內容廣泛、議題具體、氛圍民主、討論深入、成果豐富,成為政協協商民主經常性平台和重要品牌,發揮了委員作用,活躍了政協工作。繼續開展政協協商民主課題調研,對中共中央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檔案起草提出建議,為政協協商民主發展提供理論支撐和制度保障。
(六)深化聯誼交流,加強同港澳台僑同胞大團結大聯合。常委會重視發揮政協海外聯繫廣、交流渠道多的優勢,進一步加強同港澳台僑同胞的團結聯誼。更好發揮港澳地區政協委員雙重積極作用,及時通報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政協工作情況,支持香港委員為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發聲出力、在依法推進政改中積極作為,支持愛國愛港、愛國愛澳重要社團開展聯誼活動,做好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等來訪接待工作,組織港澳委員赴內地考察,推動內地與港澳深化交流合作。支持港澳委員通過多種方式加強與港澳青少年溝通交流,開展“進一步加強港澳青少年工作”專題調研。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主題,完善政協委員與台灣民意代表互訪交流機制,就河洛文化、兩岸農業合作、宗教文化、中華傳統道德倫理等,加強與台灣島內有關團體、代表人士和基層民眾的交流,增進兩岸合作民意基礎。加強與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聯繫交流,組織好海外僑胞列席政協大會、回國考察等工作,圍繞海外華文教育發展調研議政,推動華文教育規範發展,促進海外和諧僑社建設。
(七)開展人民政協對外交往,努力為國家發展營造良好外部環境。常委會密切關注國際形勢變化,緊緊圍繞國家外交大局和政協中心工作,務實推進多層次涉外交流,客觀介紹中國國情和發展成就,宣傳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策部署,闡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外交政策、多黨合作制度和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增進了解、深化互信、促進合作。開展人文交流和公共外交,密切機構聯繫、拓展對話渠道、努力增進共識。召開國際形勢分析會,圍繞“一帶一路”建設等重要協商議題開展調研議政活動,為全面深化改革、經濟社會發展和落實國家重大外交戰略決策提供參考意見。支持中國經濟社會理事會、中國宗教界和平委員會繼續發揮獨特平台作用,就涉藏、涉疆等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堅決維護和捍衛國家核心利益,鞏固和擴大在國際上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八)加強和改進經常性工作,進一步提高科學化水平。常委會堅持以改革創新精神做好經常性工作。著力提高提案質量,嚴格立案標準,加大審查力度,修訂《全國政協重點提案遴選與督辦辦法》,健全主席辦公會議研究重點提案和全國政協副主席督辦重點提案制度,強化提案辦理協商,完善提案答覆和反饋工作機制。加大視察調研工作統籌力度,注重與重要協商議政活動相銜接,最佳化隊伍結構,改進組織方式,加強研究論證。改進大會發言,增加互動交流,提高會議實效。以提高質量、突出特色、注重時效為重點,及時報送視察調研和協商議政成果,強化政協信息輿情匯集和民意表達功能,更好發揮履職“直通車”作用。認真做好文史資料工作,重點徵集香港澳門回歸、14個沿海開放城市等方面史料,發揮存史、資政、團結、育人功能。強化新聞宣傳針對性和實效性,認真組織好人民政協成立65周年等重大活動新聞報導,加大對雙周協商座談會等的宣傳力度,提升政協新聞宣傳水平。繼續加強對地方政協的聯繫和指導,形成工作合力。
各位委員,過去一年我們取得的成績,是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中共中央堅強領導、高度重視的結果,是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熱情幫助、大力支持的結果,也是人民政協各參加單位、各級組織、廣大委員和政協機關團結協作、共同奮鬥的結果。在這裡,我代表全國政協常委會表示衷心的感謝!
我們也清醒看到,政協工作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協民主監督仍需加強,制度機制仍需完善,提案質量仍需提高,履職能力仍需增強等。這些,我們都將在今後工作中採取措施努力改進。還要看到,本屆政協已經撤銷了令計畫、蘇榮等14人全國政協委員資格,這警示我們要切實加強委員隊伍建設,繼續堅定不移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工作部署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規劃的收官之年。人民政協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落實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緊緊圍繞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履行職能,做到協商民主有新加強,民主監督有新舉措,制度建設有新進展,增進團結有新作為,履職能力有新提高,進一步把人民政協事業推向前進。
(一)深入學習貫徹中共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65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把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擺在首位,圍繞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重大方針政策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組織開展主題鮮明、形式多樣、務實有效的學習活動,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上來。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65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堅持與推進履職實踐相結合,團結和引導參加人民政協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
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落實中共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一步增強委員意識,錘鍊道德品行,改進工作作風,自覺樹立和維護政協委員良好形象。政協委員中的共產黨員要切實增強黨的意識、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把黨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到政協工作各方面,確保政協事業正確前進方向。
(二)緊扣改革發展建言獻策。把圍繞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議政建言作為全年履職重點,通過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等多種形式,努力提出具有前瞻性、戰略性、針對性的意見建議。召開“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專題協商會。舉辦巨觀經濟形勢分析座談會,加強對新常態下經濟運行的動態性、綜合性研究,為黨和政府加強和改善巨觀調控提供參考。就推動“一帶一路”建設、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推進非公有制企業走出去、加強產權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統籌管理科技計畫和資源、深化教育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體育產業發展、轉基因農產品的機遇與風險、加強京津冀協同發展中的大氣污染防治、推進長江經濟帶發展中的濕地保護、加強黑土地保護、資源枯竭城市轉型等重要課題開展調研議政。召開“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圍繞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戲曲傳承與發展等問題進行視察調研。召開人口資源環境態勢分析會。就推進貧困地區發展與人口問題、推動優質醫療資源向基層傾斜、提高青少年身體素質等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加強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
(三)圍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積極獻計出力。認真貫徹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戰略部署,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更好發揮人民政協的協商資政作用和民主監督作用。召開“推進人民法院改革”專題協商會。圍繞《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訂開展協商討論,就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規範城管執法行為、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等進行調查研究。針對《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情況、執法不公和執法不嚴現象等開展民主監督,推動落實依法治國重要舉措。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使廣大委員更好地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自覺在憲法法律和政協章程範圍內履行職責,爭做社會主義法治模範踐行者。
(四)切實強化民主監督職能。適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政協事業發展需要,加強和改進政協民主監督,做到開展監督有計畫、有題目、有載體、有成效。以專委會為依託,以會議、調研、視察、提案、信息、大會發言、新聞報導等為載體,圍繞化解地方債務風險、提升政府公信力、扶貧資金管理使用、加強科研經費使用有效管理、騰格里沙漠污染治理、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環衛工人合法權益保障、國家重點文物保護、中共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等問題,開展具有監督性的履職活動,如實反映情況,坦率提出批評和建設性意見,促進相關工作的改進和加強。強化民主監督組織協調、知情反饋、溝通聯繫等環節制度建設,提高監督實效。
(五)廣泛凝聚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正能量。堅持大團結大聯合,紮實做好團結各界、凝聚人心的工作,不斷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積極開展政協專委會與民主黨派聯合調研,加大黨派提案與大會發言等工作力度。鼓勵少數民族界、宗教界政協委員加強同少數民族民眾和信教民眾聯繫,推進集中連片貧困地區精準扶貧,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開展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等調研,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進一步探索發揮港澳委員雙重積極作用的有效方式,為深化內地與港澳交流合作貢獻才智。全面貫徹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重要思想,大力宣導“兩岸一家親”理念,繼續開展與台灣有關黨派團體、民意代表交流溝通,為團結島內基層民眾、青少年多做工作。加強與海外僑胞及社團聯繫,積極維護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合法權益。
按照中央外交工作總體部署,務實開展對外交往,發揮政協專門委員會、中國經濟社會理事會、中國宗教界和平委員會等在對外交往中的優勢和作用,積極開展人文交流和公共外交,加強對國際形勢的分析研判,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努力為國家發展營造良好外部環境。
(六)積極推進工作創新。制定政協委員聯繫辦法,健全委員聯絡機構,進一步做好政協主席、副主席聯繫委員工作,通過開展多種形式聯誼活動,廣交深交各界朋友。建立完善全國政協領導同志赴地方調研時與當地全國政協委員見面座談制度,京外視察調研活動更多吸收駐在地全國政協委員參加,推進與委員聯繫交流多樣化、機制化、經常化。完善學習制度,結合委員關切豐富學習內容,幫助委員知情明政,提高議政建言能力。堅持主席辦公會議研究審議視察調研計畫和重要報告制度,完善調研和協商議題遴選機制。強化政協信息的黨派特色、界別特色,加強對前瞻性意見和預警性情況的反映,更好發揮民意匯集和決策參考作用。深入開展提案辦理協商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加強提案督辦。探索以界別為單位推薦大會發言、提出集體提案,活躍界別工作。做好紀念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文史資料徵集出版工作,銘記歷史、燭照未來。進一步整合政協新聞宣傳資源,加大政協履職成果宣傳力度,鞏固壯大思想輿論陣地。加強理論研究,發揮中國政協理論研究會等的作用,推進智庫建設,努力研究和回答人民政協事業發展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
三、更好發揮人民政協在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65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中共中央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就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作出戰略部署,對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人民政協要認真貫徹中共中央要求,堅持改革創新,加強制度建設,提升履職能力,更好發揮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作用,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一)準確把握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性質定位。人民政協作為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不是權力機關,也不是決策機構,而是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發揚民主、參與國是、團結合作的重要平台,具有話語權、影響力,是不可替代的。在這個平台上進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就政治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實際問題、統一戰線內部共同性問題等充分發表意見、坦誠深入交流,有助於廣納群言、廣謀良策、廣聚共識,有助於促進黨和政府科學民主決策,有助於更好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生動體現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色和優勢。準確把握人民政協的性質定位,是做好政協工作的關鍵所在,也是推進政協協商民主的根本遵循。要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立足我國文化傳統和基本國情,絕不照搬外國政治模式,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要堅持有事好商量,平等探討問題、坦率提出意見、溝通化解分歧,切實將協商理念寓於履行職能全過程、貫穿開展工作各方面。要強化全局觀念和系統思維,充分發揮政協協商民主形式多樣、智力密集、傳統深厚的優勢,在協商民主體系中循序漸進地開展,在人民內部各方面務實有效地推進。
(二)積極拓展社會各界有序參與政協協商渠道。要搭建好機制化、常態化的協商參與平台,堅持和完善全體會議、常委會議、專題協商會、雙周協商座談會制度,積極開展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探索網路議政和遠程協商等新形式,使協商更加廣泛多層地展開、更為靈活經常地進行。要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支持和保障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積極參與政協協商活動,在協商中推進合作共事,在合作中實現黨的領導,不斷鞏固中國共產黨和黨外人士的政治聯盟。要進一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統一戰線內部結構變化,探索新的社會組織等參加政協活動的方法途徑。要堅持協商於民、協商為民,充分發揮政協委員聯繫民眾、團結各界的重要作用,創新政協界別工作和民眾工作,提高聯繫民眾能力,使協商更好地反映各界民眾意見,使黨和政府的決策更符合民眾願望並為民眾所理解,努力讓民眾感到政協離自己很近。
(三)注重營造協商討論的民主氛圍。團結和民主是政協工作的兩大主題。政協協商民主必須大力營造既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協商氛圍。要堅持實事求是、敢於直言,摒棄非此即彼的思維定勢,拒絕偏激偏執的極端言論,保持從善如流的坦蕩胸懷,始終做到平等協商,不強加於人;真誠協商,不敷衍了事;民主協商,不強求一致;務實協商,不流於形式。要堅持體諒包容、求同存異,對於各種意見和建議,只要是基於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致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礎,無論是贊成的還是反對的、無論是多數人提出的還是少數人主張的,都應該允許反映和表達,都應該得到尊重和包容。要堅持商以求同、協以成事,正確把握人民政協一致性和多樣性的關係,切實加強協商互動和討論溝通,促進不同思想觀點交流交融,逐步增進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誤解、取得諒解,努力凝聚思想上的最大共識。
(四)努力提高政協協商民主實效。提高政協協商民主實效,科學選題是前提,調查研究是基礎,互動交流是關鍵,成果轉化是重點。要堅持問題導向,廣泛徵求黨政部門、黨派團體和政協委員等各方面意見,圍繞黨政關注和民眾關切選好調研議政題目,既通過常委會議等形式對綜合性、全局性、前瞻性問題開展廣泛協商,也靈活運用雙周協商座談會等平台對切口小、專業性強的具體問題進行深入協商,做到協商議題和協商形式相匹配、視察調研和協商議政相銜接。要提高調查研究能力和水平,加強和黨政部門、黨派團體、地方政協、專家學者等的聯合調研,花更大氣力深入了解實際,花更多時間強化研究論證,識民情、接地氣,傾聽民眾呼聲,把握事物規律,力求使調研靠事實和數據說話,使對策建議更加符合實情、反映民意、有助決策。要豐富協商形式,精心組織互動交流,通過發言、討論、提問、解答,不斷把協商引向深入。要完善協商成果採納和反饋機制,通過專題報告、政協信息、新聞報導、大會發言等多種途徑推動協商成果轉化,對重要成果落實情況開展跟蹤調研和民主監督,提高協商成效。
(五)進一步加強政協協商民主制度和機制建設。要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制定全國政協配套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政協協商內容、協商形式、協商程式、成果運用以及加強與黨政工作銜接等,推動政協協商民主更加規範有序地開展。著眼構建結構合理、層次清晰、科學規範的人民政協制度體系,研究制定規範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相關意見,制定全國政協委員履職工作規則,修訂政協專門委員會通則,健全提案辦理協商、視察調研、大會發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規章制度,全面推進政協制度建設和機制創新,不斷提高工作科學化水平。要增強制度觀念和規則意識,強化制度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健全委員履職評價機制,提高制度權威性和執行力。
各位委員,我們的事業宏偉而壯麗,我們的使命艱巨而光榮。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中共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奮力譜寫人民政協事業發展新篇章,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