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農家書屋總署目錄

關於《2013-2014年推薦目錄》的執行(一)嚴格執行標準,保證出版物足額足量補充到位。 在農家書屋補充更新的出版物中,《2013-2014年推薦目錄》列入的品種和數量比例不得低於50%,同時本省(區、市)版出版物比例不得超過30%。 對個別已使用2013年補充資金但未按總局推薦目錄執行的地方,2014年補充更新出版物必須全部從《2013-2014年推薦目錄》中採購。

農家書屋建成之後,提升標準,加強管理,有效使用,已經成為工作重點。為推進農家書屋升級工程,中央財政繼續下達了2013年、2014年專項補助資金,為指導各地做好2013-2014年農家書屋出版物補充更新工作,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制定了《2013-2014年農家書屋重點出版物推薦目錄》(以下簡稱《2013-2014年推薦目錄》)。
關於《2013-2014年推薦目錄》的執行
(一)嚴格執行標準,保證出版物足額足量補充到位。每個農家書屋每年出版物補充更新標準為2000元,補充圖書應不少於60種;報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可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補充更新數量。在農家書屋補充更新的出版物中,《2013-2014年推薦目錄》列入的品種和數量比例不得低於50%,同時本省(區、市)版出版物比例不得超過30%。少數民族聚集地區農家書屋應多配備雙語出版物,並可視情況適當放寬比例標準。對於報刊投遞困難的邊遠地區,可通過建設數字農家書屋實現報刊的有效補充更新。
對個別已使用2013年補充資金但未按總局推薦目錄執行的地方,2014年補充更新出版物必須全部從《2013-2014年推薦目錄》中採購。總局將逐一檢查落實情況,如未按要求執行,將追究相關省、市、縣的責任,嚴肅處理,決不姑息。
(二)推動基層選書,更好地滿足農民民眾差異化需求。各省(區、市)新聞出版局要認真落實總局、財政部、文化部《關於做好農家書屋出版物補充更新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新出聯〔2013〕7號),及時將《2013-2014年推薦目錄》下發至所轄各市縣,組織、指導基層管理部門和農民民眾參與選書,完善基層選書與集中採購相結合的模式。既要調動基層的積極性,提高配書的差異化和針對性;又要加強省級統一指導和統籌實施,確保補充出版物質量,更好地實現與民眾需求有效對接。
(三)規範政府採購,確保政府惠民項目合理透明公開。各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政府採購,要以合理的圖書印張價格作為依據,避免由於採購價格過高或過低而損害民眾利益。各地出版物採購目錄要上傳至全國農家書屋工程建設信息監管系統,並應在當地新聞出版部門網站、政府採購網上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在採購中不得擅自變更已列入目錄的品種,每個農家書屋要留存出版物配送清單,以備查驗。
(四)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配書過程中的違規問題。由於農家書屋補充資金原則上要求下撥到縣,各省(區、市)新聞出版局必須加強監管,切實保障資金使用和出版物質量,堅決不允許用庫存書、圖書館下架的舊書以及質次價高的低劣圖書充抵農家書屋圖書數量;堅決杜絕出版單位在供貨時弄虛作假、在配送過程中故意降低圖書質量等行為。總局將派出督查組,對各地農家書屋建設情況進行抽查、暗訪,對違反規定挪用資金、未按要求補充出版物、報送虛假材料騙取資金等行為,將依紀依規追究責任,發現一起處理一起,並通報相關省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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