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遼寧阜新礦難事故

11·26遼寧阜新礦難事故

2014年11月26日1時31分,遼寧省阜新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恆大煤業公司綜采放頂煤工作面發生一起重大煤塵爆炸燃燒事故。 截至12月1日已造成28人死亡、50人受傷。

事故經過

2014年11月26日1時31分,恆大煤業公司附近發生1.6級礦震,此後不久公司井下一個工作面的迴風順槽發生事故。  

遼寧阜新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遼寧省屬重點國有煤炭企業,恆大煤業公司設計能力120萬噸/年,服務年限為83年,於1978年5月28日開工建設,1987年10月24日投入生產。2009年生產核定能力為150萬噸/年,現有員工4660人,“四證一照”齊全有效。

傷亡情況

傷亡人數遭疑 傷亡人數遭疑

截止2014年11月27日11時許,有7人病情危重,生命體徵不平穩,已在專家指導下開展搶救。另外,一些入院受傷礦工存在大面積燒傷和呼吸道灼傷情況,有感染髮生,已根據專家參與的方案開展手術,採用呼吸機支持治療。

3名北京積水潭醫院燒傷科專家已趕到阜新,為受傷礦工會診。52名傷者均沒有出院,遇難者人數暫時沒有上升。    

事故救援

事故發生後,阜礦集團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遼寧省委書記王珉、省長李希分別作出重要批示,相關部門組織人員、物資迅速到位,全面開展緊急救援及事故處理工作。恆大煤業公司所屬各礦井已全部停產整頓,進行安全隱患大排查。  

遼寧省衛計委調集中國醫科大學、遼寧醫學院10名專家,已趕到阜新指導傷員救治。  

事故原因

經探查初步確認為煤塵燃燒

煤塵爆炸同瓦斯爆炸一樣都屬於礦井中的重大災害事故。

(1)煤被破碎成粉塵狀態時,它與空氣的接觸面積大大增加,吸附氧氣分子的能力加強,從而加快了氧化過程。特別是在高溫條件下受勢面積增大,氧化過程就更激烈。

(2)煤塵受熱後,能放出大量可燃氣體。一公斤揮發份為20-26%的焦煤受熱後能放出290-350升可燃氣體(甲烷、乙烷等可燃氣體)。

事故調查

2014年12月3日,國務院安委辦通報這起事故暴露的主要問題:一是阜新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沒有深刻吸取2005年孫家灣煤礦海州立井“2·14”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06年五龍煤礦“6·28”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訓,所屬恆大煤業公司再次發生重大事故。二是現場安全管理混亂,“三違”問題突出,採煤工作面違章放炮,放炮沒有按規定撤人、設警戒。三是該礦北翼153採區迴風巷瓦斯超限,沒有及時撤出作業人員。四是該礦同時安排大量人員在採煤工作面及上下順槽平行作業。事故發生時,5336綜放工作面及上下順槽共安排89人作業,其中進迴風順槽安排了三個維修隊共48人平行進行維修。五是該礦違規使用局扇和擋風簾排工作面上隅角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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