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竹杖的美稱。
典源
《後漢書》卷八十二下〈方術列傳下·費長房〉~2744~長房辭歸,翁與一竹杖,曰:「騎此任所之,則自至矣。既至,可以杖投葛陂中也。」又為作一符,曰:「以此主地上鬼神。」長房乘杖,須臾來歸,自謂去家適經旬日,而已十餘年矣。即以杖投陂,顧視則龍也。家人謂其久死,不信之。長房曰:「往日所葬,但竹杖耳。」乃發冢剖棺,杖猶存焉。遂能醫療眾病,鞭笞百鬼,及驅使社公。或在它坐,獨自恚怒,人問其故,曰:「吾責鬼魅之犯法者耳。」
《太平廣記》卷十二〈神仙十二·壺公〉~80~
“房憂不得到家,公以一竹杖與之曰:「但騎此,得到家耳。」房騎竹杖辭去,忽如睡覺,已到家。家人謂是鬼,具述前事,乃發棺視之,唯一竹杖,方信之。房所騎竹杖,棄葛陂中,視之乃青龍耳。初去至歸謂一日,推問家人,已一年矣。房乃行符,收鬼治病,無不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