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大會宣布副市長任世傑、王宏為名譽會長;並推選出了以章國龍為首屆會長的溫州商會領導班子。
齊市溫州商會目前有會員130餘名,從事機電、電纜、服裝、食品、機械、泵業、五金工具、燈具裝飾品、眼鏡、食品加工、網路及軟體等行業。齊市溫州商會的建立,標誌著溫州產業群體和發展規模在齊齊哈爾得到了更大的拓展和升華,將成立招商的平台,連線齊齊哈爾和溫州經濟技術合作的橋樑和紐帶。
齊齊哈爾市溫州商會的理念是:凝聚力量;共創輝煌。因此,根據這個理念和章程的要求,本著為會員服務的精神,商會將積極促進會員之間的合作交流、互通信息、互惠互利、共同發展;密切會員與政府的聯繫,維護會員企業的合法權益,引導會員企業合法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樹立良好的溫州籍企業形象,發揚溫州精神,打造溫州品牌;組織會員企業充分運用商會這個平台,發展自己的企業;充分發揮綜合群體優勢,承接大項目,辦好大事業。為齊齊哈爾和溫州兩地經濟發展作出積極的貢獻,從而吸引更多的溫州創業人士來齊齊哈爾發展。這樣,不僅使會員企業持續地發展,而且使商會成為齊齊哈爾和溫州經濟、技術合作交流、發展的橋樑和紐帶。
商會大事記
2011年齊齊哈爾市溫州商會大事記
一、商會領導捐助鐵鋒區人民社區貧困家庭
2011年1月7日,鐵鋒區人民國小校三樓會議室,彩球高掛、歡歌笑語,人民社區“和諧之歌”春節聯歡會這裡隆重開幕,來自社區各方面的領導、民眾代表,歡聚一堂共同歡度新春佳節。秘書長黃國壽當場為10名貧困家庭捐助了價值2000元的棉被,受到了廣泛好評。
二、商會領導參加市政協十屆五次會議
2011年1月10日至12日,市國際會展中心鮮花簇擁,氣氛熱烈而祥和,政協齊齊哈爾市第十屆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在這裡隆重開幕。來自全市各族各界的445名政協委員聚集一堂,肩負人民重託,共商發展大計,共繪齊市未來發展藍圖。市政協委員商會會長章國龍、執行會長黃長利、秘書長黃國壽、常務副會長徐象彪參加了大會。
三、商會領導參加牡丹江市溫州商會成立慶典活動
2011年1月15日至17日,應牡丹江市溫州商會的邀請,會長章國龍、秘書長黃國壽、副會長余華義坐火車前往牡丹江市,參加牡丹江市溫州商會成立慶典活動。
四、商會領導參加會員企業迎新春聯歡會
2011年1月19日,大世界餐飲城高朋滿座、歡歌笑語
美特斯邦威和東方鞋城2011年迎新春聯歡會在這裡隆重舉行。市級離退休老幹部李有志,商會領導杜進省、黃國壽、鄭祥彬、楊良余、葛志倉、朱國軍、徐興傑、余華義、吳文成、董衍高、侯國南、黃崇飛,婦委會主任童松芬,會員代表、家屬代表及美特斯邦威和東方鞋城員工200多人參加了活動。
五、牡丹江市溫州商會領導到我會考察學習
2011年1月20日,牡丹江市溫州商會會長南樂挺一行2人到我會進行考察,受到了章國龍會長等的熱情接待。
六、會長章國龍參加了市民營企業代表座談會
2011年1月26日,全市民營企業代表座談會在市黨政中心1號樓20層會議廳舉行,市長韓冬炎、副市長張貴海、任仕傑和各委、辦、局負責人參加了大會。我會會長章國龍代表異地商會代表參加了大會,並且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七、會長章國龍參加了溫州市委、市政府組織的春節團拜會活動
2011年2月10日,正月初八,會長章國龍參加了溫州市委、市政府組織的春節團拜會活動。溫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的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與全國各地近100名溫州商會會長歡聚一堂,共抒情懷,共謀大計。
八、天津市溫州商會會長到我會考察
2011年2月26、27日,應我會會長章國龍的邀請,天津市溫州商會會長鬍時俊一行2人到我會進行考察,就兩會加強合作,互惠共贏進行了廣泛交流,並且參加了民間金融服務行業(齊齊哈爾)研討會暨福元通運齊齊哈爾區域加盟機構開業儀式,我會章國龍會長、黃國壽秘書長、朱國軍常務副會長、林國勇理事陪同參加了活動。
九、溫州商會婦委會舉辦慶“三八”創和諧晚會
2011年3月8日晚,市大金山國宴樓二樓201餐廳高朋滿座、歡歌笑語,由市工商聯、市溫州商會、市溫州商會婦委會聯合舉辦的慶“三八”創和諧聯歡晚會在這裡隆重開幕。市人大副主任、商會名譽會長王光、原市政協主席、商會顧問張志良,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工商聯黨組書記陳先懷,市婦聯主席李鳴鏑、市婦聯副主席王麗萍、市工商聯副主席劉艷芳、孫齊、范海庭、市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宮寧,龍沙區、鐵鋒區、建華區婦聯主席、市著名女企業家代表,商會副會長以上領導、商會婦委會全體成員以及新聞媒體記者等200多人參加了活動。
十、會長章國龍參加了市工商聯組織的座談會
2011年3月17日,會長章國龍參加了市工商聯組織的中小企業家代表座談會。國家工商聯白蓮湘部長、陳宏敏副部長一行調研組,在省工商聯主席洪袁舒、市政協副主席高景洲、市工商聯主席隋熙明、市工商聯黨組書記陳先懷等的陪同下走訪部分齊市中小企業進行調研,並且召開了座談會。
十一、商會黨支部人員參加了建華區組織的培訓班
2011年3月21日至23日,商會黨支部入黨積極分子杜增星、徐興傑、姚勁巧3人,參加了建華區組織的2011年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並順利、圓滿地拿到了結業證書。
十二、宜春市溫州商會會長到我會考察
2011年3月24日,江西南氏集團董事長、宜春市溫州商會會長南金樂一行2人到我會進行考察,我會會長章國龍熱情接待了客人。
十三、富裕縣政協領導到我會參觀考察
2011年4月13日,富裕縣政協非公界委員參觀考察團一行13人,在富裕縣政協副主席姜燕峰、富裕縣工商聯主席吳立偉的帶領下到我會參觀考察,在家的商會領導會長章國龍、秘書長黃國壽、常務副會長葛志倉、常務副會長朱國軍、理事顏通演等熱情接待了客人。首先章會長介紹了商會的基本情況;其次參觀了商會企業溫商商務大酒店、美特斯邦威中環店、溫商房地產施工現場;最後考察在熱烈的午餐會中結束。
十四、黨支部預備黨員參加了建華區組織的培訓班
2011年4月26、27、28 日,黨支部預備黨員朱國軍、徐象彪、董衍高、吳文成、林智勇、杜增海、陳才漫7人,參加了建華區組織的2011年預備黨員培訓班,並順利、圓滿地拿到了畢業證書。
十五、商會婦委會慰問孤寡老人
2011年5月6日,在“母親節”到來前夕,商會婦委會成員帶著衣物、水果、蛋糕等近1萬元的物品來到市第一福利院慰問三無老人,並向老人們表達了節日祝福,商會領導黃國壽、鄭祥彬、鄭巨化、徐興傑參加了活動。
十六、會長章國龍參加克東縣分會活動
2011年5月14日,應克東縣溫州分會會長鄒朝東的邀請,會長章國龍駕駛車輛前往克東縣,參加了克東縣南方化妝品商城旗艦店開業典禮,代表溫州商會講話祝賀,並與克東縣領導上台剪彩。
十七、溫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鐵鋒區政府簽訂了契約協定
2011年5月27日,在鐵鋒區政府三樓會議室,溫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鐵鋒區政府簽訂了《聯通大道北地段5.5億元項目》契約。溫商房地產8位股東和鐵鋒區政府領導參加了簽約儀式活動。
十八、商會舉行成立五周年慶典
2011年5月30日上午,嫩江賓館張燈結彩、彩旗飛揚、高朋滿座、歡歌笑語,齊齊哈爾市溫州商會成立五周年慶典在這裡隆重舉行。市領導張雲志、馬占江、王光、郝明哲、李有彬、黃力出席慶典儀式。溫州市政府代表團、市溫州商會會員代表、全國各地溫州商會代表一同出席會議。下午,進行高峰論壇及項目推介簽約儀式,副市長郝明哲、溫州市政府副秘書長陳波出席儀式。論壇上,“中國民間金融第一人”方培林作了主旨演講,市經濟合作促進局局長史記作題為《加強交流合作,共創美好未來》的主題演講。在簽約儀式上,泰來縣政府與齊齊哈爾龍泰肉製品有限公司簽訂了《投資3200萬元的肉製品加工項目》契約;克東縣政府與哈爾濱世紀家得樂商貿有限公司簽訂了《投資4000萬元克東縣家得樂超市項目》契約;鐵鋒區政府與溫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投資5.5億元的聯通大道北地段建設項目》契約;鐵鋒區政府與溫州商會簽訂了《浙商工業園區項目框架協定》。
十九、秘書長黃國壽受到通東街道的表彰
2011年5月31日,通東街道人民社區黨支部在齊軌道公司文化宮二樓會議室召開了創先爭優表彰暨歌頌黨紅歌演唱會。會上表彰了在社區創先爭優共建和諧社區活動中湧現出來的十名優秀共產黨員、十名社區工作優秀志願者和十名感動人民愛心大使,秘書長黃國壽被評為十名感動人民愛心大使,並受到表彰。
二十、會長章國龍在哈爾濱市會見溫州市相關領導
2011年6月14至16日,會長章國龍在哈爾濱市親切會見了溫州市政府副秘書長江少勇、市經合辦主任白楠生、副主任劉飛華、辦公室主任陳龍毅等一行客人,與客人共進晚宴,並在第二天與溫州市領導一起參加了第二十二屆哈爾濱國際經濟貿易洽談會開幕式。
二十一、秘書長黃國壽當選建華區工商聯副主席
2011年6月23日,齊市建華區禮堂外紅旗招展、鑼鼓喧天,建華區工商業聯合會第六屆會員代表大會在這裡隆重召開。來自全區工商業聯合會會員代表近200人參加了大會,大會選舉產生了新一屆工商聯領導,溫州商會秘書長黃國壽當選建華區工商業聯合會第六屆會員代表大會副主席。
二十二、商會黨支部舉辦慶祝建黨90周年活動
2011年6月24日,在中國共產黨建黨90周年到來之際,溫州商會黨支部與市政府辦公廳離退休老幹部黨支部,在溫商商務大酒店三樓會議室聯合舉辦了“黨旗飄飄90載”主題黨日活動。來自市政府辦公廳離退休老幹部黨支部的8名老黨員,用他們的親身經歷,回顧了共產黨輝煌的90年曆程,給溫州商會黨支部的老黨員和新黨員及入黨積極分子上了一堂生動的黨課,最後兩個支部建立了友好黨支部並且互贈了牌匾。
二十三、商會黨支部受到上級黨組織的表彰
2011年6月28日,勞動湖畔人頭攢動、彩旗飛舞、歌聲嘹亮,建華區慶祝建黨90周年先優表彰大會暨紅歌演唱會在這裡隆重開幕。市領導高環、胡福綿、王光、田國良、黃力出席活動,建華區各行政部門、街道辦事處、醫院、學校等都組成了合唱團,大家載歌載舞、放聲高歌,熱烈慶祝建黨90周年。在表彰大會上溫州商會黨支部被評為“先進黨組織”,黨支部書記杜進省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黨支部副書記鄭祥彬被評為“優秀黨務工作者”,這是溫州商會的榮譽和驕傲。
二十四、商會領導參加市工商聯會議
2011年7月8日,市工商聯第十三次會員代表大會在市黨政中心6號樓6408會議室隆重開幕,省工商聯副主席孫毅夫、市委常委組織部長鬍福綿、市人大副主任王光、市政協副主席、市委統戰部部長李有彬,各民族黨派負責人出席了大會。商會領導黃長利、杜進省、黃國壽和全市工商聯代表200多人參加了大會。
二十五、商會召開五周年慶典活動總結表彰大會
2011年7月20日,商會五周年慶典活動總結表彰大會在溫商大酒店三樓會議室召開,市總商會副主席王建國、市總商會會員部部長顧軍出席了大會。大會由商會秘書長黃國壽主持,大會進行了以下幾項內容:一是會長章國龍作了《溫州商會五周年慶典活動工作總結》;二是常務副會長兼辦公室主任鄭祥彬作了《溫州商會五周年慶典活動財務收支情況的報告》;三是市總商會會員部部長顧軍宣讀了齊齊哈爾市總商會、齊齊哈爾市溫州商會《關於表彰溫州商會五周年慶典活動優秀團隊和突出個人的決定》;四是市總商會領導為獲獎人員頒獎,並為商會各位會長、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分會長、理事和各分會頒牌;五是市總商會副主席王建國講話。大會開的熱烈、圓滿、團結、奮進,鼓舞士氣,振奮精神,是一次成功的大會,鼓勁的大會。
二十六、溫商房地產“聯通名苑”項目開工奠基
2011年7月28日,溫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鐵鋒區政府聯手打造的宛屯城中村改造工程暨聯通名苑舉行開工奠基儀式。市領導趙萬山、王光、韓毅傑和市各委辦局領導、鐵鋒區直單位領導、溫商地產股東和員工、建設施工單位、建設監理單位、扎龍鄉、村民代表等300多人出席了奠基儀式。“聯通名苑”項目規劃建設用地91632平方米,規劃總建築面積151608平方米,地下存車庫面積31500平方米,總投資8億多元,預計納稅1.1億元。該項目的開工奠基標誌著中心城區城中村改造工程拉開了帷幕。
二十七、市華商聯合會成立會長章國龍當選副會長
2011年8月24日,齊齊哈爾市華商聯合會第一次會員大會在市黨政辦公中心3號樓政協一樓大會議室隆重召開。省僑聯主席王偉、省華商會副會長楊世民、市人大副主任孫柏林、市政府副市長郝明哲、市政協副主席、市委統戰部部長李有彬、市政協副主席高景洲出席大會。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一屆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人員名單,本會會長章國龍當選為副會長。
二十八、市溫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新浦家園”成功封頂
2011年9月3日,市溫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新浦家園”4棟樓盤成功封頂,這標誌著溫商地產開發的第一個樓盤各項工作進行了最後的收尾工作。同時,溫商地產開發的第二個樓盤“聯通名苑”正式開工。
二十九、商會會員單位富裕縣“朝陽家園”奠基
2011年9月6日,商會會員單位富裕縣“朝陽家園”舉行奠基儀式,市原副市長李有志、商會常務副會長朱國軍、商會常務副會長葛志倉、泉州商會秘書長洪志雲、富裕縣“朝陽家園”董事長顏通演和富裕縣的商會會員及部分家屬出席了奠基儀式。
三十、齊齊哈爾龍泰肉製品有限公司舉行開業典禮
2011年11月1日,商會會員單位齊齊哈爾龍泰肉製品有限公司在泰來縣江橋鎮舉行了隆重的開業典禮。市政府原副市長李有志,泰來縣政府領導、江橋鎮政府領導及社會各界人士200多人參加了活動。商會黨支部書記杜進省、商會常務副會長朱國軍、商會常務副會長葛志倉及部分理事、會員出席了活動。
三十一、商會領導與齊市醫學院溫州籍大學生座談
2011年11月20日,會長章國龍、執行會長黃長利在商會辦公室,與齊市醫學院溫州籍大學生林潮慶、施斌倪、趙煦棋、薛豐豐、黃小翠、魯夢霞、楊增增等座談,章會長和黃會長帶領同學們參觀了商會,簡單介紹了有關情況,並且在憶江南酒店宴請了同學們,雙方在濃厚的鄉情中共進晚餐。
三十二、市委統戰部各級領導到商會企業檢查指導工作
2011年11月24日,市政協副主席、市委統戰部部長李有彬率領各民主學派、工商聯領導到泉州商會、溫州商會企業檢查指導工作,並在泉州商會召開了座談會,我會會長章國龍匯報了商會工作。各級領導來到我會會員企業溫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聯通名苑”售樓處,受到了企業領導和員工的熱烈歡迎。
三十三、“元旦、春節”商會走訪慰問貧困家庭
2011年12月29日,在“元旦、春節”即將到來之際,商會領導和會員帶著米和油等物品,分別來到龍沙區湖濱街道辦事處、建華區建設街道辦事處、鐵鋒區通東街道辦事處慰問轄區內的貧困家庭。此次走訪慰問活動,商會領導和會員自發組織捐款近3萬元,慰問貧困家庭130多戶,市工商聯黨組書記陳先懷、副主席王振威、會員部長顧軍全程參加了活動,三個街道辦事處分別向商會贈送了錦旗。
商會章程
齊齊哈爾市溫州商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齊齊哈爾市溫州商會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是溫州籍在齊齊哈爾市經營的工商業者與其它各界溫州籍人士,為發展齊齊哈爾經濟,祖國凝鄉情,齊齊哈爾求團聚,是為在齊齊哈爾地區長期經營的廣大工商業者服務的民眾性組織,是自願結成的地方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一切活動以國家憲法為根本準則,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加強溫州市在齊齊哈爾地區經營的工商業者以及其他溫州籍同鄉的聯繫,加強會員之間,本會與社會之間的聯繫和合作,充分調動和發揮溫州籍在齊齊哈爾從事經營活動各行業工商業者的優勢,為促進齊齊哈爾和溫州市之間的經濟合作、市場繁榮,互惠互利求發展,互幫互學求團結。要密切聯絡同鄉、增進友誼、溝通信息、交流經驗,為齊齊哈爾經濟發展當好牽線搭橋的參謀,在合作項目的選擇上做好可行性的諮詢與論證,成為溫州市民營企業家與當地政府、企業溝通的紐帶,也是為溫州同鄉搞好服務,捕捉商機,拓展產業,擴大經營,搞好經濟,促進發展的重要視窗。
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齊齊哈爾市工商聯、社團登記管理機關齊齊哈爾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的辦公地址為: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中華路435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為:
(一)貫徹和宣傳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團結、幫助、引導、教育會員要愛國、敬業、誠信、守法;提高會員素質,塑造企業形象。
(二) 協助市內各級政府做好綜合治理工作,使溫州商會的成員單位在齊齊哈爾市內經營活動逐步形成規範化管理,依法經營,照章納稅,有序競爭,和氣生財。
(三) 與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取得聯繫和溝通,反映會員的意見和願望、要求和建議,依法保護會員正當的經營活動,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四) 努力促進齊齊哈爾市與溫州市多邊經濟合作,為兩地的企業家及各界聯手辦企業,聯合經商,積極穿針引線,牽線搭橋。
(五) 組織會員舉辦和參加各種形式的聯誼會、懇談會、洽談會、協商會,促進會員與當地企業的精誠合作和交流,促進會員與社會各界的和睦相處,共同創造寬鬆、祥和、互利的投資經營環境。
(六)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會員提供管理、經營、法律、審計、會計等諮詢服務,為會員排憂解難,為會員提供獲利線索,提供風險分析,提供方案選優。
(七)為會員提供必要的證明,協調各種關係,調解經濟糾紛,緩解同鄉相處中的有關問題。
(八) 開展專業培訓,幫助會員學習政策法規及現代化經營管理知識,逐步提高文化和專業水平,提高會員的政治和業務素質,提高經營管理的運籌能力。
(九) 組織會員通過各種渠道,開展邊貿與進出口業務,開展經營合作及出國考察等有關事宜。
(十) 在國家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開展策劃諮詢性的業務活動,壯大社會團體的經濟實力。
(十一)逢年過節,開展會員的聯誼活動,交流經驗,暢談心得,表彰先進,為齊齊哈爾兩個文明建設作出貢獻。
(十二)鼓勵會員投身光彩事業,參與扶貧攻堅和各項公益活動,宣傳並向社會推薦有突出貢獻的會員先進事跡和個人,不斷提高傑出會員的社會地位。
(十三)協助會員,在開拓、租賃、市場經營等方面,提供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十四)加強與溫州市黨政部門和各界人士、溫州市總商會及兄弟省市溫州商會的聯繫,爭取各方面的幫助和支持。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凡是在齊齊哈爾經營的溫州籍工商業者,均可自願申請入會,成為本會的單位會員。
凡與本會有工作聯繫的企業和各界人士,可自願申請入會,成為本會的特邀會員;特邀會員與正式會員享有同等的權利。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能主動熱心為本會做貢獻。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的申請表;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本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決議;
(二)維護本會聲譽和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能及時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其他應盡的合理義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組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 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二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四年;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會按照民主理財和民主監督的原則,由理事會選舉產生監事會。監事會的職能在本會的工作制度中確定,並需報業務主管單位核准,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二十八條 本會的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第三十條 “本會實行秘書長日常工作負責制”,秘書長在會長、常務會長辦公會的領導下,行使下列職權:
(一)全權負責組織落實主管部門的要求和常務會長辦公會的決議、決定;
(二)領導秘書處,主持商會日常工作,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和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負責人,交常務會長辦公會決定;
(四)受會長委託,代表商會表態、簽約;
(五)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一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性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會費標準須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會 員:一屆1200元
理事單位:一屆5000元
副 會 長:一屆2萬元
分會會長:一屆2萬元
分會會長:一屆4萬元
常務副會長:一屆6萬元
秘 書 長:一屆12萬元
第一常務副會長兼黨支部書記:一屆12萬元
執行會長:一屆15萬元
會 長:一屆20萬元
以上會費均為一屆四年。
第三十三條 本會會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商會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監事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七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由本會常委會決定。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一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二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決議。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決議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四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齊齊哈爾市民政局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