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甄彬得金奉還西庫

《齊甄彬得金奉還西庫》,選自宋·龐元英《談藪》,講述了齊朝的時候有個叫甄彬的人,在貧困時返還金子的故事,表現了他的高尚品質。

原文

齊有甄(zhēn)彬①者,有器業②。嘗以一束薴③,於荊州長沙西庫質④錢。後贖薴,於束中得金五兩,以手巾裹之。彬得金,送還西庫。道人大驚曰:“近有人以金質錢,時忽遽⑤不記錄。檀越⑥乃能見歸,恐古今未之有⑦也。”輒以金之半仰酬⑧,往復十餘,堅然不受。因詠曰:“五月披羊裘負薪,豈拾遺者也?”彬後為郫令⑨,將行,辭太祖。時同列五人,上誡以廉慎。至於彬,獨曰:“卿昔有還金之美,故不復以此誡也。”

(選自宋·龐元英《談藪》)

注釋

①甄(zhēn)彬:南北朝時齊朝人。

②器業:高尚的品質和出色的才能。

③薴(zhù):即苧麻,多年生草本植物。

④質:抵押。

⑤遽(jù):匆忙。

⑥檀越:指“施主”,即施與僧眾衣食,或出資舉行法會的信眾。

⑦未之有:未有之。

⑧酬:答謝。

⑨為郫令:擔任郫縣的縣令。郫(pí):縣名,在四川省。

⑩太祖:指齊太祖蕭道成。

譯文

齊朝的時候有個叫甄彬的人,有高尚的品質和出色的才能。他有一次用一束苧麻到荊州長沙西庫作抵押換了一些錢用,後來拿錢去贖苧麻,回來後在麻里發現用一條手巾包著的五兩金子。甄彬將金子送還西庫。管理西庫的和尚非常吃驚地說:“近來有人用金子抵押換錢。因為匆忙,沒有記清放到什麼地方了,施主拾到後,還能送還,這恐怕是從古到今都沒有的事情。”和尚就用一半金子給他作為酬謝,兩個人推辭往復了十多次,甄彬堅決不肯接受。和尚讚嘆地說:“五月天氣仍然穿著皮襖背柴草的人,竟然是拾金不昧的君子!”後來甄彬被任命為郫縣縣令,將要去上任之前,去向太祖皇帝辭行,同時去辭行的一共有五位官員。太祖皇帝告誡他們一定要注意保持廉潔,唯獨對甄彬說:“你昔日有還金的美名,所以對你就不用囑咐這些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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