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黨紀政紀處分依據常用手冊(含十八大以來廉政新規和典型案例)》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常用處分依據
中國共產黨章程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部分修改,2012年11月14日通過)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2003年12月31日中發〔2003〕1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節錄)
(2005年4月27日)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2007年4月22日國務院令第49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
(1997年5月9日通過2010年6月25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
(2004年9月17日國務院令第419號)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
(2010年4月21日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令第20號)
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試行)
(2007年5月14日高檢發〔2007〕5號)
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
(2009年12月31日法發〔2009〕61號)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2012年8月2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令第18號)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
(2010年1月18日中發〔2010〕3號)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實施辦法
(2011年3月22日中紀發〔2011〕19號)
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
(2010年11月10日中發〔2010〕19號)
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
(2010年5月26日中辦發〔2010〕16號)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
(2009年7月1日中辦發〔2009〕26號)
違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解釋
(2012年2月4日中紀發〔2012〕3號)
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
(2011年5月23日中辦發〔2011〕21號)
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
(2009年6月30日中辦發〔2009〕25號)
第二部分廉政制度規範
(一)十八大以來廉政新規及相關規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的八項規定
(2012年12月4日)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
(2013年11月18日中發〔2013〕13號)
關於厲行節約反對食品浪費的意見
(2014年3月11日中辦發〔2014〕22號)
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
(2013年12月1日中辦發〔2013〕22號)
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
(2013年9月13日財行〔2013〕286號)
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
(2013年12月29日財行〔2013〕523號)
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
(2013年12月31日財行〔2013〕531號)
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
(2013年6月13日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計署令第31號)
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便於讀者查找,我們將十八大以前印發、與十八大以來廉政新規有密切聯繫的相關規定,直接列在廉政新規之後,不再放到本部分(二)。特此說明。()
(2012年2月4日中紀發〔2012〕4號)
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
(2013年7月14日中辦發〔2013〕17號)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
(1999年12月21日計投資〔1999〕2250號)
關於進一步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問題的通知
(2007年3月18日中辦發〔2007〕11號)
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
(2013年5月25日中紀發〔2013〕3號)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民銀行監察部等部門關於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意見的通知
(2011年5月23日國辦發〔2011〕25號)
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
(2013年9月3日中紀發〔2013〕7號)
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2013年10月31日中紀發〔2013〕8號)
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
(2013年11月21日中紀發〔2013〕9號)
關於在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
(2013年12月22日群組發〔2013〕31號)
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
(2014年5月16日群辦發〔2014〕10號)
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3年12月25日廳字〔2013〕19號)
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
(2013年12月10日中辦發〔2013〕23號)
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
(2013年2月19日中組發〔2013〕8號)
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
(2013年10月19日中組發〔2013〕18號)
關於退出現職、接近或者達到退休年齡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有關問題的意見
(2008年4月10日中組發〔2008〕11號)
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3年12月6日中組發〔2013〕22號)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2014年1月14日中發〔2014〕3號)
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
(2014年1月25日中組發〔2014〕3號)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2010年3月7日中辦發〔2010〕9號)
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
(2013年8月13日中宣發〔2013〕19號)
關於嚴格規範黨報黨刊發行工作嚴禁報刊違規發行的通知
(2013年11月29日中宣發〔2013〕31號)
(二)現行有效其他廉政制度規範
安全生產領域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7年10月8日中紀發〔2007〕17號)
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
(2006年11月22日監察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1號)
黨員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0年5月7日中紀發〔2010〕23號)
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處分規定
(2010年7月8日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2號)
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
(2008年5月9日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令第15號)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2004年11月30日國務院令第427號)
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9年7月24日中紀發〔2009〕20號)
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
(2010年1月5日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計署令第19號)
用公款出國(境)旅遊及相關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0年6月9日中紀發〔2010〕27號)
用公款出國(境)旅遊及相關違紀行為處分規定
(2010年8月12日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3號)
關於省、地兩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個人經商辦企業的具體規定(試行)
(2001年2月8日中紀發〔2001〕2號)
關於各級領導幹部接受和贈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處分規定
(2001年3月26日中紀發〔2001〕6號)
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
(2001年4月3日中辦發〔2001〕10號)
第三部分其他相關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錄)
(1997年3月14日修訂根據歷次修正案、修改決定修正)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節錄)
(1999年9月9日高檢發釋字〔1999〕2號)
序言
編寫說明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念、思路和舉措,中央紀委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在強化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約束、強化執紀監督、強化查辦腐敗案件等方面攥緊拳頭打出去,形成了鮮明的工作特點。經過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的共同努力,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取得了新進展。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複雜,一些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影響惡劣、亟待解決。反腐敗鬥爭具有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勞永逸,要常抓不懈。必須以猛藥去疴、重典治亂的決心,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堅決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進行到底。各級黨委和紀委要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恆糾正“四風”,加大懲治腐敗力度,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堅定不移把黨風廉政建設引向深入。
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要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體會議工作報告強調,必須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提高依紀依法懲治腐敗的能力。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認真學習、嚴格遵守、自覺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牢固樹立紀律觀念,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各級政府工作人員要增強法治觀念,帶頭遵紀守法,嚴格依法行政,模範執行中央的各項方針政策。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等部門先後出台了一系列關於廉政建設的重要規定。抓住元旦、春節、五一、中秋、國慶等重要節點開展檢查,狠剎公款送月餅賀卡、煙花爆竹等節禮年貨,公款吃喝、公款旅遊和鋪張浪費等不正之風。這些規定的出台,對持之以恆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堅決糾正“四風”,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為便於學習掌握和貫徹執行相關規定,我們對常用黨政紀律處分依據和黨的十八大以來發布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新規定進行了梳理和選編。在“常用處分依據”中,收錄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等18件常用規定。在“十八大以來廉政新規及相關規定”中,收錄了《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的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關於在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30件規定。此外,本書還收錄了其他工作中比較常用的黨紀政紀專項規定和國家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為深化對相關規定的理解,我們還對中央紀委、中組部等部門和單位發布的典型案例進行了選編。
由於編寫水平有限,書中的缺點和不足敬請讀者批評指正。
編者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