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防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聯席會議制度

(三)各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結合本部門、本行業、本系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範工作情況,及時收集相關的聯席會議議題,並報送聯席會議辦公室。 (六)聯席會議辦公室每年向州政府書面匯報全州公共衛生工作開展情況。 州財政局: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經費,並做好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

一、聯席會議組成
召集人:州政府分管衛生工作的領導。
成 員:州衛生局、州經貿局、州財政局、州教育局、州畜牧獸醫局、州黃金局、州公安局、州鄉企(煤炭)局、州民政局、州水利局、州建設局、州農業局、州工商局、州林業局、州食品藥品監管局、州糧食局、州供銷社、州質監局、州房管局。
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州衛生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由州衛生局相關科室人員組成。辦公室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科室負責人擔任,聯絡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案。
二、聯席會議職責
(一)貫徹落實《傳染病防治法》、《職業病防治法》、《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落實州人民政府公共衛生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制定或擬定相應的公共衛生工作對策措施,協調、解決公共衛生工作重大問題。
(二)不定期分析全州公共衛生面臨的形勢和問題,適時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範工作。
(三)檢查指導全州各縣(市)、頂效開發區及州直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公共衛生有關法律法規情況,並提出整改意見。
(四)督促重大隱患單位落實有關整改工作。
(五)加強州與縣(市)政府及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實現公共衛生工作信息資源共享,形成公共衛生工作齊抓共管機制。
三、聯席會議工作規定
(一)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由聯席會議召集人召集並主持。聯席會議召集人也可以結合工作實際決定臨時召開會議;聯席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由聯席會議辦公室請示召集人後通知各成員單位。
(二)成員單位要隨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會議議題,辦公室報召集人審定後上會討論。召集人可以直接向會議提交會議議題。
(三)聯席會議辦公室應當在聯席會議召開後及時編寫、印發聯席會議的會議紀要並跟蹤了解掌握會議決議的貫徹執行情況。
四、聯席會議成員職責
(一)各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應按照《傳染病防治法》、《職業病防治法》、《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州人民政府對全州公共衛生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各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每半年向聯席會議辦公室簡要報告本行業、本系統的公共衛生工作情況,年終要向辦公室提交專題公共衛生工作總結。對防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開展的專項工作,要按州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工作要求上報相關數據及檔案資料。
(三)各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結合本部門、本行業、本系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範工作情況,及時收集相關的聯席會議議題,並報送聯席會議辦公室。
(四)聯席會議作出的工作部署和決定,聯席會議參會人員要在會後做好工作部署及落實等工作,工作推動情況要及時報送聯席會議辦公室。
(五)各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必須按時出席聯席會議,因故不能參加應提前請假,並由本單位主要領導指定人員代為參加會議。
(六)聯席會議辦公室每年向州政府書面匯報全州公共衛生工作開展情況。
五、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和任務
州衛生局:貫徹執行《傳染病防治法》、《職業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公共衛生相關法律法規;配合指導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範工作;對州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監測、預警、預報和事件核實;組織力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處置和評估;負責信息的傳遞、資料收集匯總分析和上報工作;向州政府提出防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意見、建議;負責餐飲行業的食品衛生監督管理。
州經貿局、州黃金局、州鄉企 (煤炭) 局、州林業局、州糧食局、州供銷社:按職責分工督促所轄企業(礦山、廠場等)單位建立健全和落實防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制度及措施,完善防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設施、設備,開展公共衛生安全宣傳教育,強化公共衛生安全意識,防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州財政局: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經費,並做好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
州教育局:組織各類學校建立健全和落實防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制度及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校內發生,協調相關部門完善學校防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設施、設備,做好學生、教職工的衛生宣傳教育等工作,維護學生、教職工身體健康。
州公安局:密切注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關的社會動態,依法、及時妥善處理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關的突發事件,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督促監管場所建立健全和落實防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制度及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監管場所發生。
州畜牧獸醫局:組織對動物疫病的防制工作,開展與人類密切相關的重大動物疫病的監測,抓好動物疫病免疫接種、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工作,加強對畜牧業生產過程中投入品的監管,防止人畜共患疾病的發生。
州民政局:組織和動員社區、村委會力量,參與群防群治。對患病的特困民眾進行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
州水利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飲用水源管理和飲用水安全的指導,做好集中飲用水取水點的規劃和開發。
州農業局:開展農民健康教育,指導農民科學合理使用農藥,防止使用農藥不慎引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州工商局:負責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監管,打擊不法商販,保障市場食品安全。
州質監局:負責食品生產領域的衛生監管。
州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的監督和管理。
州建設局:督促建設工地和城市供水單位建立健全和落實防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制度及措施。保障城市飲用水安全。
州房產局:督促居住小區物業管理企業落實轄區範圍內公共衛生防控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各部門按照《黔西南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職責開展工作。
聯席會議制度各成員單位開展公共衛生工作情況納入年終部門績效目標考核。
各縣市(區)參照此制度建立相應的聯席會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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