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建築裝飾協會

第一條 第三條 第十條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黑龍江省建築裝飾協會。
第二條 協會的性質:本協會是全省各地區各部門從事建築裝飾管理、設計、施工、材料生產、商業行銷、中介服務、科研教育等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行業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協會的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改革開放的總方針,提高效益,為繁榮提高我省建築裝飾行業整體水平而奮鬥。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黑龍江省建設廳業務指導和黑龍江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東大直街308號黑龍江省建設廳一樓。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主要任務
1、貫徹國家有關建築裝飾行業的方針政策,協助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建築裝飾行業管理。
2、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委託,編制有關建築裝飾技術標準、規範,協助省建設廳加強建築裝飾工程企業的動態管理。
3、對全行業基本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制定行業發展方向、方針政策,為政府主管部門立法、加強行業巨觀調控的決策提供參考。推動建築裝飾行業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實行“兩個轉變”,促進企業具有旺盛的競爭能力和高尚的職業道德。
4、維護會員單位合法權益。協調行業間生產經營和技術合作及產、供、銷的銜接,規範建築裝飾市場並使其健康有序的發展。
5、積極開展省內外學術、技術、經濟情報信息交流,開發新產品,舉辦技術講座、研討會、產品展覽等項活動,推廣新技術、新產品和科技成果,推進建築裝飾行業技術進步。
6、積極開展人才培訓,不斷提高行業整體素質。
7、指導建築裝飾企業加強企業管理和市場運作,進行建築裝飾工程和產品的評議,推動建築裝飾行業質量、效益的普遍提高。
8、編輯出版刊物、樣本、手冊、教材及其它有關學術、技術資料。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分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l、擁護本團體章程;
2、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3、在本會的業務(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1、提交人會申請書;
2、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3、由理事會授權秘書處發給會員證書。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會的活動;
3、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本會的決議;
2、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3、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4、按規定交納會費;
5、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大會的權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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