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文:
詩送四十九侄。又妷財相見,何堪舉別觴。共期同奮發,更勉致軒昂。接物宜從厚,修身貴有常。翁翁尤念汝,早去到親旁。
(注釋:妷:同“侄”。財:同“才”。翁翁:猶“公公”,多指祖父。)
帖後無名款。鑑藏印有“白石山房”、“宋犖審定”、“宣統御覽之寶”。
此帖原為《宋元寶翰》冊之一,後改裝成卷。此詩在《山谷外集》中沒有記載,四十九侄亦無考。
該帖字大如拳,結體多取柳公權法,字大方可盡其筆勢。撇捺特長,筆畫多取橫勢,字勢舒展俊朗,跌宕起伏,變化出新,極具挺拔之態。
黃庭堅的書法正如其詩法。張耒評其詩句:“不踐前人舊行跡,獨經斯世擅風流。”用此句評論黃庭堅的書法是很恰當的。
著錄於《裝余偶記》卷五、《石渠寶笈初編》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