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懋

新稅制實施後,企業的納稅依據和辦法發生了很大變化,企業辦稅人員一時難以適應,在納稅中出現了不少差錯。 針對企業在執行新稅制中出現的一些新問題,他深入企業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如新稅制把黃金飾品列入消費稅徵收範圍,並定為在生產環節徵收消費稅。 不久,國家稅務總局採納這個良策,專門發文明確對黃金飾品消費稅徵收從原來的生產環節改為零售環節徵收。

1954年11月生,大專文化,中共黨員,上海市財稅三分局所長,經濟師。新稅制實施後,企業的納稅依據和辦法發生了很大變化,企業辦稅人員一時難以適應,在納稅中出現了不少差錯。被稱為財稅法規活字典的他,為保證企業執行好新稅制,他帶領稅政幹部突擊加班,整理彙編了一本輔導小冊子,及時分發給各納稅企業參閱,受到了企業的好評。針對企業在執行新稅制中出現的一些新問題,他深入企業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如新稅制把黃金飾品列入消費稅徵收範圍,並定為在生產環節徵收消費稅。然而,由於大量的走私黃金飾品猛烈衝擊市場,以1993年為例,國家計畫安排50噸黃金用於生產黃金飾品,但實際銷售量卻高達250噸,大量黃金飾品通過非正規渠道流入流通環節。致使消費稅流失嚴重。針對這一問題,他對老鳳祥、宇宙等黃金飾品生產企業進行了深入調查,掌握了第一手資料,撰寫了關於改變對黃金飾品消費稅徵收環節的建議報告,因文章有材料、有依據、有觀點、有建議,很快引起上級部門的高度重視。不久,國家稅務總局採納這個良策,專門發文明確對黃金飾品消費稅徵收從原來的生產環節改為零售環節徵收。經實施後,不僅使稅源得到合理擴充,還解決了因生產環節無法確定,黃金珠寶加工後代扣代繳消費稅基價的不可操作性,同時還有力抑制了走私黃金飾品流入市場,使國家、企業和消費者三得利。他熱心稅制改革,為完善稅制改革獻計獻策,盡心盡職, 1997年榮立上海市稅務系統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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