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

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市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的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研究制訂全市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協調解決全市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指導全市各鄉鎮辦事處開展扶貧開發工作,總結推廣其典型經驗。

(四)根據上級政府和本級政府關於各種扶貧資金、物資的管理使用辦法,協調有關部門管好用好各類扶貧資金和物資,並進行跟蹤檢查和督辦落實。

(五)會同有關部門考察、論證、篩選、審核扶貧信貸開發項目、財政扶貧項目、老區建設項目,經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批准後報黃岡市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立項,並做好項目實施中的組織、協調工作;協助黃岡市有關培訓機構做好本市的培訓工作。

(六)負責督促扶貧配套資金的籌措、計畫項目的安排分解;加強同市老區建設促進會的聯繫。

(七)制訂全市開展社會扶貧濟困活動的規劃和對口幫扶計畫,組織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扶貧濟困活動,組織協調市直部門對口幫扶工作。

(八)負責全市的貧困狀況監測和扶貧統計工作,深入調查研究,分析老區、貧困地區經濟發展和貧困狀況,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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