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寧市商務局

(八)牽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全市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擬訂和執行全市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參與制定有關外商投資的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指導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負責依法核准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及轉報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對外經濟合作發展戰略和政策,擬訂並執行全市對外經濟合作發展戰略和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

職責調整

(三)將原市發改委管理的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劃入市商務局管理。
(四)增加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對經營者進行反壟斷審查,並指導協調我市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的職責。
(五)增加口岸通關和口岸通關信息化建設工作的職責。
(六)加強商務行政執法。
(七)加強為規模以上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八)取消已由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和國際經濟合作以及國內外貿易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並根據我市情況擬訂全市外向型經濟發展和國內外貿易發展戰略及政策措施,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參與研究全市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和國內外貿易、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參與擬訂全市商貿、物流和服務業的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制定相關實施細則,負責全市內外貿易商品的物流管理與協調工作,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全市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全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組織實施我市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五)牽頭協調全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全市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六)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進出口管理商品和技術目錄以及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擬訂和執行全市中長期進出口規劃和出口商品、市場發展戰略以及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市進出口業務工作,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研究和推廣包括電子商務在內的各種新的貿易方式,匯總編報全市年度進出口指導目標,指導境外非企業經濟組織駐鹹代表機構的管理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全市科技興貿工作,制定全市技術貿易管理辦法,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八)牽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全市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指導我市在境內外舉辦的內外貿交易會、展銷會、洽談會、博覽會及有關涉外招商引資活動。
(九)參與擬訂我市與世貿組織規則相適應的政策,負責全市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指導我市企業執行國家有關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法律政策,建立健全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協助國家有關部門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協助國家有關部門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協調指導全市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十)擬訂和執行全市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參與制定有關外商投資的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指導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負責依法核准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及轉報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發布招商引資項目,指導全市各類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綜合協調和指導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對外經濟合作發展戰略和政策,擬訂並執行全市對外經濟合作發展戰略和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擬訂我市公民出境就業管理辦法,牽頭開展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依法審核全市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除金融企業外),指導企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開展國際化經營。歸口管理全市對外援助項目,負責管理多邊、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及贈款,管理有關國際組織與我市經濟技術合作事務。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口岸開放、口岸基礎設施建設的發展規劃,協調有關部門推動口岸建設,負責全市口岸協調管理,指導協調口岸物流園區建設,負責推進全市口岸通關信息化建設,指導電子口岸通關信息平台建設。
(十三)為規模以上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四)負責全市商務系統業務指導,指導全市商務系統的聯合會、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地址

地址:鹹寧市淦河大道8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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