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岡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鳳岡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並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協調管理全縣各領域的科技工作,組織擬訂科技發展、科技進步戰略的具體政策、措施,研究教育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思路,推進科教興縣戰略的實施。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和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全縣教育和科技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

(二)綜合管理全縣學前教育、中國小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掃除文盲工作;實施教育督導與評估,監督、檢查、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執行國家和省頒布的課程計畫;歸口管理全縣民辦教育;負責縣招生考試辦公室的管理和組織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

(三)領導全縣教育和科技改革,制定“兩基”鞏固提高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教育和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教育和科技資源配置;負責編制縣教育和科技局經費預決算方案和使用方案,指導學校編制經費預決算方案;負責編制各項教育專款和本級教育費附加使用方案;負責各級各類學校教育事業費、基建計畫、基建投資、財務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教育工程管理;依法科學管理和使用教育科技事業經費以及其它專項經費。

(五)負責管理全縣教職工和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教育和科技局機關和各級各類學校人員編制管理,合理配置教師和科技人才資源;制定全縣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教育和科技管理幹部培訓、繼續教育工程等方案,並組織實施;加強學校體育衛生工作的指導和檢查。

(六)負責全縣教育和科技的對外合作與交流;協調聘請外籍教師、教育外援方面的有關工作;負責教育和科技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與發布工作。

(七)承擔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具體工作,組織對各鄉鎮、中國小(幼稚園)教育和科技工作的指導、檢查、評估。

(八)負責高新技術研究計畫、科技攻關計畫、科技創新工程、新產品試製計畫、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資金計畫、社會發展科技計畫的制定與實施;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加強研究擬訂中藥現代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中藥現代化產業發展計畫;管理縣級高新技術重點項目和重點新產品工作;協調管理縣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

(九)查處全縣教育科技系統各類違紀違規案件,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和中國小德育工作。

(十)參與編制全縣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方案和前期可行性論證;指導全縣科技發展項目申報立項,管理和使用科技研究與開發資金;歸口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民營科技企業、技術市場、科技保密、科技檔案、科技新聞發布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管理全縣科技工作和科技人才。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各類檔案、報告、簡報以及有關公文的草擬和撰寫;負責會務、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辦公自動化、政務公開、機關安全衛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對外教育和科技、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新聞發布、教育和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做好教育科技系統工會工作和團工委工作,充分發揮群團工作的積極作用;負責局機關設備的採購配置。

(二)政策法規安全股

負責局機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教育和科技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國小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局機關重要文稿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受理有關行政應訴、信訪維穩工作以及其他法律性事務;負責管理全縣教育和科技行政執法監督和培訓工作;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國防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事故緊急救援工作體系;負責全縣教育和科技系統整髒治亂工作。

(三)人事教育股

負責全縣教育和科技系統機構編制管理、人事勞資、年度考核工作;制定教育和科技幹部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式,提出局機關股級幹部和學校領導幹部任免建議和教職工調配方案;負責教育和科技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和配合教退協工作;負責教育和科技系統人事和工資年報、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師隊伍建設和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工作;負責組織市級以上教育科技系統先進的評選和申報中國小特級教師評審的推薦工作,組織指導縣級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科技工作者等先進的評選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教齡榮譽證書的審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教師專業技術職稱申報審核工作,切實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全員聘用制。

(四)計畫財務基建股

貫徹執行國家財政法律法規和財務工作制度,負責編制本局經費預決算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本單位經費預決算,並組織實施;擬訂教育和科技經費籌措、科技“三項”經費的管理辦法並監督檢查執行;管理各項教育和科技專款、贈援款、貸款以及本級教育費附加;管理全縣各級各類學校財務,指導學校後勤工作和組織財務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制定基本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管理學校基建維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使用;管理局機關國有資產,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局機關職工社會保障的有關事務;負責全縣教育工程管理和學生資助管理;負責全縣教育和科技系統教育和科技事業、基建、財務統計工作。

(五)教育督導股

教育督導股,亦即(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

負責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依法組織對鄉鎮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情況進行檢查,對制定教育規劃、教育經費投入管理使用情況,以及學前教育、中國小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的辦學方向、辦學效益、師資隊伍建設、教育教學設備等進行監督檢查和督導評估,並針對評估結果進行公示與獎懲;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本縣教育督導工作,制定教育督導工作制度和評估方案;參與全縣巨觀教育政策、教育發展戰略、教育規模、結構、質量和效益等重大問題的調研,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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