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王之寶

山東博物館正在舉辦的“明代魯王展”中,一枚“魯王之寶”印吸引了不少觀眾觀賞。該印章木質貼金,龜鈕,系有紅色綬帶,印面刻“魯王 之寶”四字陽文篆書。史料記載,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為鞏固統治,將23個皇子分封到各地,第十子朱檀被封為魯王。

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後,鑒於宋元不建藩屏、王室孤立的教 訓,便參照漢晉等前朝分封之制,大封子弟,分藩就國,將其二 十三個兒子分封各地為王,並在其封地建王府、設官吏,特別規 定其宮室、冠服、車旗的規格僅次於皇帝一等,公侯大臣都要俯 首拜伏,地位極為尊貴。諸王在封地,雖無治民之責,但有統兵 之權。各王府都設有護衛,當地駐軍調動,還必須有親王的旨 令。於是,分封到各地的藩王成了代表皇帝監控地方軍權的人 物,而每一個王國則成了一個軍事中心,以達到永保其朱明帝 國的統治。 按明代的分封制,皇子封為親王,授以金冊金寶,歲祿萬石。 冊就相當於現在的證書,寶就是印章。按照明制:“親王之寶其 寶用金”。但因親王世子“止授金冊,傳用金寶”,也就是說親 王之金寶,留傳世子,所以作為隨葬品的“魯王之寶”為木質 貼金,是用來替代金寶的象徵品。
魯王之寶 魯王之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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