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中國·國際文化藝術節

在21世紀全球化的背景下,世界各國的區域合作日益緊密,亞洲各國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合作、交流也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在亞洲文化藝術溝通活動中,青少年正在成為承載亞洲各國文化藝術之間交流的主要力量,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決定了亞洲未來藝術的方向。

在各國政府、知名企業及媒體的大力支持下,作為亞洲範圍內極具影響力的高規格、高標準藝術賽事,本屆“魅力中國”系列活動的舉辦恰逢建黨90周年,為謳歌黨的光輝歷程和偉大祖國取得的輝煌成就,本屆活動中國賽區暫定於2011年2月在北京舉行,優秀節目將入選參加日本、俄羅斯參加總決賽。

活動宗旨:

以亞洲文化為樞紐,以東方藝術為橋樑,積極推動亞洲青少年文化藝術健康繁榮發展,為亞洲的和平與繁榮貢獻力量;向全世界展現建黨90年來中國在教育、文化藝術等領域取得的輝煌成就,激發中國青少年的愛國熱情、自豪感和使命感,為建黨90周年獻禮。

活動意義:

為亞洲各國青少年開闊眼界、增長見識、加深了解、博採眾長提供廣闊的藝術平台,並且將我國各民族絢麗多姿的民族風情和博大精深的民族藝術展現在世界的藝術舞台上,營造慶祝、紀念建黨90周年的良好氛圍。

主辦單位:

日本日中新聞社

國際天才兒童藝術中心

國際書畫藝術家協會

中國音樂舞蹈教育協會

協辦單位:

中國音樂學院、北京舞蹈學院、中央音樂學院附中、中國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中央電視台、中國教育電視台、中國小明星網、中國青少年藝術網、中國唱片總公司

承辦單位:

華星線上國際文化藝術(北京)有限公司

藝術顧問與評審成員(部分成員為擬請,姓名按字母排序):

陳愛蓮 著名舞蹈表演藝術家,全國政協委員,陳愛蓮藝術團

團長,陳愛蓮舞蹈學校校長

陳麗卿 原東方歌舞團(旅日)著名女高音歌唱家,“青春美

少女”品牌創始人

董 浩 中央電視台少兒頻道主持人

付 林 原海政歌舞團副團長,著名作詞作曲家,中央電視台

青歌賽評審,中國音樂舞蹈教育協會副主席

高洪波 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

高卉民 著名畫家,教授,哈爾濱師範大學美術學院院長

高松華 中國音樂學院教授,著名作曲家,教育家,日本東京

大學音樂系博士,中國音樂舞蹈教育協會常務副主席

郭祥義 著名聲樂教育家,中國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秘書長

李 福 中國國際標準舞協會副會長,前北京舞蹈家協會秘書

長,著名舞蹈家,國家一級演員

劉蘭芳 中國文聯副主席,曲協主席,全國政協委員,著名評

書表演藝術家

劉錫津 中國著名作曲家,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音樂家協會理

事,中國民族管弦樂學會常務理事,原中央歌劇院院

長,代表作《我愛你,塞北的雪》

盧禹舜 著名畫家,中國國家畫院常務副院長

馬秋華 著名女高音歌唱家,中國音樂學院聲樂系教授

石鐘山 著名作家、編劇,代表作包括《激情燃燒的歲月》、

《軍歌嘹亮》、《幸福像花兒一樣》

斯維塔 俄羅斯濱海邊疆區文藝演出比賽發展中心主席,海參

崴藝術學院舞蹈系教授

孫承民 著名畫家,北京人文大學藝術學院教授

唐國強 著名表演藝術家

王蘇芬 中國音樂學院著名聲樂教授,研究生導師

王玉珍 中國著名歌唱家,聲樂教授

閻 嶺 著名舞蹈教育家,英國國家舞蹈教師協會會員,國際

職業教師和國際級評審資格,北京閻嶺舞蹈學院院長

楊大鵬 著名影視演員

袁守啟 中國書法家協會理事,中國海洋大學書法研究院院

長,中國書法藝術研究院院長,中國東方文化研究會

會長

張鐵英 原中國書協評審委員會委員、中國書協鑑定收藏委員

會秘書長

趙世中 東方歌舞團著名舞蹈家,國家一級編導

朱思思 中國民族大學音樂系教授,著名二胡演奏家、作曲家

榮譽顧問:

羽 田 孜 日本眾議院議員、日本前首相

功·塔帕朗西 泰國前總理,現任科技部部長、泰中友好協會會長

郭 錫 權 原建設部副部長,現任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常務副主任

金 鐵 霖 中國音樂學院名譽院長,中國音樂家協會副主席,著名民族聲樂教育家

主任:

李凱文 著名大提琴演奏家、教育家,美中文化大使

張 歌 中國音樂舞蹈協會常務主席

副主任:

李 鐵 民 原中國駐日本·北海道·札幌總領事

柳澤良夫 日本株式會社藝術家藝術聯盟會長

付  林 原海政歌舞團副團長,著名作曲家,中央電視台青歌賽評審,中國音樂舞蹈教育協會副主席

盧 禹 舜 著名畫家,中國國家畫院常務副院長

趙 世 中 東方歌舞團著名舞蹈家,國家一級編導

石川尚代 日中新聞社社長

斯 維 塔 俄羅斯濱海邊疆區文藝演出比賽發展中心主席

蔡 顯 錫 韓國漢城音樂大學

礎·青巴圖 蒙古國音樂家協會副會長(教授)

秘書長:

邢 成 中國音樂舞蹈教育協會秘書長

副秘書長:

顧金環 董 潔 魏 明 馬 勇 裴福壽 余春容

辦公室主任 :戚 龍

一、活動細則

1. 比賽項目

A、戲劇(京劇、地方戲、折子戲等)

B、聲樂(童聲、民族、美聲、通俗等)

C、舞蹈(民族舞、古典舞、現代舞、國標舞、街舞、少兒舞蹈、舞蹈組合等)

D、民族樂器(弦樂、管樂、彈撥樂等)

E、西洋樂器(弦樂、管樂、鍵盤樂、打擊樂等)

F、書法(隸書、楷書、行書、草書、硬筆書法、篆刻等)

G、美術(國畫、水彩、粉彩、兒童畫等)

H、語言(播音主持、朗誦、小記者、英語)

2. 比賽分組

學前組(3-6周歲學齡前兒童)

國小A組(7-9周歲)

國小B組(10-12周歲)

國中組(13-15周歲)

高中組(16-18周歲)

大學專業組(19-24周歲)

特邀組

3. 比賽要求

A、戲劇:自選曲目、服裝、音樂伴奏帶,時間不超過13分鐘

B、聲樂:自選曲目、服裝、音樂伴奏帶,時間不超過4分鐘

C、舞蹈:自選舞蹈、服裝、音樂伴奏帶,時間不超過4分鐘

D、器樂(民樂、西洋樂):自選曲目(伴奏帶必須為CD單曲)、自備樂器(組委會只提供鋼琴、架子鼓、古箏),時間不超過5分鐘

E、書法: (1)隸書、楷書、行書、草書任選一項

(2)紙張不小於四尺三開,大學專業組紙張不得小於宣紙四尺對開

(3)現場創作自備筆、墨、紙(宣紙)、氈子等繪畫用具

F、美術: (1)國畫、水彩、水粉、兒童畫等任選一項

(2)國畫紙張不小於四尺三開,大學專業組國畫紙張不得小於四尺對開

(3)水彩、水粉、兒童畫等紙張規格定為55cmx39cm

(4)現場創作自備筆、墨、紙(宣紙)、氈子等繪畫用具

4. 獎項設定

(1)總決賽獎項按各組別、項目、類別設金獎、銀獎、銅獎、優秀獎。

(2)根據選手成績設優秀指導教師獎,對操作規範、反響良好的分賽區設最佳組織獎。

二、選手須知

1. 凡參加總決賽的選手報名時需攜帶戶口本或身份證複印件、兩張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並認真填寫報名表以及組委會制定的參賽選手協定書。

2. 16歲以下選手應徵得監護人同意方可參加本次活動。

3. 選手應向組委會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資料。

4. 12周歲以下的選手必須由其監護人陪同或監護人指定的專人陪同,否則組委會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5. 組委會將為進京參加本屆活動中國區總決賽的 每位選手投保10萬元人民幣的意外傷害保險。各分賽區組委會應提前將進京選手真實姓名及身份證資料上交組委會辦公室,凡逾期未上交相關資料而延誤保險辦理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組委會將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6. 選手應服從組委會的安排及管理。

三、獲獎權益

1. 凡獲得進入總決賽資格的選手均可獲得由組委會頒發的獲獎證書、獎盃或獎牌。

2. 優秀獲獎選手有資格進入 “魅力中國”文化藝術演員庫,特別優秀者將獲得電視台、演藝機構、藝術院校等提供的包裝、培訓機會,參加全國巡演活動及國內、國外的藝術交流。

3. “魅力中國”文化藝術演員庫成員將優先參加組委會組織的建黨90周年系列演出活動。

4. 比賽期間全國組委會將邀請專家學者為本屆參賽選手及家長、老師舉辦各類講座。

5. 獲獎選手將有機會由國際天才兒童藝術中心推薦至美國科蒂斯音樂學院、美國朱利亞音樂學院、英國皇家音樂學院及美國小哈佛藝術學校(洛杉磯)免費進行深造。

6. 推薦獲獎優秀選手到中央音樂學院或中國音樂學院附中就讀學習。

四、活動時間及地點

1. 本屆活動各分賽區的選拔時間,由各分賽區組委會自行安排,各分賽區的選拔活動應在2011年1月1日前完成,各分賽區組委會務必於1月15日前將進京參加總決賽選手名單上報組委會。

2. 中國賽區總決賽暫定於2011年2月10日—13日在北京舉行,時間為四天三宿。

3. 中國賽區總決賽舉辦地點:北京·中國音樂學院(暫定)。

4. 日本、台灣、美國等賽區時間及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五、 特邀宣傳媒體

中央電視台 中國教育電視台 北京電視台 人民日報

中國教育報 中國青年報 中國文化報 中國少年報

六、本次活動解釋權屬於“魅力中國”組織委員會,組委會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以上活動時間及地點進行調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