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默

高默(1586~1639) 字玄之,號西邑,系山東省濟寧市楊營鎮黑虎廟村高氏先祖。自幼聰穎好學,20歲中秀才。明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考取進士。

基本信息

歷任元氏縣令、湖廣按察知司事、寧國府太平縣知縣、衛輝府教授、國子監博士、刑部四川司主事、江西司郎中、湖廣清吏司郎中。天啟六年(1626年),因受魏忠賢陷害被革職。天啟七年(1627年)官復原職。翌年,被晉封為奉政大夫。崇禎二年(1629年)因力參德藩,被貶為河南知府。後因不滿腐敗朝政,掛印歸田。崇禎十二年(1639年)卒於家中,葬於現楊營鎮莊垓村南。高默文學方面很有成就,流傳至今的詩文有《參德藩疏》《陳情稿》《梅花堂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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