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郵市文化局

市文化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博物、文化市場、出版發行、民眾文化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 (五)綜合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藝術活動,研究、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 (九)統一管理全市文化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規定,指導監督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市文化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博物、文化市場、出版發行、民眾文化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工作的路線、文化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文化藝術工作的規定並監督執行。
(二)參與制定全市文化事業發展戰略,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解決有關文化事業發展中的重要問題。
(三)研究、指導文化藝術單位管理體制改革。
(四)統籌安排文化事業經費,巨觀調控文化藝術生產經營和投資方向,規劃、指導、調控文化設施建設,管理本系統國有(集體)資產。
(五)綜合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藝術活動,研究、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
(六)綜合管理全市社會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推動圖書發行、圖書館事業、電影發行、放映事業和社區文化、校園文化、企業文化事業的發展。
(七)綜合管理全市文物工作,加強文物法制建設,做好文物保護和考古、發掘工作,重視文物利用。
(八)依法管理全市新聞出版事業,貫徹執行《著作權法》,檢查、監督、指導書刊印刷、發行、經營活動。
(九)統一管理全市文化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規定,指導監督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十)制定、實施全市文化科技發展規劃。
(十一)管理和組織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和地區文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二)規劃、指導全市文化藝術隊伍建設,制定、實施文化藝術人才教育規劃,參與全市文博、藝術、圖書(群文)等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 常設機構:市文化局設5個職能科室(均為股級)。
(一)辦公室,(二)社會文化科,(三)藝術科,(四)文物科,(五)文化市場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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