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負責工業、信息化產業布局和發展規劃的編制及實施工作。 九、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管理。 十、協助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外資利用工作。

機關主要職能:
一、負責全縣工業經濟、中小企業和信息化發展的統籌協調。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專項規劃和計畫。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政策措施。負責工業、信息化產業布局和發展規劃的編制及實施工作。
二、監測分析工業、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加強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工業經濟運行,協調解決運行中的矛盾問題。負責煤電油氣等重要生產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產運需儲的協調銜接和組織調度。負責全縣煤炭經營的監督管理。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有關工作
三、推進新興產業發展和產業調整升級。研究提出全縣新興產業發展戰略和布局規劃。制定推進新興產業發展、最佳化產業結構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新興產業發展和工業園區規劃建設,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協調項目建設中的矛盾和問題。
四、負責提出全縣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規劃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重大建設項目,初審並協助有關部門轉報需由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的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政府投資工業、信息化項目的推進實施工作。提出國家、省和市對口部門和本縣用於信息化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負責部門預算內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前置審核。
五、負責全縣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畫。按規定申報、審批、核准、備案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負責相關國家、省和市專項計畫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督查。按規定審核擬上市企業募集資金投向。監督管理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招投標活動。
六、研究擬訂推進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的政策。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組織協調國家、省和市重點技術創新、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項目的實施,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歸口的科技專項經費和項目管理。負責實施企業信息化示範工程,指導和推進產學研結合工作,指導企業質量管理,推進實施名牌戰略。
七、負責電力行業管理工作。協助編制能源發展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城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推動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
八、參與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減排工作。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領域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促進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指導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協助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助推進全縣牆體材料革新和發展散裝水泥工作。
九、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管理。提出行業規劃、經濟和技術政策建議,負責相關行業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生產許可準入和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聯繫和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工作。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民爆器械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民用船舶的行業管理。
十、協助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外資利用工作。負責工業製成品進出口動態監測,編制大宗重要工業品進出口總量的計畫並監督執行。指導生產企業的自營進出口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產品配套協作。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
十一、指導和組織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承擔職業經理人培訓和管理工作。承擔中央、省屬、市屬在淳企業相關服務工作。承擔縣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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