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小明[原陝西神木縣常委、副縣長]

高小明[原陝西神木縣常委、副縣長]

高小明,男,原陝西神木縣常委、副縣長。因違規違紀於2009年3月31日被榆林市紀檢委立案調查後,日前被榆林市檢察院批准逮捕。他在雙規期間交代受賄金額近250萬元。

基本信息

高小明高小明

簡介

高小明,生於1966年12月,佳縣人。1984年10月參加工作,時任神木縣委常委、副縣長。分管交通局、國土局、礦管辦、安監局、環保局,負責聯繫神東公司、神朔鐵路公司。

2001年6月前,高小明在子洲縣城關鎮擔任過鎮長、鎮黨委書記,2001年6月,作為陝西省第三批援藏幹部到阿里地區普蘭縣擔任縣委副書記。被當地民眾戲稱為“含金量”最高的副縣長,實權在握,紅極一時。

犯罪被捕

2009年4月3日,神木縣政府召開黨組會。會上,縣紀委受榆林市紀委委託,宣讀榆林市紀委決定:副縣長高小明因存在違法違紀問題,決定對其“雙規”並立案審查。截至2009年4月17日,高小明已經主動交代受賄錢物近250萬元。榆林市檢察院的辦案人員證實,高小明已經被正式逮捕,目前檢察機關仍在深入偵察。

據悉,神府經濟開發區原書記兼主任雷亞星涉嫌受賄案帶出了高小明,與高小明一起被調查的還有幾名部局長、個別鄉鎮的主要領導。高小明的受賄來源主要是工程修建和資源開發,涉及當地多名民營企業老闆,其中一筆受賄涉及神木當地一個名叫楊青的工程老闆。楊青在神木縣大柳塔一帶以為當地村民修建河堤工程的名義“挖明盤”,即當地老百姓所講的挖黑煤。楊青通過當地政府辦理了治理河堤的工程手續,便大肆開挖黑煤。高小明在為楊辦理河堤工程手續時起了關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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