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駐馬店市糧食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單位。主要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管理工作。機關行政編制為28名,局領導班子7人,其中局長1名,副書記1人,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人。內設機構有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財務審計科、調控科、流通與科技發展科、糧食監督檢查科、離退休人員管理科,紀檢監察室和機關局直黨委。直屬事業單位兩家,駐馬店市糧食局軍糧供應中心和駐馬店市糧油質量檢測中心。
直屬機構
駐馬店市糧油質量檢測中心
駐馬店市軍糧供應中心
駐馬店市飼料廠
領導信息
李道清: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市糧食局全面工作。
楊紅岩:黨組副書記、調研員。分管人事教育、財務審計、離退休人員。
周曉軍: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儲運基建、安全生產、糧油質量檢測。
張醫恩: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調控、局直糧食購銷企業。
楊平世: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監察、局直黨委、辦公室、軍糧供應。
汪喜云: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行業發展、監督檢查、糧油機械廠。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接待及信訪工作;承擔宣傳、信息、督查、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自動化和計算機網路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承擔系統有關報表的匯總上報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糧食系統教育發展規劃,負責行業成人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工人技術等級培訓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各類專業技術職稱的申報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出國政審。
(三)財務審計科
參與國家政策性糧食業務收購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工作;參與糧食財務掛賬的清理、消化和管理工作;參與糧食風險基金的測算、管理、監督使用工作;指導全市糧食系統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部門預算及有關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
(四)調控科
擬訂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制定全市糧食流通統計制度並組織實施;落實國家糧食購銷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省、市級儲備糧管理工作;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糧食應急工作;承擔政策性糧食供應管理工作;負責有關糧食購銷企業資格認證審批;擬訂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流通與科技發展科
審批市級儲備糧油輪換計畫和市級儲備糧代儲資格;審核上報中央和省級儲備糧代儲企業資格,審批市級儲備糧代儲企業資格;制定市級糧油倉庫及儲備糧油管理制度;負責全市糧食儲備庫管理體系建設工作;制定全市糧食流通基礎設施、糧油倉儲設施發展規劃;指導全市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參與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市級投資項目。擬訂全市糧油加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系統糧油加工行業管理和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全市糧食行業科技管理、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新技術推廣工作;指導全市糧食系統產業化經營、精神文明建設、糧食流通對外合作與交流以及市糧食行業協會等各類社團組織。
(六)糧食監督檢查科
監督檢查國家和省糧食流通、糧油儲備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擬訂全市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全社會糧食收購、銷售、儲存、運輸、質量標準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地方儲備糧計畫、數量、質量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組織指導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承擔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七)離退休人員管理科
主要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八)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地址
地址:豐澤路
政務公開
第一條 為加強對涉密載體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秘密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國家保密局關於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的規定》,結合全市糧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涉密載體是指以文字、數據、符號、圖形、圖像、視頻和音頻等方式記載國家秘密信息的紙介質、磁介質、光碟以及半導體介質等各類物品。
第三條 涉密載體的製作、分發
(一)製作秘密載體須依照有關規定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註明發放範圍、製作數量和編號。製作涉密載體要確保秘密安全,使用計算機設備的,要與網際網路實行物理隔離,並採取防止電磁泄漏的措施。
(二)涉密載體要嚴格按照國家秘密事項所限定的知悉範圍分發,不能擅自擴大範圍。分發涉密載體的各種登記清單,要保存3至5年,以備查詢。
第四條 涉密載體的登記和保管
各單位應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本單位秘密載體的收發、登記和日常管理工作,定期進行核對、清退,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個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載體。開會、出差帶回來的涉密載體,要及時送交有關部門登記管理。
第五條 涉密載體的閱讀和使用
(一)閱讀和使用涉密載體,應當在辦公室或專門閱文室進行;確需在其他場所閱讀和使用的,應當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二)閱讀和使用涉密載體,應當辦理登記手續,涉密載體管理人員要隨時掌握載體的去向。
(三)涉密載體閱讀、使用完畢後應及時歸還機要室,不得橫傳,不得擅自擴大知悉範圍,不得私自留存涉密載體。
(四)不得擅自複印、摘錄、摘抄涉密檔案、資料內容。
第六條 涉密載體的複製
複製涉密載體,必須嚴格執行報批制度。
(一)複製本機關、單位產生的機密級、秘密級涉密載體,應當經主管領導批准。
(二)複製非本機關、單位產生的涉密載體,應當經制發機關、單位批准;未經批准不得複製。
(三)複製涉密載體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或刪除密級標誌。
(四)複製涉密載體應當履行登記手續,加蓋複製機關、單位的戳記、編制序號。複製件要採取與原件相同的保密措施。
(五)複製工作只能在本機關、單位內部進行;需要送外單位複製的,應交由定點單位複製。
(六)嚴禁複製絕密級涉密載體。
第七條 涉密載體的傳遞
(一)在市內傳遞機密級和秘密級涉密載體,可通過機要檔案交換站進行,也可以派專人傳遞,絕對不能委託無關人員代為傳遞。
(二)寄往市外的涉密載體,要通過機要交通或機要通信部門傳遞,不得通過普通郵政郵寄。
(三)直接傳遞涉密載體時,應由專門人員負責,傳遞途中不能辦理私事或進入無關場所。
(四)傳遞涉密載體,應由收文(件)機關、單位的機要室或收發室簽收,不能隨意由無關人員代收。
第八條 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的管理
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主要是指用於記錄、存儲、拷貝國家秘密信息的移動硬碟、軟碟、磁帶、光碟、隨身碟、存儲卡等磁、光及半導體介質載體。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的保密管理,必須遵循“嚴格管理、嚴格防範、確保全全、方便工作”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
(一)採購用於存儲涉密信息的載體,由局保密領導小組審批,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購買,統一配發。採購的產品應符合國家保密技術標準和有關保密規定。採購國(境)外進口設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保密要求進行保密安全技術檢查、檢測。
(二)配發涉密存儲載體,應當嚴格履行清點、登記、編號、簽收等手續。
(三)涉密存儲載體的密級應按所存儲涉密信息的最高密級確定。同等密級應按順序編號。涉密存儲載體的標識應採用“密級+編號”樣式,其標識應位於涉密存儲載體的醒目位置。涉密存儲載體在使用過程中,因所存儲涉密信息的密級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變更登記和密級標識。涉密存儲載體的密級,只能由低密級向高密級變更,不得由高密級向低密級變更。
(四)確因工作需要對涉密存儲載體中的涉密信息進行備份時,應對備份的涉密存儲載體進行登記、編號,並按本規定進行管理。
(五)涉密存儲載體應在符合保密要求的辦公場所使用。嚴禁在網際網路等公共信息系統和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統以及具有無線互聯功能的設備上使用涉密存儲載體。
(六)涉密存儲載體應與非涉密存儲載體嚴格區分保管,並採取嚴格的管理措施。個人不得擅自攜帶涉密存儲載體外出或參加涉外活動。
(七)使用涉密存儲載體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配置必要的防護設備或防護系統。所配置的防護設備或防護系統,應符合國家保密技術標準和有關保密規定。
(八)涉密存儲載體,應按照“一次涉密,終身涉密”的要求進行保密管理。
(九)涉密存儲載體的維修,原則上由本單位的技術人員承擔。確需請生產廠家或保密工作部門指定的定點單位派專業技術人員前來維修時,使用部門的分管領導應派專人在現場進行監督。
第九條 涉密載體的清退和銷毀
涉密載體應按規定定期清退銷毀。銷毀涉密載體,須經領導審批,並逐件登記,由2人負責監銷。個人不得擅自銷毀密件。
銷毀磁介質、光碟等涉密載體,應當採用物理或化學方法徹底銷毀,確保秘密信息無法還原。
第十條 對違反本規定,造成危害國家秘密和糧食工作秘密安全的人員,應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理;對違反保密法律、法規,造成泄密事件的工作人員,除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第十一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政策法規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鞏固和拓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全面提升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水平,根據市委《關於在全市基層黨組織和黨員中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實施意見》要求,結合糧食系統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為主題,以“做科學發展先鋒隊、當駐馬店崛起排頭兵”為主題,按照“重在持續、重在提升、重在統籌、重在為民”的要求,圍繞推動科學發展、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改革創新,求實求效,統籌推進黨的建設各項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服務人民民眾、加強基層組織的實踐中建功立業,為糧食事業的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開展創先爭優活動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則: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要緊緊圍繞全市工作大局,緊扣創新發展主題來謀劃和推動糧食系統創先爭優活動,努力把黨的政治優勢轉化為科學發展優勢,把黨的組織資源轉化為科學發展資源,把黨的建設成果轉化為科學發展成果。
立足實際,務求實效。緊密聯繫黨的建設和基層工作實際,創新特色,提升水平。堅決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切實解決基層黨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與時俱進,改革創新。在認真總結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把黨建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實踐緊密結合起來,以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為契機,不斷推進工作理念創新、思路創新、方法創新和制度創新,使黨建工作更具生機活力。
三、主要內容及實施要求
(一)主要內容
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糧食系統創先爭優活動著重以創建“五個好”先進基層黨組織、爭做“五個表率”優秀共產黨員為主要內容。
1.“五個好”先進基層黨組織標準:
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努力做到“五個好”,爭做科學發展先鋒隊。一是領導班子好。領導班子能自覺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決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團結協作,求真務實,勤政廉潔,有較強的凝聚力和戰鬥力。黨組織書記黨性強、作風正,具有較高的理論政策水平、較強的履行職責能力。二是黨員隊伍好。黨員隊伍素質優良,有較強的黨員意識和政策法制觀念,堅持依法辦事,熱心服務民眾,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充足,培養機制健全,發展黨員經常。三是工作機制好。規章制度健全完善,管理措施切實到位,工作運行順暢有序,各項工作實現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四是工作業績好。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認真履行職責,團結帶領黨員幹部民眾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各項建設取得顯著成績。五是民眾反映好。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密切聯繫民眾,傾聽民眾呼聲,為民眾辦好事、辦實事,黨組織在民眾中有較高威信,黨員在民眾中有良好形象。
2.“五個表率”優秀共產黨員標準
始終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模範履行黨章規定的各項義務,努力做到“五個表率”,爭當駐馬店崛起、糧食振興的排頭兵。一是自覺學習的表率。努力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定理想信念,自覺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有強烈的學習意識,積極參加單位和黨內組織的各類理論、業務學習和競賽活動;有科學的學習方法,能夠把學到的知識轉化為實際能力,成為本職工作的行家裡手。二是愛崗敬業的表率。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埋頭苦幹、開拓創新、無私奉獻,在本職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三是服務民眾的表率。積極主動為民眾辦實事、辦好事、排憂解難,自覺維護民眾的正當權益。四是遵紀守法的表率。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敢於同違紀違法行為作鬥爭。五是弘揚正氣的表率。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以實際行動弘揚正氣。
(二)實施要求
1.機關黨組織要圍繞服務中心、建設隊伍,把開展創先爭優活動與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和“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動有機結合起來,通過設立黨員示範視窗等形式,促進機關作風轉變,推動機關黨員更好地立足本職、爭創一流,更好地服務基層、服務民眾,更好地發揮示範表率作用、彰顯共產黨員的先進性。
2.各二級機構及國有控股企業黨組織要緊緊圍繞建設高素質經營管理者隊伍、人才隊伍、黨員隊伍、職工隊伍,把開展創先爭優活動與深化“四好”領導班子創建活動和開展爭創“四強”黨組織、爭做“四優”共產黨員活動有機結合起來,通過黨員責任區、黨員品牌工程、黨員攻關項目等發揮黨員作用,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
四、方法步驟
創先爭優活動要有計畫、分步驟地持續推進。從2010年5月開始,著重圍繞迎接建黨90周年開展活動,引導基層黨組織切實履行職責,共產黨員立足本職崗位爭創一流業績,掀起創先爭優活動高潮。從2011年7月開始,著重圍繞迎接黨的十八大開展活動,引導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以昂揚向上的精神風貌、更加出色的工作業績,向黨獻禮。
(一)調查研究(2010年5月上旬)
各單位要組織專門力量對開展創先爭優活動進行調查研究,做到底子清、情況明,並制定出切合本單位實際的創先爭優活動實施方案,明確方法步驟,時間安排、主要措施和具體要求。
(二)動員部署(2010年5月中旬)
各單位在認真準備的基礎上,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動員部署,認真做好創先爭優活動的思想發動工作。
(三)組織實施(2010年6月至2012年4月)
各單位要按照實施方案,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工作目標,明確責任分工,把握工作重點,創新活動載體,把廣大黨員吸引到創先爭優活動中來。要緊緊圍繞活動主題,通過以下方式,紮實推進創先爭優活動。
1.公開承諾。基層黨組織制定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實施方案,黨員提出參加活動的具體打算,並採取適當方式向民眾公布,作出承諾,接受民眾監督。
2.領導點評。上級黨組織負責人適時對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情況進行點評,實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績,指出存在的問題和努力方向。
3.民眾評議。上級黨組織對基層黨組織、基層黨組織對黨員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情況,適時組織黨員、民眾進行評議。
(四) 系統總結(2012年5月)
各單位要認真總結創先爭優活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把一些成功做法和經驗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形成長效機制。
各單位要按照中組部和省、市委的要求,結合活動總結,做好擬受中組部及省、市委表彰的“2010-2012年度創先爭優活動”先進基層黨組織和優秀黨員的推薦工作,局直黨委將根據各單位爭創情況,向市委推薦爭創活動先進基層黨組織。
(五) 評選表彰(2012年6月至7月)
評選表彰按照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堅持定性評價與量化考評相結合,突出民眾參與,注重工作實績和社會公認度,實行自下而上、分級評選、集中審議的方法;具體如下:
推薦。以基層黨委為推薦單位,逐級進行評選和推薦。
考核。由上級黨組織部門組建考核組,對下級黨組織推薦的對象進行考核。具體程式:1.聽取匯報。聽取開展活動的總體情況匯報以及推薦對象的有關情況匯報。2.查閱資料。查看有關檔案、領導講話、會議記錄、工作制度及檔案資料。3.走訪了解。通過走訪、座談等形式,多方面聽取黨員、幹部和民眾的意見建議,同時書面徵求紀檢、計生、信訪、綜合治理等部門的意見。4.公眾投票。將推薦對象在報紙、網路公布,通過網路投票、報紙投票、手機簡訊投票等方式,接受公眾投票。5.初步評定。按照評選內容、標準、細則和要求,逐項評定分數,填寫評比表。6.形成意見。各考核組對考核情況進行匯總,集體研究,客觀公正地提出考核意見。
審定。各級黨委召開會議,根據各考核組提出的初評意見,結合平時掌握的情況,集體研究分折,進行綜合評定,確定評選結果。
公示。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路、黨務公開欄等多種形式,對綜合審定的評比結果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表彰。召開總結表彰大會,對活動中湧現出來的先進基層黨組織和優秀共產黨員進行表彰。
(六) 巡迴宣講(2012年8月至12月)
對創先爭優活動中湧現出來的先進基層黨組織和優秀共產黨員,市委將組織報告團在全市巡迴宣講,通過樹立先進典型和推廣先進經驗,形成學先進、比先進、趕超先進的蓬勃向上的良好社會風氣。
六、組織領導
(一)落實領導責任。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把創先爭優活動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各單位黨委負責本單位創先爭優活動,成立活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要把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納入黨委書記落實抓黨建責任制進行述職考評,作為黨組織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二)加強督查指導。市局將採取召開座談會、經常性督查、隨機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動開展情況,總結交流糧食系統各單位創先爭優活動經驗,研究解決問題,指導活動健康開展。對創先爭優活動思想上不重視、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時提出批評,要求限期整改。
各單位制定本單位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實施方案後,要及時報局創先爭優活動領導小組備案。
工作動態
市糧食局中秋及國慶期間強化黨風廉政建設
為強化節日期間黨風廉政建設,市糧食局結合當前反腐倡廉集中警示教育活動,採取三項措施,嚴防節日病的發生。
一、加強學習、明確規定。及時召開市直糧食系統中層以上幹部會議,傳達檔案精神,重申黨員幹部在中秋、國慶期間嚴格執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特別是市紀委提出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七條嚴禁”。 要求全體黨員幹部牢固樹立法紀觀念和廉潔自律意識,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二、細化措施,嚴格執行。一是公布舉報電話,強化民眾監督。二是設立報告制度,要求各直屬單位和科室將節日期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上報局紀檢組,加大監督和管理力度。三是做好維穩工作。認真落實節日值班制度,局領導親自帶班,各單位主要負責人保持通訊暢通,遇到突發事件能及時處置。
三、強化監督,落實責任。局紀檢組加強對節日期間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一崗雙責責任制。利用多種形式的督察,防範違反規定情況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