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聰,字伯安,昆明人,回族。雲南武備學堂畢業,歷任軍職。
1911年參加“重九起義”,作戰有功。
1915年護國起義時,任護國軍第三軍第六梯團第十一支隊長。
1916年任旅長。唐繼堯主滇政時期,任軍政司司長。
1929年龍雲任省主席時期,任雲南省務委員會委員,第十路軍總指揮部參謀長、雲南軍管區副司令員,以功授陸軍中將。在任“中國回教救國協會雲南分會”會長時期,對團結全省回族人民支授抗日戰爭做出了一定貢獻。解放戰爭時期,他積極參加反內戰,支持學生愛國的鬥爭,仗義執言,為蔣介石特務軍警所側目。
1949年“九九整肅”時,被逮捕入獄,判處死刑,盧漢起義前被釋放。新中國建立後,任西南民族事務委員會委員、雲南省軍政委員會委員、雲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省政協常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