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11月~1976年7月任天門縣農業局技術員,1976年7月~1983年3月任天門縣農業局副局長,1983年3月~1984年11月任天門縣白茅湖原種場黨委書記,1984年11月~1990年3月任天門縣(市)委副書記,1985年於中央廣播電大畢業(本科),1990年3月~1992年8月任潛江市政府市長,1992年8月~1993年2月任潛江市委書記、市長,1993年2月~1997年3月任潛江市委書記,1997年3月任十堰市市長,2001年1月至2004年7月任鄂州市市委書記,2004年7月任湖北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副主任。2005年8月1日,湖北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馬榮華被正式“雙規”。湖北省鄂州市原市委書記馬榮華在任職期間,先後通過為企業減免土地出讓金、暫緩稅務檢查、從銀行貸款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取企業賄賂款項7萬元人民幣、1.9萬元港幣、2.6萬美元。2007年8月21日,湖北省黃岡市中級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馬榮華有期徒刑八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犯罪所得依法繼續予以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