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縣安全生產工作在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紮實開展“三項行動”、“三項建設”,安全生產總體形勢保持了平穩好轉。根據縣人民政府與各鄉鎮、有關工作部門簽訂的《2009年安全生產“包保”責任書》要求,經考核,縣人民政府決定對2009年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對突破控制指標的單位及責任人責令繳納責任金。
一、先進鄉鎮(5個)
第一名:關興鎮人民政府 (獎4000元)
第二名:花山鄉人民政府 (獎3000元)
第三名:小腮鎮人民政府 松煙鎮人民政府
大烏江鎮人民政府 (各獎2000元)
二、先進單位(7個、各獎1000元)
縣質監局 縣教育局 縣安監局 餘慶供電局
縣國土局 縣工商局 縣地方海事處
三、對先進鄉鎮、先進單位責任人兌現目標責任獎
四、先進個人(51 人、各獎300元)
張繼竹 陳方國 周 靜 任季東 楊文超 肖成全
蔣國強 劉藝釃 李會生 楊啟榮 王如智 謝申禮
吳慶剛 田國美 楊泳中 歐成學 王雲禮 周 強
趙 倫 李美雲 繆浪濤 田茂琴 劉 揚 楊國義
劉忠群 張 林 羅永江 陳華勇 屈 艷 李發明
張興華 王證錕 鄭伯香 夏月恆 蘭厚貴 張 琴
包登陽 楊正平 古朝軍 周余鳴 冉義權 曹正坤
范永奎 晏勝蘭 梁正文 杜 瑩 石 松 田景松
李仕光 程忠權 唐 詢
五、責令超控制指標發生死亡事故的白泥鎮人民政府、龍溪鎮人民政府、構皮灘鎮人民政府、縣消防大隊、縣交警大隊、縣建設局及其負責人繳納責任金。同時,根據《縣人民政府關於2009年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余府發[2009]1號)規定,對發生較大事故的構皮灘鎮人民政府實行“一票否決”。
單位所繳納責任金由縣財政局代扣代繳,個人所繳納責任金由其本人到縣安監局繳納,所有責任金一併納入縣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管理。
希望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再接再厲、再創佳績;工作相對落後的單位要認真查找差距,努力工作,確保2010年安全生產工作穩步好轉,為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