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慶縣人民政府關於兌現2008年安全生產“包保”目標責任獎懲的通知

余府發[2009]2號
2008年,我縣安全生產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全縣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健全安全監管機制,落實安全責任制度,強化安全督促檢查,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取得了較好成績。根據縣人民政府與各鄉鎮、有關工作部門簽訂的2008年安全生產“包保”目標責任書,經考核,縣人民政府決定對2008年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對突破控制指標的鄉鎮、部門及責任人責令繳納責任金。現將2008年安全生產“包保”目標責任獎懲兌現如下:
一、先進鄉鎮(5個)
第一名:花山鄉人民政府(獎金4000元)
第二名:龍溪鎮人民政府大烏江鎮人民政府(獎金各3000元)
第三名:敖溪鎮人民政府 龍家鎮人民政府(獎金各2000元)
二、先進部門(7個、獎金各1000元)
縣電力局縣安監局縣交通局縣國土資源局
縣質監局縣工商局縣公安交警大隊
三、先進鄉鎮和先進部門責任人目標責任獎
四、先進個人(41 人、獎金各300元)
陳華勇 屈 艷 梁正文 李正龍 張 琴 蔡繼強
王成棟 余 芳 夏月恆 趙忠慶 李 奎 朱遠慧
楊國義 毛 偉 宋亞軍 田茂琴 隆憲明 馮漢一
高 揚 羅永江 袁忠志 楊 葳 楊泳中 蔣先玉
唐 詢 楊啟榮 王雲禮 鄒國宇 田景松 林翼海
范永奎 任志發 向玉梅 李會生 羅大中 徐國軍
黎建奎 任遠強 石 松 池興剛 李美雲
五、責令超控制指標發生死亡事故的白泥鎮、松煙鎮及其負責人繳納責任金。

單位
項目

死亡指標控制數

重大及以上事故
控制數

死亡實際發生數

重大及以上事故實際發生數

超指標需繳納責任金(萬元)

重大事故繳納責任金(萬元)

其他(萬元)

合計(萬元)

白泥鎮

0

0

3

0

3

0

0

3

松煙鎮

0

0

2

0

2

0

0

2

合計





5

0

0

5

姓名

職務

超指標情況

需繳納責任金

馬朝群

原白泥鎮人民政府鎮長

超指標3人

300元

劉建

白泥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領導

超指標3人

300元

岳建宏

松煙鎮人民政府鎮長

超指標2人

200元

蘭後貴

原松煙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領導

超指標2人

200元

鄉鎮繳納責任金由縣財政局代扣代繳,個人繳納責任金由其本人到縣安監局繳納,所有資金全部納入縣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管理,由縣安委會掌握使用。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再接再厲、再創佳績;相對落後的單位要認真總結經驗,查找差距,奮力工作,確保2009年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穩定好轉,為全縣經濟社會快速健康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二○○九年一月六日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