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語
細胞毒藥物
成份
化學名稱:(Z)-二氨二氯鉑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Pt(NH)Cl
分子量:300.05
全部輔料:氯化鈉,甘露酵,注射用水
性狀
本品無色或淡黃色澄明液體。
適應症
順鉑注射劑適用於非精原細胞性生殖細胞癌、晚期難治性卵巢癌、晚期難治性膀胱痛、難治性頭頸嫌狀細胞
癌的姑息治療。它可單藥套用或與其他化療藥聯合套用|在適當情況下,可在放療和外科手術等其他治療上,加用順鉑。
規格
50 mg/50ml/瓶
用法用量
作為單藥治療成人與兒童常用劑量為50-100mg/m,每3~4周靜滴一次,或每天靜滴15-20 ,連用5天,3-4用重複用藥。
a)治療前的水化:在用順鉑前及24小時內病人應充分水化。以保證良好的尿排出量。儘量減少腎毒性。水化必須達到2小時內靜脈輸入2升的0.97%氯化鈉靜脈用輸液或葡萄糖鹽水(即葡萄糖4%溶入1/5的0.9%氯化鈉中)。在用藥前水化的最後30分鐘或水化之後,可通過側臂滴入375ml的10%的甘露酵注射液。
b)順鉑靜脈輸注液的製備:順鉑注射液必須加入1升的0.9%氯化鈉靜脈滴注液中。
c)治療:前水化後,即用順鉑輸注(1-2小時),據推測,輸注時間長至6-8小時可減低胃腸及腎毒性。靜滴瓶液應予被蓋以避光。
d)治療後的水化:必須在靜滴後24小時內,保持適量的水化及排尿量。曾建議治療後繼續靜脈水化。目標是在6-12小時期間用2升0.9%氯化鈉靜脈輸液或葡萄糖鹽水。
不良反應
1.腎臟毒性:單次中、大劑量用藥後,偶會出現輕微、可逆的腎功能障礙,可出現微量血尿。多次高劑量和短期內重複用藥,會出現不可逆的腎功能障礙,嚴重時腎小管壞死,導致無尿和尿毒症。
2.消化系統:包括噁心、嘔吐、食慾減低和腹瀉等,反應常在給藥後1~6小時內發生,最長不超過24~48小時。偶見肝功能障礙、血清轉氨酶增加,停藥後可恢復。
3.造血系統:表現為白細胞和(或)血小板的減少,一般與用藥劑量有關,骨髓抑制一般在3周左右達高峰,4~6周恢復。
4.耳毒性:可出現耳鳴和高頻聽力減低,多為可逆性,不須特殊處理。
5.神經毒性:多見於總量超過300mg/m的患者,周圍神經損傷多見,表現為運動失調、肌痛、上下肢感覺異常等;少數病人可能出現大腦功能障礙,亦可出現癲癇,球後視神經炎等。
6.過敏反應:如心率加快,血壓降低、呼吸困難、面部水腫、變態性發熱反應等,都可能出現。
7.其它:
高尿酸血症:常出現腿腫脹和關節痛。
血漿電解質紊亂:低鎂血症、低鈣血症、肌肉痙攣。
心臟毒性:少見心率失常、心電圖改變、心動過緩或過速、心功能不全等。
免疫系統:會出現免疫抑制反應。
牙齦變化:牙齦會有鉑金屬沉積。
患者接受動脈或靜脈注射的肢體可能出現局部腫脹。疼痛、紅斑及皮膚潰瘍、局部靜脈炎等少見。也有可能出現脫髮、精子、卵子形成障礙和男子乳房女性化等現象。
繼發性非淋巴細胞性白血病的出現與順鉑化療使用有關。
血管性病變,如腦缺血,冠狀動脈缺血,外周血管障礙類似Ravnaud綜合徵等副作用少見,但可能與順鉑使用有關。
禁忌
順鉑禁忌用於對順鉑或其他含鉑化合物有過敏史的病人、孕婦或哺乳婦,以及腎功能不良的病人。
注意事項
監測末梢血象、肝腎功能、末梢神經毒及聽力表現等變化,必要時減少劑量或停藥,並進行相應的治療,避免採用與順鉑注射液腎毒性或耳毒性疊加的藥物,如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兩性黴素B、頭孢噻吩、呋喃苯胺酸、利尿酸鈉等。靜滴時需避光。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順鉑在細菌上有致突變作用,在動物細胞培養中可引起染色體畸變。
尚未知道順鉑是否排泄於乳汁中。為了避免對嬰兒的損傷,不贊成在順鉑治療期間哺乳。
兒童用藥
尚不明確
老年用藥
尚不明確
藥物相互作用
與秋水仙鹼、丙磺舒或磺吡酮(sulfinpyrazone)合用時,由於順鉑可能提高血液中尿酸的水平,必須調節其劑量,以控制高尿酸血症與痛風。
抗組胺藥、酚噻嗪類藥或噻噸類藥(thioxanthene)與順鉑合用,可能掩蓋耳毒性的症狀,如耳鳴、眩暈等。
順鉑誘發的腎功能損害可導致博來黴素(甚至小劑量)的毒性反應。
與各種骨髓抑制劑或放射治療同用,可增加毒性作用,用量應減少。
青黴胺或其它的蝥合劑,會減弱順鉑的活性。故本品不應與蝥合劑同時套用。
與異環磷醯胺合用,會加重蛋白尿,同時有可能會增加耳毒性。
順鉑化療期間,由於其它具腎毒性或耳毒性藥物(例如頭孢菌素或氨基甙)會增加順鉑的毒性,需避免合併使用。禁用諸如速尿等利尿劑以增加尿量。
病人接受順鉑化療後至少三個月,才可接受病毒疫苗接種。
配伍禁忌:
順鉑可與鋁相互作用生成黑色沉澱。在製備或使用順鉑時,不得使用含鋁的針頭、注射器、套管或靜注裝置 。亞硫酸鹽、次亞硫酸鹽、碳酸鈉和氟脲嘧啶的存在可影響順鉑的穩定性。
1.與秋水仙鹼、丙磺舒或磺吡酮(sulfinpyrazone)合用時,由於順鉑可能提高血液中尿酸的水平,必須調節其劑量,以控制高尿酸血症與痛風。
2.抗組胺藥、酚噻嗪類藥或噻噸類藥(thioxanthene)與順鉑合用,可能掩蓋耳毒性的症狀,如耳鳴、眩暈等。
3.順鉑誘發的腎功能損害可導致博來黴素(甚至小劑量)的毒性反應。
4.與各種骨髓抑制劑或放射治療同用,可增加毒性作用,用量應減少。
5.青黴胺或其它的蝥合劑,會減弱順鉑的活性。故本品不應與蝥合劑同時套用。
6.與異環磷醯胺合用,會加重蛋白尿,同時有可能會增加耳毒性。
7.順鉑化療期間,由於其它具腎毒性或耳毒性藥物(例如頭孢菌素或氨基甙)會增加順鉑的毒性,需避免合併使用。禁用諸如速尿等利尿劑以增加尿量。
8.病人接受順鉑化療後至少三個月,才可接受病毒疫苗接種。
配伍禁忌:
順鉑可與鋁相互作用生成黑色沉澱。在製備或使用順鉑時,不得使用含鋁的針頭、注射器、套管或靜注裝置 。亞硫酸鹽、次亞硫酸鹽、碳酸鈉和氟脲嘧啶的存在可影響順鉑的穩定性。
藥物過量
當發生過量或毒性反應時,必須採取對症治療或支持性措施。病人必須監測34周。以防延遲性毒性。
藥理毒理
順鉑為抗腫瘤藥,其生化特性與雙功能烷化劑相同。通過與DNA產生鏈內式鏈間交聯抑制DNA合成。蛋白質和RNA合成也可被抑制。順鉑作用呈非細胞周期特異性。
藥代動力學
靜脈注射、動脈給藥或腔內注射吸收均極迅速。注射後廣泛分布於肝、腎、前列腺、膀胱、卵巢,亦可達胸、腹腔,極少通過血腦屏障。半衰期(t)2日以上,若並用利尿劑半衰期(t)可明顯縮短。順鉑注射液主要由腎排泄,通過腎小球過濾或部分由腎小管分泌,用藥後96小時內25%~45%由尿排出。腹腔內注射後腔內器官濃度為靜脈注藥的2.5~8.0倍。
貯藏
順鉑注射液應於避光保存。
包裝
管制棕色玻瑰瓶,1瓶/盒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進口藥品註冊標準JX2009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