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關於民族、宗教、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研究擬訂本區民族、宗教、僑務工作規劃、計畫、政策方案和意見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依法承擔本區民族、宗教、僑務工作行政管理和執法職責。
(三)負責培訓民族、宗教、僑務工作幹部;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民族、宗教、僑務方面的突發事件。
(四)參與研究擬訂本區少數民族經濟、文化、教育等發展規劃,並協助指導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建立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協調有關部門承辦重大民族文化、體育等活動;協助有關部門推動少數民族事業發展。
(五)依法管理本區民族事務,保護少數民族公民的合法權益,協調民族關係;負責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和表彰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使用工作;聯繫少數民族人士。
(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特需用品和清真食品的生產和供應;承擔對民族村、清真食品行業經濟發展狀況的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價監測;核准清真食品生產、加工、經營企業使用清真專用標誌。
(七)依法管理本區宗教事務,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宗教外事方面的有關工作。
(八)指導本區宗教團體依法依章程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
(九)依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保護歸僑僑眷和華僑華人合法權益的工作;參與重大涉僑捐贈監督工作;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僑資企業的服務工作;協調涉僑經濟投訴。
(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接待工作;負責指導、開展本區對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榮譽
第六屆民族團結進步先進集體;
2009年度北京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知識競賽三等獎;
2006―2010年國家民委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先進集體;
2011年度少數民族經濟發展區政府主體作用發揮三等獎;
2011年度僑務工作先進單位。
領導信息
臧小華,女,1960年1月出生,漢族,學歷大學本科,中共黨員。現任順義區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主任。
負責順義區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全面工作。
關雁,女,1977年5月出生,滿族,學歷研究生,無黨派。現任順義區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副主任。
掛職期間不再負責原分管工作。
金良,男,1969年11月出生,回族,學歷大學本科,中共黨員。現任順義區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副主任。
主抓綜合科(辦公室)、民族宗教科工作,兼任辦公室主任。協助主任開展全面工作。
機構設定
(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和日常事務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負責宣傳和貫徹執行僑務工作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訂本區僑務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僑務工作的行政管理和執法職責;依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保護歸僑僑眷和華僑華人合法權益的工作;配合處置涉僑突發事件,協調涉僑經濟投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僑資企業的服務工作;指導、開展對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接待工作;參與重大涉僑捐贈監督工作;負責僑務有關信息工作。
(二)民族宗教科。
宣傳和貫徹執行民族、宗教工作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訂本區有關民族、宗教工作規劃、計畫、政策方案和意見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區民族、宗教方面的行政管理和執法工作;負責培訓民族、宗教工作幹部;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依法保護少數民族公民合法權益,聯繫少數民族人士;協調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建立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參與研究擬訂少數民族經濟、文化、教育等發展規劃;協助有關部門,推動少數民族事業發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使用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承辦重大民族文化、體育等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清真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以及對民族村、清真食品行業經濟發展狀況的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價監測。依法管理本區宗教事務,保護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和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以及正常的宗教活動;指導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宗教外事方面的有關工作。
聯繫地址
地 址:順義區石園北區東側民政局綜合辦公樓6層
郵 編:10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