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項目申請書的由來
《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對於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核准制和備案制。其中,政府僅對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角度進行核准,其他項目無論規模大小,均改為備案制。
總結: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制:重大項目、限制類項目(《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書。備案制:備案制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編制要點
項目申請書應重點闡述項目的外部性、公共性等事項,包括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最佳化重大布局、保障公眾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內容。編寫項目申請書時,應根據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對擬建項目從規劃布局、資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態環境、經濟和社會影響等方面進行綜合論證,為有關部門對企業投資項目進行核准提供依據。至於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產品技術方案等內容,不必在項目申請報書進行詳細分析和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