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簡介
韓邦奇,生於明憲宗成化十五年(1479),卒於世宗嘉靖三十四年(1556),終年七十七歲。出身官宦家庭,其父韓紹宗,官至福建按察副使。邦奇為其次子,兄邦彥,弟邦靖、邦翊。
正德三年(1508),韓邦奇與弟韓邦靖同舉進士,負有重名,時稱“關中二韓”,歷官吏部考功主事、升員外郎。正德九年(1514),任浙江按察司僉事。任職期間,宦官王堂等至浙江,四處搜刮民財,強征富春江的魚產、富陽一帶的茶葉,邦奇憤而作民歌《富春謠》:
富陽江之富,富陽江之茶,魚肥賣我子,茶香破我家。採茶婦,捕魚夫,官府拷掠無完膚……山摧茶亦死,江枯魚始無。於我!山難摧,江難枯,我民不可蘇!
王堂指控韓邦奇作歌怨謗。帝怒甚,下詔入獄,朝臣上書營救,後被革職。嘉靖八年(1535),為山西巡撫。嘉靖二十三年(1544),宰相周用任其總理全國河道,後升調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不久,升南京兵部尚書。嘉靖二十九年(1549年),五次上書乞請解職獲準。
嘉靖三十四年(1556年)冬發生關中大地震,“聲如雷,雞犬鳴吠”。韓邦奇在地震時掉入火炕灶中,被燒死。南光祿卿馬理、郎中薛祖學、員外賀承光、主事王尚禮、進士白大用、御史楊九澤、南祭酒王維楨等同日遇難。由於地震於午夜(子時)發生,多數人還在熟睡之中,所以導致83萬人死亡,是中國有記錄至今最多人死亡的地震,更是全球歷史上死亡人數最高的地震,方圓二千里(800公里)的人口有六成死亡。朝廷追贈其為太子少保,謚恭簡。
韓邦奇有一子韓仲撰,生平事跡不詳。
著述名錄
韓邦奇嗜學,諸經子史及天文、地理、樂律、術數、兵法之學,無不精悉。《關學編》稱他“文理兼備,學問精到,明於數學,胸次灑落,大類邵堯夫,而論道體乃獨取張橫渠”。著有《苑洛集》二十二卷、《易學啟蒙意見》、《見聞考隨錄》、《禹貢詳略》、《苑洛語錄》、《律呂新書直解》等,其《律呂新書直解》至今備受推崇,奠定了他作為明朝著名作曲家和音樂理論家的地位。
相關文獻
明史
韓邦奇,字汝節,朝邑人。父紹宗,福建副使。邦奇登正德三年進士,除吏部主事,進員外郎。六年冬,京師地震,上疏陳時政闕失。忤旨,不報。會給事中孫禎等劾臣僚不職者,並及邦奇。吏部已議留,帝竟以前疏故,黜為平陽通判。遷浙江僉事,轄杭、嚴二府。宸濠令內豎假飯僧,聚千人於杭州天竺寺,邦奇立散遣之。其儀賓托進貢假道衢州,邦奇詰之曰:「入貢當沿江下,奚自假道?歸語王,韓僉事不可誑也。」
時中官在浙者凡四人,王堂為鎮守,晁進督織造,崔泬主市舶,張玉管營造。爪牙四出,民不聊生。邦奇疏請禁止,又數裁抑堂。邦奇閔中官采富陽茶魚為民害,作歌哀之。堂遂奏邦奇沮格上供,作歌怨謗。帝怒,逮至京,下詔獄。廷臣論救,皆不聽,斥為民。
嘉靖初,起山東參議。乞休去。尋用薦,以故官蒞山西。再乞休去。起四川提學副使,入為春坊右庶子。七年偕同官方鵬主應天鄉試,坐試錄謬誤,謫南京太僕丞。復乞歸。起山東副使,遷大理丞,進少卿,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入佐院事,進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時遼陽兵變,侍郎黃宗明言邦奇素有威望,請假以便宜,速往定亂。帝方事姑息,不從,命與山西巡撫任洛換官。至山西,為政嚴肅,有司供具悉不納,間日出俸米易肉一斤。居四年,引疾歸。
中外交薦,以故官起督河道。遷刑部右侍郎,改吏部。拜南京右都御史,進兵部尚書,參贊機務。致仕歸。三十四年,陝西地大震,邦奇隕焉。贈太子少保,謚恭簡。
邦奇性嗜學。自諸經、子、史及天文、地理、樂律、術數、兵法之書,無不通究。著述甚富。所撰《志樂》,尤為世所稱。
堯山堂外紀
宸濠令一士詐為羽客往說韓副使邦奇,假以所繪松請題,韓為詩曰:“勁節貞心本自奇,四時常見綠猗猗。笑他江上桃花樹,為放春光三兩枝。”士喻意不敢言而退。
正德末,韓汝節為浙江按察僉事,廉勁自持。時鎮守太監王堂怙勢害人,如茶、荀、鰣魚,種種勒辦民不聊生。汝節數裁抑。堂遂以沮遏進貢誣之,詔錦衣械治,百姓感泣,哀動城市。汝節為詩云:“非才屍位聖恩深,士庶何勞淚滿襟。明主昌言神禹度,斯民直道葛天心。還看匣有平津劍,更喜囊無暮夜金。惆悵此時不忍去,且維輕舸越江濤。”
韓苑洛作乃弟邦靖行狀,末云:“恨無才如司馬子長、關漢卿者,以傳其行。”北人粗野乃爾。
現存詞作
【謁金門】
珠簾卷。樓外春愁無限。雨過荼睸春色減。落紅驚滿院。
枝上燕慵鶯懶。誰與韶光為伴。煙柳絲絲迷望眼。闌乾空倚偏。
【西江月·春思】
殘雪已消往事,東風又報春愁。珠簾不捲玉香鉤。庭院遲遲清晝。
細雨繁花上院,輕煙碧草汀洲。一聲啼鳥水東流。春在小橋楊柳。
【臨江仙·三月三十日】
芍藥牡丹開已罷,明朝不是春光。鶯兒撩亂送斜陽。繁華應不盡,蜂蝶且休忙。
幾架薔薇依碧檻,新荷更滿芳塘。水晶簾外細飄香。推枰聽玉樹,移座倒金觴。
【風入松】
畫樓簾卷篆煙微。暖雨霏霏。雲山極目家千里,問天涯、何日歸期。寂寞庾愁似海,飄蕭潘鬢成絲。
鶯兒壓折海棠枝。飛上薔薇。深紅淺綠應無數,逐東風、滿院芬菲。最是惜花心切,只憂花落春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