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制與病理
顱腦外傷時雖無顱骨骨折,但因顱骨嚴重震盪可引起血管痙攣收縮,使面神經發生缺血、缺氧。個別則是骨管內出血造成神經受壓所致。
不同的病理
根據面神經損傷之輕重程度可出現3種不同的病理改變:
(1)第1度(神經失用)
損傷累及髓鞘,神經纖維並未中斷,僅表現為暫時性傳導阻滯,能短期內恢復正常,無需手術治療。
(2)第II度(軸突崩解)
神經鞘膜完整。但軸突斷離變性,神經周圍充血水腫,往往需要手術解壓消腫,使軸突再生,循神經鞘生長接合,可以自行恢復,但功能不能完全恢復。
(3)第III度(神經崩解)
神經幹完全斷離,斷端形成神經瘤,遠側端神經變性,完全失去恢復能力,必須採用手術進行縫合或神經移植。
功能障礙
(一)分類
根據損傷水平面的不同分為4種:
(1)莖乳孔以下神經支損害
可出現不同程度的面肌麻痹,但腺體分泌及味覺正常,常見於腮腺手術的損傷及面部外傷。
(2)骨面神經管神經損傷
除表現半側面肌完全麻痹外,如為鼓索神經支以上損傷,可出現舌前2/3味覺喪失;鐙骨肌支以上損害,還可有鐙骨肌反射消失,聽覺過敏;膝狀節以上損害,則表現為淚腺鼻粘液腺體分泌減少。
(3)顱內位外神經損害
患側面肌完全麻痹,味覺喪失,淚腺鼻黏液腺分泌減少。
(4)顱內樁內損害
顱內髓內損害,除上述異常表現外,還可有外展神經和聽神經功能障礙及偏癱等。
檢查法
(1)味覺檢查法
用卷棉子蘸糖、鹽、醋或麻黃素等溶液,於舌前2/3,囑病人勿縮舌,以手示意有無味覺,或用Krarup定量味覺計(ELG)檢查。用陽極放舌前2/3刺激,以最少電量測試,病人能感到金屬或苦味;分別測試兩側,各試3次,取其平均值。正常味閉為50~100,如患側比健側增大50%,則有臨床意義,老人和吸菸過度者味閉增強。
(2)頜下腺流量試驗
口含檸檬後,用插入雙側頜下腺管內的導管,在預定的時間內收集唾液,兩側對比,若患側比健側少1/4以王為陽性。頜下腺功能亦可用閃爍照相計量法精確計算靜脈注射99鑄296--370NIBq (8 --10mci )後,在領下腺內攝取,則積聚和排瀉的動態變化可以測知。
(3)流淚試驗
用0.5cmX5cm的濾紙兩條,將一端摺疊,在無麻下放入雙眼已吸乾了的下穹窿中部,5分鐘後比較兩側浸濕的長度,相差一倍以上者為陽性。淚液分泌過少時可刺激鼻黏膜以誘發。
(4)鐙骨肌反射檢查法
用聲阻抗儀測試,正常對85--90dB純音即可引起骨肌收縮而增加聲阻抗,如無反應則示鐙骨肌神經支麻痹,但味覺試驗和鐙骨肌反射試驗在嚴重的貝爾面癱和面神經瘤中可以正常,故診斷價值較前者差些,不能作為測試面癱預後的標準。
以上檢查的可靠性十分低,Shirmer淚液試驗在貝爾面癱的定位可靠性僅為61%;鐙骨肌反射可為急性面癱最早出現的體徵;而味覺試驗的定位價值也幾乎被否定。
(5)電檢查法
高頻間斷電流刺激神經乾,或用持續電流直接刺激肌肉,對感應電刺激有反應時示神經傳導存在,屬第一度損傷;無反應時示神經變性。包括:
①神經興奮性試驗: Laumamm一Jonkees認為病起三周內差值≥3.5mA,表明預後不佳;小於3.5mA,則神經功能失常是可逆的。
②最大刺激試驗:本試驗可提高預後判別的可靠性,可記錄為相等、輕度減退、明顯減退和消失四級。MST反應正常,88%病人能完全恢復;如反應減退,沒有完全消失,則73%能恢復至正常;反應消失,則出現再生不全,有抽搐、痙攣和聯動等後遺症。
③神經電圖:主要是提供變性纖維的百分數,損傷6天內大於90%變性多需手術。
(6)肌電圖
用針電極刺入肌肉進行刺激,側出其運動單位的特殊電位。正常骨骼肌出現雙相或三相電位,如神經變性或除神經後則出現肌纖頗電位,能定量測試神經變性程度。一般神經麻痹後3周方出現纖顫,表示有神經變性,即有手術指征。若麻痹很久,可用為測試神經再生,在恢復臨床功能之前8周即可測出,並可預測恢復進度。在手術中直接測試神經,以判斷損傷之部位。
(7)核磁檢查
具有高度的軟組織分辨能力,利用人體內含有的氫質子發射出的信號成像,無輻射,對比度也高。
定位診斷
(1)核性損害
常伴外展神經麻痹,腦橋外側綜合徵及對側偏癱。患側味覺、淚液和唾液分泌功能正常。
(2)小腦腦橋角段損害
面癱伴神經性聾和眩暈,角膜反射、鐙骨肌聲反射消失,淚液、唾液分泌及味覺試驗正常或減退。
(3)迷路段(包括膝神經節)損害
面癱伴神經性聾,鐙骨肌聲反射消失;淚液、唾液分泌及味覺功能減退或消失。
(4)鼓室段(鐙骨肌支以上)損害
伴傳導性聾,耳鳴或聽覺過敏,鐙骨肌聲反射消失,味覺和唾液分泌功能減退而淚腺分泌正常。
(5)乳突段損害
若在鐙骨肌支與鼓索神經之間,則只伴有味覺與唾液分泌減退;若在鼓索神經以下,則定位檢查結果均正常。
(6)鐙骨外段損害東及主幹
則所支配的全部肌肉麻痹;累及某分支則所支配的相應肌肉麻痹。
面神經功能等級
I級:面功能正常;各區面功能正常。
II級:輕度面功能不良;近視僅見輕度減弱,靜態對稱,張力正常,前額運動正常,稍用力能閉目,用足力可動口角,可略不對稱。無聯動、攣縮及半面痙攣。
III級:中度面功能不良;肌張力差別明顯,但無畸形,無功能障礙,可見聯動、攣縮及(或)半面痙攣,但不嚴重。靜態對稱,張力正常,前額運動稍差,用足力能閉目,明顯不對稱。有明顯聯動、攣縮及半面痙攣,但無畸
形。
IV級:中度重度面功能不良;肌張力明顯減弱和(或)畸形、不對稱。靜態對稱,張力正常,前額運動不能、用足力不能完全閉目,用足力可動口角,但不對稱。凡有聯動,大塊動作,攣縮及半面痙攣影響功能者均為IV級。
V級:重度面功能不良,有小區運動;靜態不對稱,有口角下垂,鼻唇溝變淺或消失。額無運動,閉目不全,用足力瞼、口角略能動。常無聯動、攣縮及半面痙攣。
VII級:面全癱;無張力、不對稱、無運動、無聯動、攣縮及半面痙攣。各項定位檢查結果均正常。
(五)面神經對稱分區評價
靜態(20分),皺額(10分),閉目(30分),笑(30分)和吹口哨(10分)。打分等級分別0%,30%,70%,100%評價。
(六)鑑別診斷
本症要與中樞性面癱區別,後者額紋不消失,患側整額皺眉正常,多伴有偏癱等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