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區司法局

負責管理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機構編制、幹警錄聘、人員調入和警務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審工作;負責局機關、派出機構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

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擬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制定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常識和依法治理規劃。

三、負責司法行政系統行政執法、依法行政工作。

四、負責管理、指導政府及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負責監管和指導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和“148”法律諮詢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社區矯正及人民調解工作。

五、指導刑滿釋放人員、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指導鄉(鎮)、各行業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六、負責管理司法行政的計畫、財務、服裝和車輛等物資裝備。

七、負責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本系統人事、警務和幹警培訓工作。

八、承擔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

(一)政治處

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局幹警的考核、考察、任免和調配工作;負責幹部培訓及立功創模、表彰獎勵工作

(二)辦公室、紀檢監察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紀檢監察、政務公開、目標、綜治和計生等工作;擬訂全區司法行政中長期規劃;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規章制度;負責司法行政理論研究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內審工作;負責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服裝、車輛、資產等物資裝備及專用收據。

(三)公證律師工作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管理指導公證、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及人員的年檢註冊審核;負責受理對律師、公證機構、基層法律服務所和人員的投訴;參與查處律師、公證員工作中的違紀行為;負責法制和行政執法等工作;指導、監督法律援助工作;負責公證人員、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培訓工作。

(四)人民調解工作科

貫徹實施有關人民調解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導、協調構建基層矛盾糾紛大調解格局工作;負責人民調解工作的管理以及人民調解組織機構建設;指導人民調解組織調解矛盾糾紛,開展預防矛盾糾紛發生和防止矛盾糾紛激化工作;指導人民調解組織開展法制宣傳和社會主義道德教育;指導人民調解組織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人民調解員隊伍的培訓教育。

(五)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科

指導、監督有關社區矯正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實施;牽頭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工作;負責檢查、考核社區矯正實施情況;組織協調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矯正和幫助工作;負責對社區矯正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制定全區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規劃;指導、檢查全區幫教安置工作,引導基層創辦過渡性安置基地和自強創業工作;調查了解分析重新犯罪情況,研究預防重新犯罪對策,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辦區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等。

(六)法制宣傳科(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全區普法和依法治理規劃,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全區各鄉鎮(街道)、行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負責"依法治區"戰略方針和具體目標任務的組織實施及監督檢查;負責法制宣傳報導工作;承擔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創建全國法治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直屬機構

(七)法律援助中心(“148法律諮詢服務指揮中心”)

1.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援助工作的法規和規章;指導、監督和組織實施全區法律援助工作;為城鄉困難群體提供法律援助。

2.負責受理、審查法律援助申請,指派或安排人員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免費解答公民的法律諮詢,向社會公眾宣傳法律知識;負責法律援助案件的監督工作;負責“148”法律諮詢服務工作。

3.指導司法所、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社區)法律援助聯絡員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整理分析民眾關注的問題和反映的意見,並及時報告黨委政府;受理民眾對承辦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援助承辦人員的投訴舉報工作,並及時處理或轉有關部門受理。

4.開展法律援助調研工作;完成省、市、區分解下達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務。

5.承辦上級法律援助機構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公證處

負責辦理各類民事、經濟、涉外公證。為政府提供法律服務,承擔法律援助義務。保護公民法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法制、預防糾紛、減少訴訟,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正常運轉、解答法律諮詢。

三、派出機構

青白江區司法局大彎司法所、紅陽司法所、彌牟司法所、城廂司法所、清泉司法所、大同司法所、祥福司法所、姚渡司法所、龍王司法所、福洪司法所、人和司法所

各司法所在轄區內,負責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的矛盾糾紛;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幫助;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等。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陳川

主持區司法局全面工作。主管幹部人事、財務工作。

職位代理:胥雪龍

黨組成員、副局長:胥雪龍

協助分管政治處(紀檢監察科)、辦公室(行政裝備計畫財務科)、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科、公證處、彌牟司法所、清泉司法所、人和司法所,思想政治、幹警培訓教育、“四好班子”創建、隊伍建設、目標管理督查、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司法所等級達標、電子政務、信息化建設、檔案、保密、人大意見建議、政協提案、修志、扶貧、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職務犯罪預防、黨建、共青團、規範化服務型政府(機關)建設、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社會管理創新、自強創業、充分就業、防邪等工作,負責黨總支部工作。

職位代理:黃進

黨組成員、副局長:黃進

協助分管人民調解工作科、法制宣傳科(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紅陽司法所、城廂司法所、姚渡司法所、祥福司法所、龍王司法所,社會矛盾化解、“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城市創建、信息調研、外宣、綜治、維穩等工作,負責工會工作。

職位代理:胥雪龍

黨組成員、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陳良生

協助分管公證律師工作科(行政審批科)、大彎司法所、大同司法所、福洪司法所,政府法律顧問、公正廉潔執法執業、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服務機構監管、行政處罰、城鄉統籌、村級公共服務和社會事務管理、青年(大學生)創業、志願者服務、法制、信訪等工作,負責政治處、法律援助中心工作。

職位代理:黃進

調研員:徐聲明

協助胥雪龍同志工作,負責司法所建設後續工作完善、防汛、消防、安全、保衛等工作。

職位代理:於健

調研員:於健

協助黃進同志工作,負責愛國衛生、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統戰等工作。

職位代理:徐聲明

地理位置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區怡湖西路25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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