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區域
青海省
主要職責
(一)辦公室(掛財務處牌子)
1、辦公室:負責起草人口計生委重要檔案和會議的組織;負責機關文秘、信訪、保密等政務工作和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和人口和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國家公務員培訓及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規劃;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承辦委機關與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老幹部管理及本系統外事工作;負責機關和安全保衛工作及後勤保障工作。
2、財務處:負責編制中央和省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基本建設經費支出的預、決算及避孕藥具計畫和經費等專項經費的管理審計;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的管理及監督。
(二)發展規劃處
研究我省人口發展戰略,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編制人口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有關部門草擬人口控制目標;制定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三)統計信息處
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即總人口、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婚姻等),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規範;開展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檢查指導各地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執行和實施。
(四)宣傳教育處(掛政策法規處牌子)
1、宣傳教育處:負責黨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的宣傳;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宣傳教育;規範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口的製作。
2、政策法規處:制定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規規章;負責監督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問題的綜合性研究;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五)科技處
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和節育技術推廣使用的規章;對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協調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規劃;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國際援助項目。
(六)機關黨委、紀委
承辦人口計生委紀檢、監察、黨建、工會、婦女、共青團等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