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有關文化娛樂和營業性文化活動執法管理、文化市場
稽查等方面的職責交由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承擔。
(三)劃入原廣播電視局承擔的廣播電視行政(行業)管理、
指導廣播電視宣傳等廣播電視管理方面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等方面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業發展規劃及新聞出版業的巨觀調控目標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文化體制改革;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三)研究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進全市文化產業園區、文化產業示範基地的規劃、發展和建設;引導和扶持全市動漫產業發展。
(四)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經營企業、單位文化經營資質的審批和年審工作;負責全市文化類民辦機構的審批、監管和年審工作。
(五)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六)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全市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七)組織實施鄉鎮綜合文化站和基層文化陣地建設、文化信息資源共享、農家書屋、廣播電視村村通、農村電影放映等五大公共文化服務工程,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
(八)管理全市公共圖書館事業,指導全市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全市圖書館事業標準化、網路化、現代化建設,促進各類圖書館的相互合作、協調發展。
(九)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新聞出版經營企業、單位經營資質的審批、審核和年審工作;負責全市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對外交流合作工作;負責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工作;管理、協調書報刊和電子出版物的進出口貿易工作。
(十)擬訂全市圖書、報刊和電子出版物市場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十一)負責全市廣播影視的行政(行業)管理,指導全市廣播影視宣傳工作;負責對全市性的廣播影視重大工程的規劃、論證、審查、申報;負責監督和管理廣播影視節目、衛星廣播電視節目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
(十二)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台(站)建設的審查、報批和廣播電視發射台、轉播台頻率、頻道、功率的規劃和報批;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廣播電視專用網的具體政策、規章;對全市廣播電視專用網進行具體規劃和管理,指導分級建設和開發工作,保證廣播電視節目安全播出;負責全市電影發行放映行業的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電影放映單位電影放映許可證的審批。
(十三)組織指導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科研工作,推動文化科技創新與進步。
(十四)歸口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的文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五)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部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設2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檔案、信息、機要、安全保密、督辦、會務、應急管理、後勤服務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管理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專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管理,監督指導所屬單位財務管理;負責全市文化、新聞出版事業統計工作;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的建設。
(二)業務科。研究擬訂全市文藝、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動農村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社區文化等事業的發展;協調、指導全市民眾性文化藝術比賽、展覽等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圖書館事業發展和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利用;推進全市各類圖書館間的協作和標準化、網路化、現代化建設;指導、推進文藝事業的改革和發展;協調指導藝術比賽、非營業性演出等重大藝術活動;指導專業文藝團體等藝術單位的業務發展和建設;指導全市文藝創作和藝術生產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對外文化工作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的文化交流工作。
研究擬訂全市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業發展規劃及新聞出版業巨觀調控目標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台(站)建設、網路建設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利用衛星接收設施接收衛星廣播電視節目的管理;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管理;負責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的審核、報批;負責設定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境內外衛星廣播電視節目的審核或審批;負責電影放映單位電影放映許可證的審批;負責新聞出版、複印打字、印刷、內部資料準印書刊、圖書發行等營業性文化活動的審批和年審工作;負責全市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對外交流合作工作;管理、協調書報刊和電子出版物的進出口貿易工作。
人員編制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機關行政編制9 名,配備局長1 名、副局長1名,科長(主任)2名、副科長(副主任)1名。
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領導分工
鄭玉章:主持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黨委全面工作。
王國瑋:主持東夷文化研究所工作;
分管文化館、藝術劇院;
負責十大民間文藝團體工作;
負責古州文化英才評選工作;
負責文化體制改革工作;
負責“十大文化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負責籌辦花博會;
負責《文化青州大型書庫》的編輯出版工作;
負責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
付 偉:分管廣播電視中心和文化行業協會;
負責鎮、街道文化廣場、文化站、文化大院建設;
負責文化下鄉;
負責新聞出版和農家書屋建設;
負責文化藝術團體管理;
負責農村電影放映和廣播電視村村通工作;
負責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
劉樹蘭:分管圖書館、機關黨支部、黨委辦公室;
負責協助做好局黨委工作;
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負責紀檢、信訪、綜合整治、平安建設、計畫生育、婦女工作;
負責黨建工作;
負責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工作;
負責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
高 琳:分管局機關、老幹部黨支部;
負責“第一書記”工作;
負責宣傳、信息、文字工作;
負責生態文化、新農村建設、老幹部等工作;
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
負責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
宋執升:負責文化市場管理和文化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負責文化產業工作;
負責文化科技、對外文化交流、質量等工作;
負責社區文化工作;
負責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