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鵬[湖南殺夫女]

湖南一名名叫雷鵬的女子將丈夫碎屍油炸後拋屍到兩座大橋下。2011年7月11日,該案在耒陽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基本信息

案件起因

2007年底,雷鵬與丈夫資小海結婚。婚後生有一女現已3歲。因資小海重男輕女思想嚴重,婚後夫妻經常吵架。資小海更是因為這件事經常毒打母女倆。

案件經過

2011年1月15日凌晨2時許,資小海從外面回家進臥室聲音太大,女兒被吵醒後大哭。資小海不但不哄女兒,反而讓雷鵬帶女兒去客廳沙發上睡。當日早上7時左右,兩人再發爭執後,資小海回臥室繼續睡覺。11時許,雷鵬叫資小海起床吃飯,但想起與資吵架的情形,心生怨恨,便一氣之下把丈夫放在家中的一包K粉全部倒在一個塑膠杯子裡,並摻上一包小兒咽扁顆粒沖劑,衝上溫開水送給資喝。

為了掩蓋真相,雷鵬對丈夫謊稱:“你總是咳嗽,你媽媽弄了藥給你吃。”資小海聽後,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就沒再喝,說藥太苦。吃過中飯,資又回臥室睡覺。雷擔心資醒後可能又會折磨自己,越想越怕,又聯想起往日資對自己的種種不好,不如乾脆殺了丈夫給自己一個解脫。當日13時許,雷從廚房拿了一把菜刀放到臥室的衛生間裡,然後將昏迷的資拖到衛生間用菜刀殺死。

為掩蓋事實,雷又向資的朋友發簡訊,打電話詢問資下落,並製造出資離家出走的假象。

1月16日,雷為逃避法律制裁,欲把資的屍體肢解後再拋屍。當日,她到湖南耒陽市物價局附近的新興電動工具行買了一把電鋸。17日下午2時許,雷戴上一副洗碗用的手套,用菜刀和電鋸在其臥室的衛生間裡,將資肢解並裝好。18日、19日,雷把被害人的腸子、頭、手和腳油炸後將屍塊和作案工具裝袋後,開車到耒陽市梅橋大橋上和電廠大橋上拋屍,後將其它作案工具讓朋友幫助丟棄。

1月25日,雷到耒陽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報案,謊稱:資於1月16日9時許離家。同年1月26日16時許,耒陽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找雷了解案情時,其仍謊稱,資失蹤。

1月27日20時許,雷在親屬的陪同到耒陽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投案,交代了自己殺死資小海的事實。

此案由耒陽市公安局偵查終結後,以被告人雷鵬涉嫌故意殺人罪,於2011年5月10日移送耒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5月24日,該院將案件報送衡陽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7月11日,該案在耒陽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鑒於此案案情重大,將擇日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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