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城區司法局

(三)指導、監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依法負責律師、公證相關管理工作。 (七)指導、監督管理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和幫教安置工作。 (八)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關組織實施。
(二)負責法制宣傳、普及法律常識及司法行政對外宣傳工作。
(三)指導、監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依法負責律師、公證相關管理工作。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的規定,行使國家公證權,承辦國內公證業務。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接受法人、公民的聘請、委託、承辦各項律師業務。
(六)指導、監督管理全區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導、監督管理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和幫教安置工作。
(八)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九)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司法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根據本單位的主要職責,區司法局設政工科和3個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各科室的工作;研究制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的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和督查督辦;負責綜合性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審核以及收集、分析、上報、反饋各類司法信息,參與和指導司法行政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司法外事交流和機關機要、文秘、信仿、統計、檔案、保全,辦公自動化建設等。
二、宣教股(掛區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區普法教育、法制報刊征訂發行、法制宣傳工作,參與依法治理;承辦區普法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基層股
管理基層人民調解、司法所和法律服務所機構建設,指導業務開展;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負責基層司法所人員的培訓工作。
四、政工科(副科級)
負責日常政治思想教育、幹部考核、考察、調配工作;負責單位內招錄、調進人員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局機關的人事、工資福利、計畫生育、共青團、婦女組織等工作;負責隊伍紀律檢查與監督,並承辦查處違紀案件,懲戒違紀人員;負責搞好財會管理與內部審計工作,當好局領導的參謀;指導公證處、律師所的業務開展和職業道德教育;承辦公證和律師機構設定,公證員和律師資格呈批、年檢註冊等手續;審批部分涉外公證案件。

直屬行政單位

雲城區法律援助處(正股級)。其主要職責是: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援助工作的方針政策,提出我區法律援助工作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我區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法律援助的宣傳及對外交流活動;負責法律援助工作信息統計和檔案管理;組織、指導、協調社會力量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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