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富寧縣人民法院

雲南省富寧縣人民法院

富寧縣人民法院始建於1950年8月,至1956年有幹警10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砸爛”,至1976年10月恢復正常工作。現有中央政法專項編制76個,實有幹警75人,女幹警29人,少數民族幹警46人。

法院簡介

富寧法院始建於1950年8月,至1956年有幹警10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砸爛”,至1976年10月恢復正常工作。現有中央政法專項編制76個,實有幹警72人(不含今年新錄用3人),其中:法官39人(在審判業務部門27人、在司法行政部門12人);司法輔助人員22人(書記員10人,司法警察8人,執行員4人);司法行政人員11人(政工黨務1人,行政事務10人)。女幹警29人,少數民族幹警46人,大學本科56人,大專13人,高中3人;黨員42人,35歲以下幹警34名。

機構設定

現設有辦公室、政治處、紀檢組(監察室)、立案庭、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研究室、人民陪審員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和司法行政裝備管理科14個部門,下轄剝隘、木央兩個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近年來,富寧縣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法院精神,審判執行等各項工作取得了長足的發展,被省高級法院評為“紀檢監察工作先進集體”,並列為全省法院系統十八個廉政文化示範法院之一,同時還被省高級法院命名為“無執行積案法院”,2009年和2012年連續兩屆被省委命名為“文明單位”。2013年,共受理各類訴訟案件1334件,審(執)結1300件,綜合結案率為97.45%。審限內執結率為100%。一是大力開展巡迴審判,把法庭搬到大山深處,田問地頭;二是推行雙語審判:用訴訟當事人的民族語言,拉近與當事人的溝通距離;用當事人本民族的風尚良俗化解民怨,用法、理、情構建民族間的和諧之橋;三是化解涉訴苗頭上訪:立案視窗發現及時化解;辦案過程發現及時跟蹤、釋疑化解;領導包案責任到人化解;司法、行政、救助全方位合力化解;四是訴前非訴化解糾紛:立案預登記,能訴前調和則立即調解,製作調解書;組建法律諮詢台,解惑釋疑;成立調解工作室,大力推廣社會法庭;成立速裁合議庭;五是積極開展法律服務:開展送法進廠礦、農村、家庭、軍營、校園。

所獲榮譽

近年來,我院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法院精神,審判執行等各項工作取得了長足的發展,被省高級法院評為“紀檢監察工作先進集體”,並列為全省法院系統十八個廉政文化示範法院之一,同時還被省高級法院命名為“無執行積案法院”,2009年和2012年連續兩屆被省委命名為“文明單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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