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市規劃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城鄉建設(市直城鄉建設指市直規劃區內)的規劃管理、城鄉建設檔案管理及全市測繪管理的重要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城鄉規劃、測繪、城鄉建設檔案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相關的規章;負責研究城鄉建設發展戰略及城市規模、遠景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擬訂城鄉規劃、測繪、城鄉建設檔案地方性政策法規和相應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城市總體規劃、城鎮體系布局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城市基礎設施規劃等編制、報批管理工作;負責參與制定國地規劃和區域規劃工作。
(三)負責對全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的監督管理和全市城鄉建設規劃各類編制設計工作的協調指導。
(四)負責市直城鄉建設(規劃區內,以下相同)項目的選址定點,組織可行性研究,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五)負責市直城鄉建設用地、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核、審批管理,核發《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組織許可項目開工前規劃定位放線、驗線以及竣工規劃核實工作;
(六)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協調指導規划行業法律諮詢服務。
(七)負責組織城鄉規劃、項目建設規劃的論證管理工作。
(八)負責協調處理市直城鄉建設規劃許可糾紛,負責規劃信訪、行政複議、應訴工作。
(九)負責全市測繪機構資質、測繪產品質量、測繪成果的行政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全市各類測繪工作任務,組織行政區域測繪和各類地圖的編制工作,
(十)承擔城鄉各類工程建設的工程地質勘察工作。
(十一)負責市直城鄉建設檔案的接收、管理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城鄉建設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檔案館(室)的評定、升級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建設工程竣工檔案的驗收工作。
6、負責全市規劃、測繪、城建檔案管理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人才培養與開發。
7、承辦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及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主要工作職責,市規劃局內設5個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全局性政務、事務組織協調和內務工作管理;負責全局會議籌備組織、工作督查督辦、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協調組織全市城鄉建設規劃工作的各類調研;負責全局文書傳送、文秘綜合、工作目標、外事接待、辦公樓物業、檔案、政務公開、綜合治理、保密、信訪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自動化、車輛使用、後勤保障、財務、固定資產及對直屬單位財務審計、統計等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機構編制、組織人事、職工考核教育培訓、老幹部服務、計畫生育等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鄉規劃的法制建設和法制宣傳工作,負責地方規劃政策法規和規範性檔案起草、送審工作;負責全市城鄉規划行業法律諮詢服務、規劃法制指導和規劃信訪工作,處理規划行政複議、應訴。
(二)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科
負責組織建設項目規劃選址;負責規劃項目選址、用地規劃審批申請報批要件的審核、報批,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並擬定規劃建設項目規劃條件,出具《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負責規劃區內鄉(鎮)、村莊建設工程及城鄉居民自建房屋的規劃審批、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及工程定位放線、驗線和竣工規劃核實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規劃許可的城市建設用地項目和規劃區內鄉(鎮)、村莊建設工程涉及的相關糾紛;參與制定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編制;參與規劃建設項目規劃論證;負責指導全市城鄉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建設項目選址和用地規劃審批檔案的整理、移交工作。
(三)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科
負責綜合協調各類管線工程規劃,組織全市地下管線普查;負責規劃建設項目工程(含市政工程及規劃建設項目配套設施)申請報批要件的審核、報批,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組織協調處理規劃許可建設工程涉及的相關糾紛及組織落實建設項目規劃許可後公告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規劃建設項目工程建設開工前規劃定位放線、驗線和竣工規劃核實;參與建設項目規劃選址和建設項目規劃設計論證會;負責指導全市城鄉規劃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建設項目工程規劃審批檔案的整理、移交工作。
(四)規劃技術管理科
負責組織制定市區城市規劃的編制計畫和組織、指導全市城鄉各類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城市重大發展戰略的政策研究和涉及城市規劃編制的制度規範;負責規劃編制和項目建設規劃、建築、市政設施工程等各種設計方案的技術審查、報批和管理工作;參與規劃建設項目選址,負責組織建設項目規劃論證工作;負責市直控詳規劃審批前的公示管理,並組織控詳規劃的調整工作;參與制定國土規劃、區域規劃編制和規劃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核實工作;負責全市規劃學術活動和業務培訓;負責局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工作的指導、綜合、協調;負責對全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的監督管理和全市城鄉建設規劃各類編制管理工作的督辦協調、指導檢查。
(五)監察科
負責全局系統幹部廉政作風和城鄉規劃管理的紀檢監察及其案件查辦查處;負責組織全市城鄉建設規划行政效能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局系統黨組織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日常管理和全局系統行風建設工作。
人員編制
班子現有成員:局長李本秀,黨組書記馬艷,紀檢組長孫淑萍,副局長趙忠慶、王德龍,調研員丁日光,副調研員李海峰、楊春雷,職工66名,內設職能科室4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