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雙高普九工作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實施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和“科教興區”戰略。以創建陝西省教育強區為主線,以教育改革與創新為動力,以大力提高基礎教育水平為重點,提升該區教育的整體水平和綜合實力,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工作目標
進一步推進中國小布局調整,全面完成薄弱學校改造和定點學校改擴建工程,全區中國小基本建成規範化學校。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技術手段的現代化水平和教育信息化程度不斷提高,基本實現辦學條件標準化。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形成數量足、素質高、結構合理的優秀教師群體。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大幅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鞏固提高“兩基”成果,抓好義務教育延伸工作,2008年上半年達到“雙高普九”評估驗收指標要求,2008年底達到陝西省教育強區評估驗收指標要求。
重點工作
對照“秦都區教育局實現‘雙高普九’目標任務分解表”和“秦都區教育局創建省級教育強區工作任務分解表”,結合實際,要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學校布局調整,最佳化教育資源配置。針對我區義務教育段中國小規模小、辦學條件相對較差,優質教育資源相對匱乏,適應不了現代教育發展的需要這一現狀,堅持“夠用實用,適度超前”的原則,依據《秦都區中國小布局調整實施方案》和《鹹陽市區中國小教育資源整合建設規劃》,消除薄弱學校,撤併部分中國小,最佳化區中國小布局,加快寄宿制學校建設,全面消除危漏校舍,消除大班額,力爭全區中國小基本達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備,環境優美,特色鮮明”的規範化學校標準,推進各類教育均衡發展。
(二)加大教育投入,實現辦學條件標準化。按照教育部《中國小理科實驗室裝備規範》、《中學理科教學儀器配備目錄》、《國中理科教學儀器配備標準》、《國小數學科學教學儀器配備標準》要求和省頒體育、藝術、衛生、圖書、閱覽、少團隊、計算機、多媒體、語音、勞技、科技活動、實驗室等部室功能用房以及設備設施、教學儀器配備標準要求,使全區中國小校部室建設達標。學校達到管理科學規範,制度健全,教育教學設備使用率高,活動正常開展的要求。抓好校園網路建設,充分發揮現代遠程教育功能,積極開發整合遠程教育資源,全面提升我區教育信息化水平,基本實現辦學條件標準化。
(三)強化師資培訓,建設高素質的教師隊伍。加強教研室、進校、電教中心建設,配齊各類專職人員,逐步達到標準化要求。
福建省“雙高普九”工作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義務教育“重中之重”的戰略地位,加大經費投入,改善辦學條件,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高義務教育整體水平,促進學校發展辦學特色、教師專業成長、學生個性發展;為提高勞動者素質,開發人力資源,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奠定堅實基礎。
基本原則
1.發展性原則。“雙高普九”工作必須以促進教育改革與發展為根本目的,引導縣級政府科學規劃,強化政府行為,建立起持續發展、自我完善的長效保障機制,使各縣(市、區)義務教育在原有的基礎上得到不斷發展和提高。
2.均衡性原則。“雙高普九”工作必須以促進教育公平、均衡發展為基本任務,在基礎教育事業發展、中國小校建設、教育經費投入和教育人力資源配置等方面加強統籌,縮小城鄉之間、校際之間的辦學差距,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
3.實效性原則。通過實施“雙高普九”督導評估驗收制度,促進縣級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職責,認真執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不斷開拓創新,在義務教育經費投入、教師隊伍建設、辦學條件改善、教育質量提高等方面取得實際效果。
驗收程式
(一)縣級自評
“雙高普九”工作的基礎在縣(市、區),自評必須對照驗收標準全面覆蓋。
1.建立自評機構。成立由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自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制訂自評工作計畫,協調有關事宜,開展日常工作。
2.自評工作過程。縣自評工作領導小組應及時將各項工作目標、任務、評估指標分解到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並督促對照指標要求開展項目自查,加強過程管理,抓好落實。在此基礎上,縣自評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進行全面分析,在總結經驗、成績的同時,重點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採取措施,及時整改。
縣級自評工作應在省級指導性評估前完成。
3.自評工作要求。縣級自評工作基本結束後要形成自評報告,據實填寫省頒的基礎數據統計表。自評報告一般包括縣(市、區)社會經濟發展概況、自評情況概述、各項工作落實情況及成效、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今後發展方向。自評報告和各項報表要有相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縣政府公章。
4.自評結果處理。縣級自評結果(自評報告、基礎數據統計表)由縣級政府主送設區市政府及設區市教育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自評報告抄送同級人大、政協,接受監督和考核。同時要將自評結果反饋給各有關部門、鄉鎮(街道),作為制定工作計畫、改進工作的重要依據。
(二)市級核查
1.開展核查工作。在縣級自查及省級指導性評估一段時間後,省級正式驗收三個月前,設區市政府進行正式核查,具體工作由教育督導室承擔。市級核查評估應對照標準逐項進行,在全面了解自評工作的深廣度,判斷自評結論的事實依據的同時,認真總結經驗,重在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明確工作重點。
2.核查結果處理。市級核查結束後,設區市教育局、督導室應及時形成督導評估意見,並向市政府匯報。督導評估意見由設區市政府下達有關縣(市、區)政府,同時抄送同級人大、政協及黨委組織部門。並向省教育廳、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提出接受省級評估驗收的報告。市級核查評估結果要在當地以一定形式,在一定範圍內通報、公布。
(三)省級驗收
1.指導性評估。在省級正式驗收前一年(原則安排每年的上半年進行),省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評估組到計畫安排下一年正式驗收的縣(市、區)進行驗收前的指導性評估,幫助縣級政府進一步明確優勢,發現差距,及時調整工作重點,分解責任,增強整改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
2.正式驗收。經市級核查、申報,省教育廳、省政府教育督導室審核,向有關市、縣政府發出正式驗收的通知,由省政府教育督導室安排組織驗收。
(1)準備工作。各縣(市、區)應於省級驗收前10天向省政府教育督導室提供市級核查整改後的材料,包括“雙高普九”工作自評報告、基礎數據統計表及與評估工作有關的其他輔助材料(隨附電子文檔)。省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有關督學進行先期分析研究,為正式驗收做好準備。
(2)驗收工作。省政府教育督導室成立由省督學、有關專家組成的省評估組分項進行評估驗收。
①主要程式:
——召開匯報會。省評估組聽取縣級人民政府“雙高普九”工作自評報告和設區市政府核查情況報告。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分管教育工作的領導和縣自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參加。縣級政府可報請同級黨委、人大、政協有關領導參加。
——檢查評估。省評估組對照評估指標查閱有關檔案資料;分別召開有關座談會;走訪縣直有關部門、單位,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財政所,學校(幼稚園)。匯總、評議評估情況,形成評估意見。
——召開反饋會。省評估組向縣級政府口頭反饋評估意見。參加會議人員除參加匯報會的人員外,還要求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主要領導、部份學校(幼稚園)校長(園長)參加。
——下達教育督導評估意見(通報或公報)。
②工作時間。一個縣的評估一般在4個工作日內完成。人口在15萬以下或80萬以上的縣(市、區)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
③舉報制度。評估期間,省評估組設立舉報電話,舉報電話在當地有線電視台滾動播出或在重要公共場所公布,評估組安排專人接聽、記錄,及時處理。
④整改工作。縣(市、區)政府收到省督導評估組的督導評估意見後,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整改工作,在30天內,提出整改意見,制定整改措施,報送設區市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送省教育廳、省政府教育督導室。縣級日常整改工作委託市級政府教育督導室抓好落實。整改情況作為省、市兩級對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