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雙峰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職能配置
(一)宣傳貫徹黨和政府有關藝術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努力創建先進文化。
(二)擬定全縣文化事業、新聞出版事業的發展戰略,編制行銷和年度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文化體制改革。
(三)綜合管理全縣文學、藝術事業,組織指導藝術創作、生產和全縣性重大專業文學藝術活動,歸口管理專業藝術表演團體、民間演出團體,指導演出行銷活動。
(四)綜合管理全縣社會文化事業、鄉鎮文化站建設與發展,指導各類民眾文化活動和廣場文化活動的開展,蒐集整理民間文化遺產,管理全縣文物、圖書。
(五)指導、管理全縣文化市場稽查工作,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依法對音像、娛樂、演出、藝術培訓,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書報刊、電子出版、印刷行業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六)指導、協調全縣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劃,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七)指導並實施縣直文化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社會保險工作,負責全縣藝術、文博、圖書資料、民眾文化等系列的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文化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雙峰縣文化局(雙峰縣新聞出版<著作權>局)
內設辦公室、文化執法大隊、“掃黃打非”辦公室(加掛新聞出版股)、文化事業股、政策法規股、文化產業辦。
二、局屬二級單位
1、雙峰縣文物管理局(蔡和森同志紀念館)
2、雙峰縣圖書館(蔡暢圖書館)
3、雙峰縣文化館
4、雙峰縣文藝工作團
5、雙峰縣劇院(雙峰大會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