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交通運輸局

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承擔全市收費公路和重點公路管理的有關工作。 (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 (九)負責公路、水路有關涉外工作,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招商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二)研究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監督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承擔全市收費公路和重點公路管理的有關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運輸價格。
(四)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交通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按規定負責港口規劃和港口岸線使用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特許經營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五) 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省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審計工作。
(六)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運輸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撈、通訊導航、危險品運輸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相關工作。指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省及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重點公路及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負責高速公路在建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貫徹落實交通運輸科技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公路、水路有關涉外工作,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招商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
(十)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交通運輸局設9個內設機構和雅安市交通戰備辦公室:
(一)、辦公室(老乾科)
組織協調局機關工作,負責文秘、政務信息、督辦、檔案、機要、政務值班、接待工作,承擔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保密等工作;組織起草局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承擔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協調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新聞宣傳;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工會和行業工會相關工作;負責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督查督辦信訪案件,協調處理群體性上訪事件。
(二)、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重大政策研究,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組織起草全市交通運輸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備案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裝備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管理交通運輸執法證件;承辦有關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交通史志年鑑的收集編纂工作。
(三)、綜合規劃科
負責組織編制全市交通行業中長期總體戰略、發展規劃及交通基礎設施、交通運輸等專項規劃並監督執行;組織擬定公路、水毀修復、渡改橋建設等專項規劃,參與擬定全市公路、城市主要道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計畫;制訂全市交通建設、養護年度項目計畫和投資計畫並監督實施;牽頭負責全市公路、水路等重點交通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參與全市交通重點建設項目方案的審查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交通行業投融資政策;負責全市交通行業綜合統計、預測及信息引導工作;參與國際、省際、市際交通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
(四)、工程建設管理科
組織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工程建設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指導全市公路、水路建設項目實施和質量監督,維護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秩序;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的信用評價、資質管理工作;承擔重點公路、水路建設工程項目設計檔案審查、施工許可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對交通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監督重點公路、水路建設工程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指導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的維護和管理;組織交通行業科技項目、科技信息交流、鑑定、評審和推廣工作。
(五)、農村公路建設管理科
負責全市農村公路建設的計畫、建設項目的立項;參與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農村客運場站建設方面的政策和技術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監督管理中央、省、市投資計畫內的農村公路建設、渡口改造及渡改橋工程、農村公路養護工程和農村客運場站建設;監督管理農村公路建設市場,調查處理涉及農村公路建設工作的投訴舉報。
(六)、安全運輸管理科(應急辦、城市交管辦)
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組織擬訂和完善交通系統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安全管理目標責任考核、監督檢查和宣傳教育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規定負責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工作,指導交通行業應急體系建設;負責高速公路在建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參與擬訂綜合運輸發展戰略,承擔綜合運輸體系建設有關協調工作;參與組織擬訂公路、水路運輸行業發展政策、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及有關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貨運輸及站場、車輛維修、汽車租賃、駕駛員培訓等行業管理;組織協調重點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和公路、水路聯合運輸,承擔公路、水路運輸業經濟運行分析,參與運輸價格管理;按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城市公共客運的行業管理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公交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監管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公共客運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財務審計科
組織制定全市交通行業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負責局機關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交通行業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專項資金的籌資、監督、管理;負責交通規費的徵收及使用管理;負責外匯、信貸及利用外資有關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監督;監督管理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國有資產的使用;負責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審計,並指導交通系統的財務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及指導下屬事業單位、企業單位的財務收支預、決算管理工作。
(八)、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下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負責局管幹部的獎懲、考核、任免、監督管理工作;制訂行業教育發展規劃,指導行業專業技術幹部、人才交流、智力引進、幹部教育培訓、工人技術等級的培訓考核、勞動保護及職業病防治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聘用工作。
(九)、監察科
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市政府的決定、命令的情況;受理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不服行政處分決定或者行政處分覆核決定的申訴;受理不服監察決定的申訴;督促建立廉政、勤政方面的規章制度;組織協調、檢查指導政務公開工作、糾正損害民眾利益不正之風工作及效能建設情況。
雅安市交通戰備辦公室(雅安市保護通信線路安全辦公室)。負責起草交通戰備規範性檔案、編制全市交通戰備、通信線路保護的方案預案,制定有關實施意見和措施,規劃全市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對市內交通建設提出有關國防要求的建議;參與有關交通工程設施的勘測、設計、鑒(審)定和竣工驗收,監督檢查和協助組織國防要求的貫徹落實;擬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和培訓國防交通專業保障隊伍,平時擔負搶險救災等突發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務;負責全市的國防運力動員和運力徵用,制訂和實施全市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計畫,負責戰備物質的管理和維護,調用國防交通物資;組織全市國防交通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全市保護通信線路安全的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工作,參與有關保護通信線路安全的綜合治理;指導、檢查、監督全市交通行業的國防交通工作。下設綜合科。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其下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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