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區委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二)負責全區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行政管理體制與機制改革管理工作,並檢查監督其執行情況。 (四)負責審核鄉鎮、街道辦事處的內設機構、領導職數、人員編制、機構設定。 (九)負責全區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新進人員考察和審報工作。

主要職責
(一)統一管理全區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檢察院、法院機關人民團體機關、議事協調辦事機構及其派出附屬機構的職能配置、機構調置、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
(二)負責全區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行政管理體制與機制改革管理工作,並檢查監督其執行情況。
(三)協調區直機關各部門與鄉鎮、街道辦事處的職能配置與職責分工。
(四)負責審核鄉鎮、街道辦事處的內設機構、領導職數、人員編制、機構設定。
(五)負責全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及各類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審核區委、區政府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職能配置、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及崗位結構;管理全區事業單位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工作。
(六)負責各種所有制的事業單位法人資格認定,註冊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年度報告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檢查監督和指導協調全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賦予機關、事業單位及機構招牌、印鑑管理工作。
(七)負責財政年度預算的人員編制審核工作;負責財政統發工資單位的人員編制審核工作。
(八)負責機構改革和機制編制管理有關信息、綜合、統計、業務培訓等工作。
(九)負責全區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新進人員考察和審報工作。
(十)承辦單位、區政府和上級機構編制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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