障礙賽跑

障礙賽跑,是徑賽項目之一。在跑進中須跨越規定障礙的競賽項目。它不僅要求運動員具有長跑的身體素質和頑強的意志,而且還要求掌握正確的跨越障礙和水池的技術。從事這項運動,可以發展耐力,提高內臟器官機能,培養勇敢頑強和不怕困難等優良品質。

基本信息

簡介

徑賽項目之一。在跑進中須跨越規定障礙的競賽項目。比賽標準距離分別為2000米和3000米。奧運會確定的該比賽項目距離為3000米,途中須跨越35個障礙欄架,其中7個附有水池。距起跑點270米處開始,每圈設有5個障礙,欄間距離為78米,其中第四個障礙欄架前設有水池。欄架高91.4厘米,寬3.96米。運動員通過欄架時,可以跨過或用手支撐騰越,也可用腳踏上欄頂橫木跳下等。如有一腳從欄外邁過,或從水池後沿欄架上跳下時踏在水池兩側邊上者,均為犯規,應取消比賽資格。2000米障礙賽跑為青年男子的比賽項目,須跨越23個障礙欄架,其中5個附有水池。

起源與發展

障礙賽跑運動起源於追獵狐狸的狩獵活動,一度是兒童模仿大人獵狐的遊戲。英國人於19世紀中葉最先把這種活動引入。最初在野外進行,跨越的障礙是樹枝、河溝,各障礙間的距離也長短不一,19世紀中葉開始在跑道上進行。最初的障礙跑所用欄架高度與跨欄跑的相同(91.4厘米),但要求更堅固,運動員可以手扶腳踏。這項運動的技巧也比跨欄跑要求更高。有的研究報告指出,19世紀時障礙跑的距離不統一,具有很大的隨意性,短的440碼,長的可達3英里。第一次比賽是1864年在牛津大學舉行。1900年第二屆奧運會時列為正式比賽項目。以後幾屆奧運會障礙跑比賽的距離,是在2500米到4000米之間,直到第七屆奧運會才固定為3000米。
1900年第2屆奧運會首次設立障礙跑,分2500米和4000米兩個項目。從1904年第3屆奧運會起將障礙跑的距離確定為3000米,並沿用至今。最初芬蘭人占有優勢,第十四屆奧運會後瑞典運動員起而代之。但在60年代末,肯亞的比沃特和科戈從歐洲人手中奪過3000米障礙賽金牌壟斷權。
女子障礙跑開展很晚,國際田聯1997年才開始推廣。全程必須跨越35次障礙,其中包括7次水池。障礙架高91.1~91.7厘米,寬3.96米,重80~100公斤。400米的跑道可擺放5個障礙架,各障礙架的間距為80米。運動員可跨越障礙架,也可踏上障礙架再跳下,或用手撐越。國際田聯直到1954年才開始承認其世界紀錄。

意義

3000米障礙跑是長跑與跨越障礙相結合的運動項目。它不僅要求運動員具有長跑的身體素質和頑強的意志,而且還要求掌握正確的跨越障礙和水池的技術。從事這項運動,可以發展耐力,提高內臟器官機能,培養勇敢頑強和不怕困難等優良品質。3000米障礙跑每圈設有5個障礙欄架,其中第4個障礙欄架前設有水池。全程共要跨過35次障礙,其中7次有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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